首页 > 职责大全 > 中学资产责任人调整后资产移交制度

中学资产责任人调整后资产移交制度

2024-07-15 阅读 7339

九江中学关于资产责任人调整后资产移交制度

第一条学校各级资产责任人除正常的人事调动与流动外,未经学校批准,一般不得擅自调整;

第二条各级资产责任人,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与调动。

第三条办理资产移交时,资产责任人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完成已经受理的记账、登记工作;

(2)整理移交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簿等各项资料,对尚未办理完成的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

(3)在账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并在各财产物资帐的最后一笔余额加盖印章;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账册、凭证、公章、文件、图纸等;

(5)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指定监交人负责监交:部门财产责任人移交,由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监交;资产管理员移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交,总务主任和主办会计参加监交工作。

(6)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如果不符,接替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均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册,一般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不准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另起炉灶;

第四条前任移交的问题,后任有责任协助清理。原资产责任人调离,仍必须对原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配合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实物。任何人不得以调离原单位或原岗位、或以不再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管理工作。

篇2:资产物业部水电工岗位职责

资产物业部水、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中心资产物业部所管辖范围内水电器设备,认真执行有关管理规程和相关安全规定;

2、在保证用电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3、在安装电器设备时要精力集中,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每天工作后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地点、安装、维修项目、使用材料、工作时间、参加人员等)。

5、对水电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水电系统正常运转。

6、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热情地为一线服务;

7、负责拟订水、电器设施和维修所需元件、物品的采购计划,努力降低成本。

8、遵章守纪,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固定资产核算岗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

2.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拟订本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办法。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核算,做好与总分类帐的核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帐,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4.负责办理有关固定资产购置、调进、调出、内部转租、封存、报废方面的核算工作。

5.正确计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6.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好盘盈、盘亏的帐务处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