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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07-15 阅读 7601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二、学校必须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三、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开学之际,必须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新生入校后由政教处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政教处、团委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七、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时应当有记录。

南调县第二中学

篇2: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内容

2.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2.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2.4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6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人员。

2.6.1各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6.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6.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2.6.4负责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人员。

2.6.5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2.6.6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2.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2.7.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7.2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2.7.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逃生自救器具、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7.5员工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技能。

2.8新上岗员工和重新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篇3: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