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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3)

2024-07-15 阅读 3142

中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上作,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确保我校良好的内部治安秩序,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按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门卫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校大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位,全校所有师生员工都有义务维护学校大门的良好秩序,出入校门必须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服从门卫管理,需要时接受门卫查询。

第二条执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模范维护校门秩序,着装整洁,服务热情,做到文明执勤,礼貌执勤。

第三条学校大门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适当延长关门时间,须经学校同意。关门以后,有特殊情况需出入校门的人员必须出示能表明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入校门。

第四条出入学校必须从大门顺序通行,严禁爬墙、翻门出入,违者,门卫执勤人员有权留置,并交由政治处值班教师处理。

第五条外来人员(除已由有关部门通知门卫外)进入学校,均须出示能表明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并经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要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学生上课或晚自习时间原则上不会客。拒绝收购废旧物品、推销产品的人员进入学校。部门或教职工确需出售废旧物品,应征得门卫同意后方可将收购人员带入学校。

第七条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违者,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执勤人员有权留置,并交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处理。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禁止在校园内鸣喇叭。

第八条携带大型、大宗设备器材、建筑材料、成件行李物品离校者,须凭学校有关部门开据并盖章的书面证明方能放行。需要时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检查带出的物品,被被检查人员必须予以配合。

第二章交通管理规定

第九条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指定地点依次有序停放。

第十条禁止与学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进入学校,也不准晚上到校园停放。

第十一条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的车辆、非校内施工的大型车辆进人学校。如确因教学需要,须经学校批准,并有可靠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在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或大规模考试期间,如发生原行车路线、停车位置需要变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摩托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棚内,严禁随意乱停乱放。严禁校园内自行车带人骑行。

第三章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外来流动人员系指户籍和工作关系均不在我校管理范围,但因某种原因在我校校园内暂住、寄住或从业的人员。如施工人员、学校产业承租经营人员、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教职工聘用的家庭服务人员、学生食堂经营人员以及租(借)用教职工私有住房人员等。

第十五条外来流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主动维护学校育人环境,服从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严禁从事违纪、违法和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凡外来流动人员原则上只能在与其工作、居住相关的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在学校教学区、生活区逗留,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渭南市下吉中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学生集体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违反,将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妥善保管好公家、私人财物,加强防范意识,如发现偷盗行为,要及时报学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不准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寻衅滋事、起哄闹事、打架斗殴;不准以任何方式扰乱学校秩序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严禁在校园内任何地方酗酒、赌博。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准收购废旧物品人员、推销人员、职业介绍人员擅自进入学校教学区和生活区,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第二十二条必须自觉维护学校的公共设施设备,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

第二十三条不得任意撕毁、覆盖、涂抹由学校发布的,正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告、公示、通知等;不得在校内任意张贴、书写、推销宣传品。

第二十四条全校师生员工及各类外来流动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支持学校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执勤人员执行公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全部门对搞好校园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执勤人员既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又要文明执勤,尊重他人,热情服务。

第五章刀具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内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对以下刀具实行严格管理: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如跳刀、伸缩弹簧刀、弹簧发射小刀、弹簧直跳匕首)、牛角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尖刀、双刃尖刀、三棱刀和体长八公分以上的各种尖刀。

第二十七条禁止学生把实行严格管理的刀具带入学校。一经发现,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或安全保卫部门即予以收缴。对不服从管理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人身伤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刑律的按照国家看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校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冬季校园安全工作规定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随着冬季来临,安全事故频发。2012年11月5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1号),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经校长是室批准,现就有关冬季校园安全工作规定如下:一、加强校园冬防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广泛开展和顺利进行,我校决定成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谷涛副组长:孙斌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冬防工作,切实加强冬防工作,落实同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学校冬防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全校师生冬季安全常识教育,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事故的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冬季学校安全的重点是防火、防盗等。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1.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卫处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政教处和保卫处认真组织师生开展火灾逃生演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中午和晚上放学后各办公室必须关灯、关空调、关取暖器和饮水机等。各年级、各班级一律不允许学生在教室给手机、暖手宝等充电,学生宿舍一律不许学生使用明火。2.做好防盗工作。各办公室和教室放学后必须锁门,门卫要在上学和放学时加大对可疑人员检查的力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三、加强学生安全管理1.加强上学、放学期间安全管理。政教处、保卫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和值班老师在学生上下楼梯较集中的时段注意引导学生,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努力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冬季雨雪天气易造成路面结冰湿滑,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年级、各班级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严禁学生乘用三轮车、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2.加强住校生的管理,各年级在早晨、中午和晚上要安排专人管理学生宿舍,严格考勤。严禁在宿舍私拉线路烧水、取暖等,防止师生因违规用电而发生意外,如果发现有私拉电线的行为,发现一次,劝其退宿。3.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敦促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的安全监管,确保学生在家安全。4.总务处要加强对食堂管理。学校食堂饭菜要有保温措施,在保证饮食卫生的同时,为学生提供热的食物,防止学生因食用冰冷食物而引发各种疾病。四、加强安全隐患整治各班、各年级、各部门要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应,与总务处联系维修。学校近期还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校内开展一次冬季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学校电线线路、消防通道、灭火器材、防盗报警取暖设备等。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畅通消防通道,完善灭火器材和防盗报警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冬季校园安全。学校今后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办公室、教室和宿舍等场所,并通报。五、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依照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要为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负责的年级、班级和各处室内部安全情况,杜绝不安全事情的发生。要不断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如有不安全事情发生,要严格按照上级对事故处理要求:“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盐城市文峰中学2012年12月7日

篇3: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进出校门时要自觉遵守学校所制定的校门管理有关规定,

学生持物出校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学生门时必须有班主任或系领导的签条!否则不予放行!学校大门实行全天候关闭,平时不得无故开门。

二、自觉遵守校园作息规定,午休时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或进行球类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熄灯后校园内的学生必须自行返回宿舍休息并保持肃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三、进校的单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要停放在车房棚里,不准随意停放在操场上或教学楼前以免影响校容美观。

四、严禁在校园内练习驾驶单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和三轮车等一切机动车辆!

五、严禁在校园内乱砍、乱攀和采摘花、草、树木。

六、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速不得超过20码。

七、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区附近不准喧哗嬉闹,严禁在校园内、球场上乱晒被服!

八、每天按时打扫校园,保持校园环境清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损坏一律要追究赔偿。

九、提高警惕,严防坏人捣乱破坏;违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处分!

泗县特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