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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赔偿制度

2024-07-15 阅读 2503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赔偿制度

一、人人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撕页或在书上写字、画图、作习题)。

二、归还图书前,发现有较小破损,则应及时补好;破损较大,则视不同的情况赔偿或作部分赔偿(损坏的图书仍为图书馆所有)。

1、封底、封面污染或脱落,按原价十分之一(不少于一元)进行赔偿。

2、书中用铅笔涂写,除督促读者立即擦去外,再按原价赔款。书中用钢笔或圆珠笔涂写,则按原价两倍赔偿。

3、书中有剪裁、撕毁、损坏、少页按原价三倍赔偿。

三、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负责寻找归还,或购到原书赔偿。一个月后按下列情况赔偿:

1、馆藏复本在5册及以上的按原价三倍赔款。

2、馆藏复本在2―4册的按原价四倍赔款。

3、馆藏只有1册的按原价五倍赔款。

4、珍藏本按原价的六倍赔款。

5、多卷书为整套计价的,只遗失其中一册,便按整套价赔款。

篇2:教师阅览室制度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1.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弃杂物。

2.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3.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5.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其逐

出室外。

6.不准私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7.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时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的

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篇3:学生阅览室制度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2.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图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3.阅读时保持安静。

4.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5.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6.阅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