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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格式

2024-07-15 阅读 8617

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第1条“z市十佳中学生”是中学生的崇高荣誉,由z市教育局授予。

第2条评选“z市十佳中学生”是运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中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当代中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中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长为***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3条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原则上评选对象不在起始年级中产生,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突出者也可考虑。

第4条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三、评选机构

第5条“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由z市教育局主办。

第6条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与组委会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团委,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第7条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中学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第8条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提出推荐人选。在向组委会提交推荐人选前,须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5天。

第9条由市评委会组织初评,按初中、高中组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发动中学生通过投票、评议等形式参加评选。

第10条市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议。

第11条组委会汇总中学生投票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z市十佳中学生”获得者。对其他候选学生授予“z市优秀中学生”称号。

第12条“z市十佳中学生”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五、宣传、表彰及奖励

第13条主办单位向获得“z市十佳中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适时举行颁奖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第14条组委会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第15条组委会建立“z市十佳中学生”成长档案数据库,探索中学生的成长规律,并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健康成长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帮助。

篇2:区高中四个十佳教职工评选方案

区高级中学四个十佳教职工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带动优良校风和教风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功勋班主任、教学能手、师德标兵、感动校园十佳教职工四类奖项各评选出10人。

三、评选条件:参照各类奖项评选标准。

四、评选程序

1.推选出候选人。由各年部分管领导组织年部教师对照标准进行推选,教职工个人对照标准主动自荐,或以三人为单位教师联名推荐两者结合,由年部分管领导初选出候选人。通知候选人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大组测评。由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以不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大组测评。

4.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对候选人的评选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5.公示。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四个"十佳"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初对上学年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表彰。

(2)四个"十佳"教职工称号获得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四个"十佳"教职工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原则上从当年的四个"十佳"教职工中推荐参加高一级荣誉表彰的评选。

15.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通过做合格党员的教育、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的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章程、"准则"和党内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组织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先自我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党组织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党组织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篇3:集团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选办法

集团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选办法

集团公司在改革创新发展历程中,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先进人物,他们为集团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弘扬集团公司企业精神和文化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建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力量,推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系统内开展广西z电业集团“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的和意义

1.倡导企业文化,弘扬企业精神。长期地、持续地弘扬、倡导集团公司“服务、创新、卓越”企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以企业精神引领全体员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集团公司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2.彰显先进风采,树立榜样典范。在集团公司树立榜样,树立高尚精神品质和道德风尚,用崇高的精神鼓舞人,用良好的情操感染人,用高尚的人格影响人。

3.传承优秀文化,塑造企业灵魂。继承和发扬集团公司传统优秀文化和z电业人精神,不断地将集团先进文化、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载入集团公司发展史册,作为企业的精神财富激励和教育一代又一代员工。

4.提供展示舞台,营造良好氛围。为集团公司的优秀企业家和员工提供展示风采的舞台,着力营造和培育优秀领军人物、优秀员工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并通过评选活动增加员工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认同感,打造文化品牌。

二、评选范围

1.凡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2.集团公司本部不参加评选(评选年度在所属企业挂职的集团公司本部员工除外)。评选年度在所属企业挂职的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在挂职所属企业参加评选;在集团公司借用的所属企业员工,在本企业参加评选。

三、评选年度

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首次评选为2011年(名称为广西z电业集团“2008-2010年度十佳人物”)。

四、评选名额

每次评选10名广西z电业集团“年度十佳人物”。其中:所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2名(含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副书记、三总师、顾问、工会主席、财务总监);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8名,其中:供电企业5名,发电企业2名(包括贵州平塘、新疆克州公司),综合产业企业(含桂林天湖z电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名。

五、评选条件

(一)评选的人物事件以评选年度内三年实绩为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在评选年度内曾获得过国家级、省部(区)级、市(厅)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优秀企业家、优秀党员,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员工、获集团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

1.为推动企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取得突出成就或有重大表现的。

2.在推动和倡导集团公司“服务、创新、卓越”企业精神和体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宗旨,践行企业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得到社会认可和公众赞誉的。

3.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钻研、爱岗敬业、全心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并产生重大影响的。

4.以个人的力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5.个人思想和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体现了集团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在周围产生良好形象和社会反响的。

6.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

7.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在某方面突出:

基本条件:所在企业在评选年度三年内获得集团公司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一次,或二等奖一次及三等奖以上奖励一次的企业时任高层管理人员。

1.领导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具有发展战略眼光,带领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企业综合实力在集团公司内处于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名列前茅,减亏或增收成果显着。

2.推动力: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成为行业发展学习与借鉴的典范,在集团公司内具有明显的引领示范作用。

3.创新力:开拓创新能力强,充分运用和发展现代化管理理论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在本行业或领域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4.影响力:企业在当地和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企业成就及个人品格得到员工和社会广泛认同,在评选年度内荣获县、市级以上表彰和荣誉。

5.贡献力:企业在纳税额、就业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社会主义荣誉观,弘扬正气、抵制不良倾向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责任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及个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三)各企业在推荐人选中,如有不能满足基本条件,但在评选条件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贡献特别显着、事迹特别感人的,可以破格推荐。

六、评选机构

1.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总裁担任。

评审委员会由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构成,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管理(包括投票工作的组织管理),正式候选人、“年度十佳人物”评选结果的审定。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文化部,负责“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具体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文化部部长担任。

2.综合评选委员会

综合评选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担任。

综合评选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集团公司4名(由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部、企业文化部部长担任);所属企业7名(按管理片区每片区1名代表,片区的代表必须是各所属企业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担任);邀请自治区文明办、厅文明办专家2名。负责评选推荐提名候选人。

3.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专职副书记担任。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12人组成,其中:集团公司7名(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部、企业文化部、供电总公司、发电总公司、综合产业总公司1名中层管理人员担任);所属企业5名(由3名管理人员和2名普通员工代表担任),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名候选人的报送材料和先进事迹真实性进行审查。

4.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监察部部长担任。

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

集团公司监察部人员1名,所属企业专职书记(或纪委书记)2人组成。负责对评选活动全过程的进行监督,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以上所属企业的代表,由监督委员会按上述规定和要求随机抽签产生。根据回避制度,如抽选的评选、资格审查、监督委员会代表是推荐候选人或提名候选人的,则需另抽选。

七、评选程序

(一)推荐人选。

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每个所属企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2名,其中高层管理人员1名,中层及普通员工1名;各企业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统一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提名候选人。

由综合评选委员会对各企业推荐人选的材料及先进事迹进行评选,按评选名额1:2的比例推选出20名提名候选人,5名备选候选人。

其中:所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4名(其中:供电企业2名;发电企业1名;综合产业1名;备选1名,备选人员可以是供电、发电或综合产业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16名(其中供电企业10名,备选2名;发电企业4名,备选1名;综合产业企业2名,备选1名)

(三)提名候选人公示。

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对20名提名候选人及其事迹进行公示,对其真实性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推荐人选、提名候选人的报送材料、先进事迹进行督查,凡在公示中有被提出质疑和举报的,需到所属企业现场核查。被举报人情况属实的,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差额,从5名备选候选人中按排名补差,并进行公示。

(四)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提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资格审查委员会报评审委员会审定后产生正式候选人。

(五)评选方式:

由集团公司本部和各所属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参与评选,实行一人一票制,全员投票。

1.将20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印刷成文字材料发放到每位员工,作为评选依据。

2.在集团公司网站设置“十佳”评选活动专栏,公布候选人先进材料、先进事迹及个人资料业绩简介,供全体员工阅读。

3.在集团公司本部(主会场)召开“年度十佳人物”评选大会,20名正式候选人到主会场,由主持人现场介绍正式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和评委推荐理由,现场播放正式候选人2-3分钟宣传片(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并将通过视频现场转播到各所属企业分会场(主会场与分会场同步进行)。

4.要求各所属企业组织全体员工(除值班人员外)参加视频评选大会,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

5.由各所属供电企业负责在其所在地设置一个可以容纳全体员工的视频分会场,当地发电、综合产业企业全体员工一起参加。桂林市由桂林天湖z电业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设置视频分会场,桂林市其他所属企业一起参加。南宁天湖酒店和北海天湖酒店的全体员工在集团公司本部(主会场)参加。若当地供电、发电、综合产业企业的人数较多,场地条件受限的,经集团公司技术部同意,可多设置一个视频分会场。

(六)投票方式:

1.选票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收回,统一计票。

2.投票在评选大会现场进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在主会场现场投票,各所属企业在当地视频分会场投票,未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投票。

3.参加投票的人员: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含挂职、借用、聘用人员),所属企业全体在职员工。

4.投票按照一人一票制的原则,实行全员投票,每位投票人在20名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佳人选。

5.由集团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每个视频分会场对投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布置选票发放、收回、清点等工作,统一将选票送至集团公司。

6.各所属企业现场投票完成后即清点票数并封存选票加盖企业公章,现场交集团公司工作人员。

7.未能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由各所属企业指派专人将选票送到站所交值班人员填好选票,值班人员投票结束后由指派的专人收回选票送当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桂林市的报桂林天湖z电业设备有限公司),由供电企业、桂林天湖z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将值班人员投票结果的统计汇总,并由企业领导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8.贵州平塘、新疆克州公司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评选大会,并与集团公司主会场同步进行投票,投票完成后由本公司组织现场统计票数,要求现场督票,唱票。投票统计结果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9.具体投票方式和投票流程按《广西z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投票办法》执行(详见附件)。

10.监督委员会通过视频对各分会场投票过程全程监督,对各所属企业选票开封和投票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计票方式:实行“三三制”投票计分方式进行评选(分数按百分制计)。

1.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总分的34%。

2.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除企业文化领导小组成员),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投票,占总分的33%。

3.各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投票,占总分的33%。

(八)评选结果。

1.由集团公司统一计票,采用电子计票方式统计候选人得票票数。

2.根据统计票数,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年度十佳人物”当选者。在前10名内如出现同票数者,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以高票者当选。

3.由监督委员会对评选过程和计票结果进行监督。

(九)评选委员会负责撰写正式候选人推荐理由和题写“年度十佳人物”获奖颁奖词。

八、表彰奖励

1.集团公司召开表彰大会,对“年度十佳人物”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颁发集团公司“十佳人物”荣誉奖章。

2.荣获“年度十佳人物”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含税),未当选的提名候选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3.荣获“年度十佳人物”人员享受一次出境考察学习的机会,有条件的可考虑安排出国考察学习一次。

4.集团公司将组织“年度十佳人物”到所属企业巡回宣讲,将他们的事迹汇编成册、出书、制作光碟,作为企业精神财富宣传和传承,同时在区级以上媒体和集团公司网站、工作简报、板报等宣传阵地上宣传。

5.在集团公司网站专门设置一个荣誉榜,长期宣传“年度十佳人物”的先进事迹。

九、评选要求

1.各所属企业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求各所属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活动,积极推荐符合

条件的人选。要求各所属企业以部门或站所为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学习20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组织全体员工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现场观看20位候选人的宣传片并统一组织投票。

2.各所属企业在评选中充分考虑各个层面和各条战线的先进代表,特别要挖掘在一线奋战和普通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和事迹感人的普通员工,使推选出的典型人物树得起、立得住、传得广。

3.评选要注重事实,认真考核,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真正评选出员工公认的最优秀的人选。

4.监督委员会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函、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全程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存在问题隐匿不报、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在三年内不能参加“年度十佳人物”评选。

十、本办法由广西z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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