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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科管理措施2

2024-07-15 阅读 5229

学校保卫科的管理措施2

1、学校保卫科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有值班表。

2、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来校人员坚持登记制度。

3、学生寝室由生活管理教师以24小时值班责任制。

4、制定有寝室管理条例。

5、学校落实有护校队值日制度,安排有值班表。

6、制定有安全条例。

7、制定有关校园治安管理条例。

8、保卫科定期向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治安安全教育。

9、保卫科制定有收缴违禁物品的措施。

10、保卫科定期到学生寝室、教室进行安全检查收缴违禁物品。

篇2:保卫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与权力:1、有权随时进入要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有权向项目经理提出更新消防器材,保证数量和药品质量。4、有权对所辖范围内人员(保卫科、看守岗位)进行考核、奖惩。5、有权随时进入员工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有权对不按规定拉线和使用不规范的电器予以没收。二、安全管理职责:1、在办公室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办公室、看守岗位)、全矿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督安监科、供销科抓好火工产品管理。2、定期组织所辖范围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矿安全管理制度、会议精神,做好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增强自主保安能力,由于未组织学习与教育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3、定期配合办公室对全矿生活用电、用水进行检查,杜绝私拉乱接、使用不合格保险丝、使用电炉、火炉现象,保证用电安全。若督促检查不力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监科、供销科对炸药库进行检查,保证火工产品不丢失、走漏,做到管理严密,帐物相符,出现问题,及时追查处理,按规定程序上报,否则,负主要责任。5、经常组织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调试,保证发生事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有效控制事态,保证灭火器有足够的数量,各点分布合理,药品不失效,消防栓开启灵活,设施良好,有充足的消防用水,否则,负重要责任。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有关消防火工产品,易制毒品管理方面的隐患,必须追踪复查整改情况,由于督促整改不力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7、经常深入各看守岗位检查,督促其做到不脱岗、睡岗、代岗、串岗、做好自主保安。

篇3:保卫科(消防科)管理职责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

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

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

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

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

九、保卫科24小时服务电话:****

防火检查制度

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

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

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

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

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

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