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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2024-07-15 阅读 6538

酒店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一、用电安全

1、厨房内严禁吸烟。

2、厨房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3、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煤气罐,使用完毕后必需关闭总阀门。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机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检查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及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6、定期检查厨房电路、气路及设备运行情况,杜绝隐患的发生。

7、平时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接电源。

二、操作安全

1、所有在岗厨师及其它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对厨房的所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方可使用。对机械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一旦开始作业运转,操作人员不准随便离开现场,对电器设备高温作业的岗位,作业中随时注意机器运转和油温的变化情况,发现意外及时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厨师长或经理,如遇到故障应及时报修。

2、在使用刀具时要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厨师及其它作业人员使用的各种刀具应严格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时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随处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负责。

3、不得用刀具开启罐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在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

4、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用气制度

(一)使用前要闻气味,无燃气泄漏气味方可开阀门。

(二)开阀门要按以下程序:总阀―表阀―灶阀―点火阀,要火等气。

(三)关阀要按以下程序:点火阀―灶阀―表阀―总阀。

(四)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大纪律

1、不同气种的燃具是不能通用的,如水煤气燃具、天然气燃具、液化石油气燃具不能通用。

2、“火等气”,即先点火而后再开气,这样安全;相反,若先开气后点火,气先流入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遇火就会引起爆炸,这样很危险,所以一定要“火等气”。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状态,以便随时把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出室外。

八项注意

1、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煤球炉、柴灶等其他燃料和燃具与天然气燃具置于同一厨房内使用。经常保持燃具的清洁。

2、灶、表周围不准堆放废纸、垃圾、塑料品、干柴等易燃物品。

3、在使用过程中,如闻到燃气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所有阀门,并及时检查处理。

4、停止使用后及临睡前,应检查灶前阀、燃具开关是否全部关闭。

5、禁止在装有燃气表、灶的厨房内睡觉。

6、为保证天然气的正常燃烧和安全使用,无架灶具应安放在耐火的灶台上,灶台高度在600-700毫米为宜。为保证灶具的燃烧热效率和防止火焰被风吹灭而引起事故,灶具要安装在避风的地方。

7、灶与灶之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灶具不应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气表距地面为1.6米。

8、要学会调节风门,根据火焰燃烧情况调节进风量的大小,以防止出现脱火、回火和黄色火焰。用旋塞阀调节火焰大小时,一定要缓慢转动,切忌猛开猛关,以防损坏。

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天然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2.掌握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3.天然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4.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6.厨房内使用天然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天然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篇2:采油厂井站用火用气用电住人井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住井点、站库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思想。严禁在井场、站库内吸烟或生活区域内乱丢烟头、垃圾等。

第二条住井点、站库的生活用火,用火点必须选择在上风口且远离生产区域20m以外(SY5225-1994-4.2.1标准)。

第三条天然气用火必须执行三先三后原则:先通风、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灭火、后离去。

第四条烧天然气(煤)的住人井站(点),必须保证有一定的通风措施,炉具密封,烟筒完好,防止发生煤气、天然气中毒事故。

第五条员工做饭完毕必须将炉子熄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严禁用做饭炉子采暖。

第六条加强对燃气炉具的检查,保证气源管线、炉体(密闭土暖炉)及各道闸阀密闭性完好;井站若使用液化石油气做饭,燃气炉具与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5米,液化气胶管一年更换一次,液化石油气瓶必须4年监测一次。

第七条住人井站采暖炉发生熄火时,必须关闭气源截止阀,保证通风15分钟以上,方可二次点火。

第八条冬季分液包凝析油排放最少2小时一次,排放时先关闭区域内一切明火,人站在上风处进行排放,排放的凝析油要倒入污油池。严禁存放凝析油或用凝析油擦洗衣服、设备、设施。

第九条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油罐、油气管线、分液包。

第十条凡现场使用的油品、乙炔气、氧气、清蜡剂等易燃易爆品必须和住人点隔离存放,防止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乙炔气瓶、氧气瓶必须定期经过专业机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住人井(点)接电必须由作业区专业电工按用电规则正规接线,严禁乱拉、乱接或使用电炉子。

第十二条凡在油水井站修井、维修等作业的照明用电,必须由施工队报作业区,由作业区指派专业电工接电;所使用的闸刀、插头和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井场作业用探照灯,必须距井口20m以外(SY5225-1994-4.2.2标准)。

第十三条修井作业时,距井口100m米内不得有明火,井口套气不准在井口排放,作业单位不得在井场随意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井场外套管气火炬必须安装阻火器,火炬与井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0米以外),凡在井口进行修井等其他维修作业时,必须熄灭火炬,严禁井口放空。

第十五条住人井(点)必须配备足够、完好的消防设施,并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住人井点严禁在井口排放套管气,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住人井站员工应认真执行2小时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十八条罐车进入(站)井场内装卸油之前必须在距(站)井场20米外戴好防火罩,放下罐车本体接地线。在装油之前必须给罐车搭好静电接地线,并将消防器材放于储油罐(卸油罐)旁上风处。熄灭(站)井场内一切火源,有动火或其它作业的必须停止作业。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安全用气管理制度范本

(1)为加强对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燃气场所使用人员要加强个人防火燃气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燃气设施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熟练掌握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燃火灾。

(4)燃气事故报警一定要说清着火单位、地点、路线。泡沫灭火器和水千万不能灭带电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防冻伤。

(5)严禁使用过期未检测液化气瓶,严禁暴晒或热水、明火等加热液化气瓶,严禁私自处理液化气瓶残液。

(6)液化气瓶严禁存放在卧室、潮湿地方、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一起。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得卧放或倒放。

(7)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果灶具连续打火两次没有点着火,要停止打火两分钟以上,等泄漏的气体散去再尝试点火,切记不要开排风扇,以防遇到火花发生爆炸。使用燃具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严闭门窗。灶具摆放位置应尽量避开风口。

(8)蒸箱、燃气灶、茶炉等燃气用具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开启门窗加强空气流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9)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更换的时间和发现老化、龟裂、烤焦、鼠虫齿咬痕迹、变硬开裂时都要立即更换;软管不要靠近炉面,以免被火焰烧烤,软管不得穿越墙体、门窗,不得压、折软管,以免会造成堵塞,影响连续供气;软管与燃具、减压阀的接口处,必须用卡箍紧固,防止脱落漏气;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

(10)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加压器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燃气橡胶软管使用期限为2年,上述燃气设施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11)定期检查燃气灶具等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12)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乱扔烟头和火柴棒,严禁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有腐蚀性的物质靠近管道;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作电器设备的接地线。

(13)燃气设施的安装、迁移和拆除,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或施工。

(14)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15)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16)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