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代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管理者代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管理者代表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按照gb/t24001-1996和gb/t28001-2001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 负责定期做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组织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4) 向总经理汇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5) 负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全体员工更好地提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
(6) 负责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联络。
篇2:喷漆工安全职业健康职责
6.1.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一定要带口罩。
6.2.喷漆室内禁止烟火,以防易爆物品发生危险。电气开关、照明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式。
6.3.不可在工作场所内吃饭、喝水,以防中毒。
6.4.使用压缩空气管道的压缩空气时,应慢慢地开启气阀,用完后必须关闭气阀。
6.5.在喷刷漆时,活件应放稳固,防止滑动伤人。
6.6.发现喷漆机和其它工具的诸槽有堵塞或不严密等毛病时,不准许继续
使用。
篇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业健康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编制项目防火方案。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应,制定防范措施。
(8)必须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真实全面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督促隐患及事故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工作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