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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值班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8361

要想建设文明学校,就要制定好的工作计划。以下是一篇关于“学校值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修订本制度。以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班级建立班干部值日制度。

一.校领导带班制度

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日轮流值日制度和节假日带班制度。

2.值班领导全天候、全面负责学校当天各项日常管理,具体包括:每天早7:50前到校检查当天校容校貌,师生及值班人员教师到岗到位情况,督促值班中层人员做好当天的各项工作。

3.值班要求24小时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与其他校领导置换代替。学校对学校领导值班情况进行一月一小结,每学期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奖惩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

二.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值班制度:

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值班是其工作范围内应尽的职责,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履行值班职责。

值班工作由学校制定并统一安排时间表。按照值班表,每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每日上午7:50——8:00在政教处交接班。

值班职责为:

1、必须恪尽职守,及时到位,坚守岗位;值班时应全权统领和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以人为本的意识,增强关爱师生员工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的发生,应立即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2、应加强校园巡视工作,密切注意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况,尤其要对要害部位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在学校领导带领下,协同政教处理校园内当天发生的偶发事件;维护校园内当天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督查门卫值班情况;巡视校园内学生课间纪律情况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习、午休晚睡及一日三餐就餐情况;上午、下午、晚上放学时监查并维护学生离校秩序;放学、就餐时中层领导在校门口、学校带班领导及班主任在餐厅维持秩序。

3、夜间值班中层领导及班主任负责学生宿舍,学校领导负责校园、教学楼及办公楼。

4、中层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5、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值班时间段内,值班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

6、值班人员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由相应人员替班,不得空班;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真实反馈当班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情况,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

三.班级值日制度

各班按照本班实际情况,规范制定各班的值日制度,具体值班人员由各班班主任指定本班班干部,并落实到位,具体制度如下:

1.各班值日干部须认真做好值日记录,当天值日班干部须将当天情况及记录一并交至班主任。确定的值日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值日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做好值日记录。

2.轮值人员如确实不能到岗,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更换之日人员,经批准后,报政教处备案。值日班干部有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本班级,但须注意言谈举止,穿戴整齐(包括不穿背心、拖鞋),不得大声喧哗。

3.值日班干部热情、积极主动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若遇重大问题须及时向老师汇报。

篇2:值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司机必须按时报到值班,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司机如果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或继续值班的,必须先向主任请假,在经得主任同意,并落实好其他顶替司机后方可不值班或离开值班岗位。

2.值班司机在值班前,要认真检查所驾驶的车辆,(夏天防止因水箱缺水而拉缸,冬天要防止水箱因没及时加防冻液而把水箱冻坏)确保车辆完好和能正常行驶。

3.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使值班领导随时进行调派,如因联系不上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矿工等违纪处理。

4.值班司机必须服从领导及值班调度的工作调派。

5.值班司机在值班过程中,严禁私自出车驾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6.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严禁司机饮酒,及酒后驾车。

7.值班车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生产抢修、应急及生产服务,除生产需要去二污、陆城外,值班司机不许出厂。

8.值班车在用于生产抢修和生产服务过程中,严格按厂区规定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行驶。

9.严禁人货混装,司机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将货物固定等工作。

篇3:安全值班台帐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