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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5286

小编在这里分享一篇文件管理制度,希望大家以后在使用文件时要多加注意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员代表大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第十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2: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部制定的、与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项目部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标准化文件、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批准和发布。

2.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与审核。

5.安全科负责组织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修订。

四、工作程序

(一)文件的制定

1.安全科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二)发放管理

1.文件在发放前,安全科确定发放范围。

2.安全科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取人签字。

3.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取科室、施工队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到安全科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到安全科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安全科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三)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1.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

1.1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

1.2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

1.3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

1.4其它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文件需修改或修订时,必须向分管安全副经理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修改或修订。

3.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或修订。

4.安全科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收回。

5.安全科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四)文件的评审

1.安全科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2.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五)文件的借阅

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六)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安全科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篇3: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范本(5)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文件的控制,树立文件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含管理类文件、技术类文件、图纸资料、记录表式)的控制。

3职责

3.1公司办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各文件使用部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对所使用的文件进行管理。

3.3文件领取人负责对文件进行妥善保管。

3.4公司办文件管理员负责管理体系电子文件的管理。

4管理体系文件管理

4.1本制度是依据《文件控制程序》制订的,是《文件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

4.2文件编写

4.2.1文件编号、编制、审批规定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2.2文件格式

4.2.2.1页边距规定:上2.2cm,下2.2cm,左3cm,右2.2cm。

4.2.2.2页眉、页脚规定:页眉1.6cm,页脚1.6cm。

4.2.2.3标题规定:标题为三号字,字体为黑体。

4.2.2.4正文规定: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正文条款号及一级条款内容为黑体,条款号与其后内容之间空两格,正文行间距为22磅,同时一级条款段前0.5行、段后0.5行;如最后一页内容较少,可适当缩小行间距,以减少一页;文字居左对齐;无条款号的段落段前空两格。

4.2.2.5页码规定:页码为五号字,居中。

4.2.2.6文件编号及版次格式:文件编号为五号黑体字。

4.2.2.7内容格式及要求

a)一般情况文件分为6个一级条款,“1目的”描述本文件的目的,“2适用范围”描述本文件适用的控制范围,“3职责”描述本文件中各相关部门各自承担的职责,“4管理内容”描述文件控制的要求,标题“管理内容”可根据文件主题更改为其他标题,“5相关文件”列出本文件编制过程中引用的文件名称,“6记录”列出本文件所涉及的记录表式。一级条款数量可根据文件内容具体情况确定。

b)二级条款,如一级条款有若干下一层次内容,应采用二级条款,如:4.2、4.3、…;

c)三级条款,如二级条款有若干下一层次内容,应采用三级条款,如:4.2.1、4.2.2、…;

d)四级条款,如三级条款有若干下一层次内容,应采用四级条款,如:4.2.2.1、4.2.2.2、…,也可以a)、b)、…、表示;条款号最多为四位。

e)文件头(含标题、文件编号)可采用程序文件格式,也可采用本文件格式,采用本文件格式时,文件应有“编制、校对、审核、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4.2.3文件封面的要求

a)文件可采用封面,也可不采用,如采用封面文件封面应统一;

b)文件封面应有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等信息;

c)文件封面应有受控状态标识,发放时应有发放编号;

d)文件封面应有公司办统一编制。

4.2.4文件类型

所有编写的文件(含记录表式)应采用“WORD”或“E*CEL”类型。

4.2.5各部门在编写文件时,文件格式应符合要求,文件审核人在审核时,应对文件格式进行审查。

4.3文件发放

4.3.1所有文件由公司办统一发放,发放管理应符合《文件控制程序》要求。

4.3.2发放前,由公司办确定文件发放范围,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实施发放。

4.3.3文件下发时,应收回作废文件,作废文件管理按4.9条款执行。

4.3.4《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发放至部门级,相关作业文件发放至作业现场,发放时应在文件封面加盖“受控”章、注明发放编号、标明使用部门,如文件无封面,则在文件首页上加盖“受控”章、注明发放编号、标明使用部门。

4.4现场文件管理

4.4.1现场使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不得使用无效版本文件,以下情况之一可视为无效版本文件:

a)无批准;

b)无文件编号;

c)无受控状态;

d)无实施日期。

4.4.2文件领取人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持有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公司外,不得复印。

4.4.3文件领取人应妥善保管领用文件,因保管不善导致文件丢失,其责任由文件领取人负责。

4.4.4公司所有下发的文件,应保持清晰,不得乱涂乱画。

4.5文件评审

4.5.1文件在执行过程中或新文件发布前,如需进行评审,由公司办组织相关部门、确定组织评审人员对文件进行评审。

4.5.2文件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评审后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负责,评审后应对所评审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随后应采取的措施进行记录。

4.5.3评审时,由原文件编制部门记录评审意见,并执行评审意见的更改。

4.6文件更改

4.6.1本公司文件采取换页或换版方式更改。

4.6.2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需更改,应明确更改的文件名称、编号、更改的条款及更改后条款内容。

4.6.3更改应详细说明更改理由,涉及工艺更改的,应有更改后工艺验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