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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9135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水电工管理制度,大家可以参考哦。

水电工班是综合楼管理的一个重要技术部门,负责综合楼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检测等事项。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聘用制度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2、服从领导,严格按要求操作各项设施;

3、熟练掌握水电维修、维护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严格管理好综合楼的水、电,做到不浪费水电;

5、及时向后勤管理中心汇报综合楼的水电运行状况;

6、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避免因管理维护不善而发生相关事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定时或不定时对综合楼进行有关巡检,确保水、电、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监督安全用电,随时检查用电情况,发现不符合用电规定或擅自接线、装灯用电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拆除;

4、提出采购日常维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见;

5、妥善保管有关器材和维修工具。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6、按要求按时倒闸操作。

三、工作制度

1、在局后勤管理中心领导下,负责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指导使用等;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管理中心的考勤、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4、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5、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6、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7、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8、搞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

四、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分解任务、巡检设备、事故处理、打扫卫生等;

4、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5、按要求按时做好倒闸操作;

6、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五、巡检工作制度

1、水、电工对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2、巡检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开始至1小时,下午下班时间前1小时至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时进行,但不可少缺;

3、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

4、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巡检工作记录,字体要工整,看得清楚;

5、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一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5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在单位打架、斗殴;

2、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

3、有不道德行为,作风败坏者;

4、工作时间酗酒;

5、有偷窃、诈骗行为者;

6、触犯法律、法规者;

7、挑拨离间、拉帮结伙、制造事端者;

8、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偷懒耍滑、屡教不改者;

9、无视领导或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10、紧急关头、动摇者,临阵退缩者。

八、奖励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服从领导,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2、勇于负责、责任心强、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3、刻苦钻研、技术高超、完成任务好;

4、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违纪、工作表现好;

5、拾金不昧,数额较大,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的;

6、在工作中发现险情,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公物和人身财产安全,英勇顽强,奋不顾身,成绩显著者;

7、集体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授予集体奖励;

8、奖励分表扬、记功、奖励实物、现金,晋升工资等。

篇2:岗位责任制度:水电工程师

1、执行业务范围内的法令与法规、标准与规范;

2、熟知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负责收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建立设计规范信息库,实行全面设计质量管理。

3、负责项目整体开发及单体工程内、外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以及变电室、电动设备、电话、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内外给排水管网、消防管道、煤气管道、城市排污管网等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的检查、整改、验收的管理工作。

4、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建设性的工程设计方案;

5、参与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设性方案。

6、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7、认真熟悉设计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地质资料、技术交底、施工规范、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参与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认真复核设计施工图所列技术参数。

8、负责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核检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向经理提出建议;

9、对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队伍、监理单位执行合同协议相关条款、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规范的情况,严格按工地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人、事、物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度、质量情况;

10、负责工地现场值班,平行管理、跟踪,协助承建单位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发现承建方有违规,向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11、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对各种原材料随机抽样检查,监督承建方是否如约履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按照协议要求购买,使用双方指定品牌的材料,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杜绝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用在工程上。

12、负责编写工地日记,详细记录工地每天发生的情况;

13、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协议及《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进度,保障项目月、季、年生产进度计划实施细则顺利完成;

14、根据年度项目工程开发实施细则要求,负责实施施工现场的“七通一平”(通水、电、道路、电话、有线电视、煤气、宽带网及场地平整),及单位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的生产步骤和工作时间的具体安排;

15、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工程质量的预先控制工作,及时返馈工程质量信息给项目部主管;

16、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负责向经理建议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部整改通知、返工通知、停工令、复工令、备忘录等指令;

17、与有关部门配合,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清单;

18、了解市场材料信息,进行材料的市场调查的比较,建议工程材料的选用;

19、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通知,负责各种管网暗敷、防雷等隐蔽工程验收,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0、负责传递与落实开发项目工程以及配套工程、附属工程的有关施工技术联系,收集相关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函和有关技术资料;

21、审查承建方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资料的移交工作;

22、负责组织工程保修期间的工程维修工作;

23、学习新规范,了解市场新工艺;

24、与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协调工作;

25、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6、向部门经理报告上述工作有关事宜。

篇3: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局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

第一节?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监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监察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

1、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决定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3)审定工程局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4)审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兑现及安全工作考核奖励结果。

5)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提议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安全问题。

2、会议记录:会议内容由安监办进行记录,根据会议决议的重要程度,适时形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纪要》,安监委主任签发,并由安监委主任确定发放范围。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全体会议,安委会主任主持会议。

1、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研究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奖惩结果。

2、会议记录:会后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由安委会主任签发,并确定发放范围。

第二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五条?工程局每年在局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工程局相关副局长主持。

1、参加人员:工程局党政工领导、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及分管安全行政副职、局机关部门负责人。

2、会议内容:

1)总结工程局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程局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2)通报上年度各单位安全考核情况,兑现安全生产责任书。

3)表彰奖励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及项目经理。

4)生产性伤亡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说清楚”。

5)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验介绍。

6)签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3、会议记录:由安监办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各单位。

第六条?局属各单位必须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都要参加会议,会议时间、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第三节?年度安全科长工作会议

第七条?工程局每年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召开一次全局安全科长工作会议,工程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局工会主席、安监委有关成员、各单位安全科长及基地服务单位主管安全的负责人。

2、会议内容:

1)总结上半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要点。

2)通报全局交通、消防工作情况。

3)通报上半年工伤事故情况,事故单位安全科长“说清楚”。

4)各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5)通报全局安全员年度考核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汇报材料,报局安监委审定。

第四节?安监委办公室专题会议

第八条?根据每年安全生产情况,工程局安监委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一些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专题会议。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分析会、经验交流会等。

第九条?各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单位和人员必须与安全生产专题有关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形成相关材料,需要转发的由安监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各单位每年都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形成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补充工作。各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到有记录、有内容、有建议,重要的专题会议可以请工程局或主管部门领导参加。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处理专题会议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局安监委。

第五节?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十一条?局属各单位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各单位领导及职能部门责任人、工区、作业队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责任人。

2、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

2)总结上月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对上月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

3)进行安全辩识,确认重大不安全隐患,拟定预控措施。

4)通报批评上月安全考评结果。

3、会议记录:会后形成《月安全通报》或《安全简报》。

第六节?周班组安全会议

第十二条?局属各单位班组每周必须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各班组负责组织会议。

1、参加人员:各班组全体成员、安全监察员。

2、会议内容:

1)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2)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3)根据本班组的阶段性施工特性,进行危险源辩识,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3、会议记录: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备查,重大事宜应以文字方式上报上级部门及时解决。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十三条?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全局安全科长工作会议和安监委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局安监委办公室组织。上述会议的通知、会场布置、会务工作、会议决定、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发放、归档等工作一并由安监办负责。

第十四条?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月安全生产例会由各单位安全职能部门组织,周班组安全会议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记录、整理、发放、上报、归档等按各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定解释权归工程局安监委办公室。

第十六条?本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