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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7294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篇2:监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是一个单位的象征和代表形式,一经盖出可产生法律责任,为加强本项目公章管理,规范盖章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总监办公章由总监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使用。

2办公室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台帐,公章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3项目公章只用于本工程项目有关资料、文件、报表等,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项目公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

4总监办财物专用章、总监个人印章由总监保管并把握使用。财物专用章、项目总监个人印章只有在监理费转帐、汇款时使用,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财物专用章,一经发现,由公司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印章外,其他事项需要使用时必须经过公司财物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5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6公章使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公章保管人的相应责任。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8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9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项目领导报告,并备案。

10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篇3:领航房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绿航房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部秘书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3、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或因工作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与综合部秘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借出办完事后应立即交给综合部秘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4、凡属因工作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5、综合部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