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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4 阅读 3096

一、加油操作规程

(一)准备

(1)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2)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或油箱盖板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3)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二)加油

1.定量加油

(1)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2)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3)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4)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2.非定量加油

(1)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2)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三)结算

(1)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2)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3)收取定点加油记账卡(单)时,加油员与顾客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收回本站留存记账卡(单)。

(1)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2)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3)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应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账卡(单),及时上缴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的卫生。

二、计量操作规程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2)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6)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l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人测量记录表中。

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5‰)。

(2)油面平稳后再行计量。

(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4)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人测量记录表中。

4.油晶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l0s;读数时应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4)测量油样的温度。

(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人测量记录表中。

三、卸油操作规程

(一)准备

(1)送油罐车进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2)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罐车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二)验收

(1)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2)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3)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4)逐项填制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三)卸油

(1)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2)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4)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5)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6)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7)引导油罐车离站。

(四)卸后工作

(1)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2)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3)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和分罐保管账。

四、开票规程

(一)销售

(1)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

(2)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

(3)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核数量。

(4)记账卡销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账卡(单)并留存单样;建立记账卡单位挡案,将记账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将记账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二)收款

(1)收取现金与加油结算现金收取相同。

(2)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账后付油(或油票)。

(三)开发票

(1)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

(2)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3)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发票。

(4)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5)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四)结账

(1)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票总额相核对。

(2)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账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3)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石油产品及其他商品销售数量、金额。

(4)依据发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报表及其他商品日报表。

五、记账规程

(一)进货记账

1.散装油品

(1)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2)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3)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账和收、发、存日记账。

2,整装油品及其他商品

(1)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2)依据整装油品进货单,核对商品品种、数量、填写入库单。

(3)依据入库单登记整装油品分类保管账、其他商品明细账。

(二)销售记账

1.散装油品

(1)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商品保管账、已售未提账。

(2)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发油量,登记收发存明细账、分罐保管账、已售未提账。

2,整装油品

(1)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库存分类保管账。

(2)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他商品销售量,登记其他商品明细账。

六、特殊情况处理规程

(一)跑、冒油品

(1)当向储油罐卸油时发生跑、冒油品,应及时关闭油罐车卸油阀,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并向站长汇报。

(2)站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站外人员,推出站内车辆,准备消防器材。

(3)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棉纱、毛巾、拖把等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制、塑料等易产生静电火花和与地面摩擦产生火花的器皿进行回收。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面,待充分吸收残留油品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4)检查所有井口是否有残留油品,若有残油应及时清理干净,并检查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5)计量确定跑、冒油品数量,做好记录台账。

(6)检查确认无其他危险隐患后继续营业。

(7)分析跑、冒油原因,书面报告主管公司。

(8)当向车辆加油时,发生跑、冒油品,应及时关闭油枪,清理现场。

(二)接卸混油

(1)当向储油罐卸油时发生混油,应立即关闭罐车卸油阀,停止卸油;同时关闭相应的加油机,停止加油,并向站长汇报。

(2)分析原因和责任,按事故处理规定及时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3)若柴油、汽油相混,则需清罐,并将混合油品运出站外处理。

(4)清除管线和加油机内混合油品,确认无误后开启加油机加油。

(三)加错油品

(1)加油员发现加错油品时,应立即关闭加油机,向顾客说明原因并赔礼道歉,同时向站(班)长汇报。

(2)站(班)长征求顾客同意后,抽出混合油,加入合格油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赔偿顾客经济损失,礼貌送客。

(3)确认损失,上报主管公司处理。

(四)加油机乱码

(1)加油过程中,加油机出现乱码时,加油员应立即关闭加油机,向顾客表示歉意并说明原因,同时向站(班)长汇报。

(2)与顾客协商确定已加油品数量,并根据协商意见补足数量。

(3)停止使用该加油机,记录同罐其他加油机的字码数,对油罐进行计量。对当事加油员进行结账,同时通知维修部门修理加油机。

(4)当班营业终了,核实损失,报站长处理。

(五)大亏、大盈处理

(1)每日发油超耗或溢余量超过定额损耗一倍以上为大亏、大盈。

(2)出现大亏、大盈后,应及时复核数量和重新计量,认真查找原因。

(3)采用标准计量器核对加油机精度,发现有误,应及时检定维修。

(4)检查油罐及输油管线是否存在渗漏,如油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公司处理。

(六)票证、现金出现异常

(1)交班时出现油票超常增长、现金量超常减小、补开发票出现负数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站长汇报,站长要根据班次、数量、品种立即进行核对,分析情况,查找原因,妥善处理。

(2)记账员按加油员收取的现金、油票、证、IC卡的总额与加油量核对;开票员按加油员收取的现金与开据的发票核对,直至找出原因。

(3)将查找结果书面上报主管公司。

(七)数、质量纠纷处理

(1)顾客对油晶数量提出异议时,加油员应立即查询电脑记录或用标准计量筒检测。如无误,应向顾客耐心解释,礼貌送客;如有误,应向站(班)长汇报并向顾客赔礼道歉,赔偿顾客损失。停止使用该加油机,并报请维修和检定。

(2)顾客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时,加油员应向站(班)长汇报,及时取样,感观检查油品颜色、气味、挥发性等,如无误应向顾客耐心解释,礼貌送客。

(3)感观检查认为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相应油罐加油业务,取样化验,同时向主管公司报告。

(4)依据取样化验结果,及时答复顾客,并按主管公司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八)外线停电

(1)当外线停电,加油机正在加油时,加油业务按加油机乱码处理。

(2)准备发电

①当外线停电后,及时断开配电柜中外电总闸和加油站内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

②检查确认发电机的燃油、水、机油是否充足。

(3)发电供电

①启动发电机,当发电机输出电压达到额定电压,并确认电压稳定后,打开发电机输出开关送电。

②将配电柜中的开关置于“发电”处,对站内供电。

③逐一开启设备开关。

④发电、供电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

(4)恢复外线供电

①当外线来电时,注意观察外电指示灯及电压表变化情况,确认电压稳定后,准备恢复供电。

②断开加油站内各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

③断开配电柜中发电机电源输出开关,合上外线电源总闸,进行送电。

④关闭发电机,清理现场,并做好下次发电的准备工作。

④逐一开启设备开关

(九)水患

(1)当发生水患时,加油站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停止营业,同时密封油罐量油孔,防止油品外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水患过后及时组织排水,测试油罐底水高,检查设备,排除隐患,确认无误后,继续营业。

篇2: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上加油站(船)供受油作业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保障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供受油作业污染长江水域和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江海事局管辖水域内从事水上加油作业的加油站(船)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从事供油作业的水上加油站(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水上加油站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与防污染技术的标准,供油船舶、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条件,具备有效的技术证书;

(二)配备足够的持有有效证书和有关专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三)符合消防技术要求,持有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五)配备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编制应急预案;

(六)水上加油站应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

第五条水上加油站的布点应结合辖区实际,满足有关主管机关的统一规划。

第六条水上加油站(船)从事供油作业应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经审核取得《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作业与防污染备案证明》(格式见附件1)后,方可从事供油作业。

(一)加油站靠泊负荷、前沿水深及周围水域环境情况的说明(适用固定加油站),加油船技术资料(适用流动加油船);

(二)消防设备清单;

(三)安全防护和防污染设备(器材)清单;

(四)供受油作业操作规程;

(五)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火制度、污染事故应急计划或预案等);

(六)固定码头作加油站的,应按要求建立并提交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文件。

第七条加油站(船)供受油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及其它相关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堵好甲板排水孔,关闭有关通海阀,对可能溢油的地方,放置集油容器。备妥消防器材,供受油作业周围杜绝明火作业。供受油作业双方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供、受油作业安全检查表》(格式见附件2),落实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二)作业中,要配备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控制输油速率、压力,防止跑、冒、滴、漏。出现有不安全或污染的情形,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相关阀门。收解输油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内残油流(滴)入长江。

第八条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与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九条受油船舶应将加油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加油站应将供油情况记载值班记录簿内。

第十条加油站(船)应按《内河避碰规则(1991)》的要求显示信号,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对照明灯光进行妥善遮蔽,不得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一条加油站(船)的避雷设施及防静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油站(船)应设置禁烟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第十二条供、受油船舶靠泊时,应垫软靠把。供受油作业时,应关闭烟囱帽,带好火星熄灭器,加油现场作业人员禁止穿尼龙化纤服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灯具照明。在加油过程中严禁铲锈、发报、使用雷达、充气、吸烟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如遇雷电、大风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港内或港口附近水域流动的加油船舶,除遵守油船的有关管理规定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船舶进、出港,可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定期申报手续,定期申报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二)加油船在固定水域流动销售期间可办理短期定期签证手续,短期定期签证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

(三)加油船一次性多点配送涉及两个及以上的海事管理机构管辖范围时,申请人应向始发港和终点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分别申请办理短期定期签证。

加油船配送作业时,应向作业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加油站(船)因故停止营运时,应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留足值班人员,保证停止营运期间加油站(船)的安全。加油站(船)停止营运超过二个月恢复营运时,加油站(船)单位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重新申请备案。

第十六条加油站(船)每季度应当向当地的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供油作业情况,包括供油艘次、供油数量等。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原《长江海事局辖区水上加油站(船)安全管理办法》(长海船舶[2003]11号)同时废止。

篇3:ZJ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三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五条?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1)?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①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②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③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加油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⑥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

⑦禁止在站区内使用手机。

(2)?站内严禁存放其他危险品。

(3)?严禁向汽车化油器或塑料桶内注汽油。

(4)?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搬手或碰撞时不会发生火花的合金搬手。

(5)?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和油槽车卸油。

(6)?夏季高温季节,站区地面应采取洒水降温等措施。

(7)?加强明火管理:

①加油站内禁止使用明火;

②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③加油站油罐区禁止使用明火;

④加油站员工不论当班与否,在站区一律实行禁烟制度,当班职工上岗不得将打火机等火种带进站内。

(8)?安全用电规定:

①加油机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②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9)?防静电规定:

①加油站内的所有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和接地装置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②站内卸油、加油时要按规定控制流速;

③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严禁使用化纤棉纱。

(10)消防灭火:

①?加油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建立领导和指挥系统;

b、标清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管线走向及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和数量;

c、注明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

d、标明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e、弄清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防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f、熟悉灭火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保证对外通信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②?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管理:

a、根据现有加油设备,服务区按消防部门规定已足额配置各类型号的灭火机,其中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6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石棉灭火毯20块,砂箱2个,消防锹4把;

b、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③?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建立配置台账及位置图,按时检查,定期养护、换药,保证完好有效。站内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消防常识。

④?做好应急措施的落实工作:

a、加油站发生火警,当班人员不得惊慌失措,临阵脱逃;

b、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和值班电话,及时疏散站内各种车辆和非本站工作人员;

c、根据火情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d、采取有力措施灭火,保护油罐;

e、及时切断所有加油站内部电源。

(11)?安全检查:

①?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周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场安全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②?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月和易发事故季节要定期对加油站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12)?加油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服务区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13)?加油站防火守则:

①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②努力学习防火安全知识,掌握防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预防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③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进入禁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把火种带入加油站。

(14)?加油站安全组织:

①加油站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应设立防火安全员参与服务区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三个安全组织;

②站长为加油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当班员工为加油站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加油站或本班次的各项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各类预防工作;

③班组每日自查一次,站每周抽查、检查不少于一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区的要求,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④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消防演练,义务消防队员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能及时按预定的灭火作战方案组织扑救;

⑤当班员工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或顾客的违章违纪行为;

⑥由于加油站昼夜营业,值班人员不多,当班员工必须熟悉服务区值班电话,以便及时联系报警;

⑦制定一套预防突发事件的预案,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报警,并按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的发展;

⑧服务区保安每天定时对加油站进行安全巡查,封道时,加油站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场所,应确保加油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