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碱配制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设备的电气,传动部位是否完好、正常,发现异常应及进修复,不能带病运转。
2.使用压缩空气揽掉时,间门应慢慢开启,防止喷溅伤人。
3.加入碱片时,应戴好防护手套,轻拿轻放,防止碱液飞溅到身上烧伤。
4.对配置好的溶液,在搬运、存放时,应防止塑料桶压脚。
5.下班后应打扫作业场地,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无人接班应切断电、汽。
篇2:浮选药剂配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浮选药剂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指标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药剂配制由技术组或指定的专人兼管,具体负责药剂的配制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2、配制人员随时注意掌握药剂的用药动态,储存罐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药量,保证浮选生产用药。
3、配制人员坚持对各个药剂储存罐及管线进行巡回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并记录汇报。
4、操作人员在开启闸阀是要缓慢进行,防止产生水击效应损坏设备及伤人。
5、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药剂配药区域,参观访问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6、需在药剂配制区域使用电、氧焊时,须批专项作业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药剂配制现场要保持通畅、明亮、设备清洁、场地干净,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有效消防设备。
8、药剂配制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腐、防酸碱。
选矿厂技术组
2014年3月28日
篇3:药物配制安全操作规程(2)
药物配制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配药前应检查各种化学原料的色质细度、干湿程序、批号、规格、性能等是否与配方要求相符,发现异样,应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配制;
二、配料人应高度集中精力,绝对禁止搞错配方比例。严禁擅自改变药物配方,严守操作规程,不得偷工减料、敷衍了事;
三、配制时,必须先混和均匀,并过细筛三次以上;
四、配制完毕后,应立即将所有的配料工具擦干净。禁止使用没有擦试干净的工具进行第二种药物配制;
五、配药场所必须天天清扫,垃圾、余药应按指定地点存放;
六、药物配方通知单要经技术员、主管厂长(经理)审批后才可使用,每配制的药量,要按车间主任通知的数量配制,危险药物不能配制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