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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2024-07-14 阅读 7466

考勤管理是企业事业单位对员工出勤进行考察管理的一种管理制度,包括是否迟到早退,有无旷工请假等。其包括排班管理、请假管理(带薪年假管理)、补卡管理、加班申请管理、日出勤处理、月出勤汇总等等。下面是具体范本: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找范文就来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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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上班时间:8:30--12:00;13:30--18:00;

3.午餐时间区域:12:00~13:30,在午餐休息时间区域内,可自由选择就餐时间,如需外出就餐,员工应该轮流就餐,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

4.公司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计2次)。

5.无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

6.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7.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8.行政管理部前台及人事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2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9.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篇3:科技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考勤统计及相关奖惩兑现工作。

三、工作时间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上班时间:9:00-12:00;14:30-18:00。

3、由于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须安排本部门员工周日轮流值班的,部门负责人须提前向行政管理部报备《值班表》,没有值班表的由轮值人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填写《调休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向行政管理部报备。周日值班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在下周内安排完成补休。

4、员工调休按照先值班后调休的原则安排,不得跨月累计。

四、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规定,按要求打卡。

2、打卡次数:

1)行政管理部、网络营运部、财务部、采购部、品牌推广部、物业管理部、招商部每天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打卡4次;

2)业务部全体人员及总经办、物业管理部、招商部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共打卡2次。

3、打卡时间: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打卡其他要求

1)公司总部上班员工因公外出12:00、14:30不能打卡时,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不打卡次数、外出日期、事由、离岗时间及回岗时间。

2)员工因工作原因漏打卡的,须尽快到前台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申请次数5次/月,由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向行政管理部报备。

3)上班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漏打卡补签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午请假,下午回岗时必须在14:30之前打上班卡)

4)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五、迟到、旷工管理

1、于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后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论处。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按早退论处,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3、月迟到/早退3次以旷工1天论处。

4、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六、奖惩规定

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2、迟到或早退超过1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从第2次开始每次扣20元。

3、忘打次数超过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从第3次开始每次扣20元。

4、请假天数超过1天取消当月全勤奖。

5、旷工0.5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1个天扣除两天工资。

6、凡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行为的,都属于违规。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由行政管理部口头提醒,相关员工须对提醒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对违规员工罚款20元/人/次,直到合格为止。任一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2次,其部门经理一次性罚款50元。

附件:《值班表》、*Z-QR-014《调休申请表》、*Z-QR-027《外出登记表》、*Z-QR-016《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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