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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24-07-15 阅读 326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村主任是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检查并督促本村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五、本村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村(居)两委成员必须参加。根据需要,本村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前本村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抓落实,安全管理员具体督办、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并要有检查记录。

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单位或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敦促责任单位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协助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敦促有关单位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敦促单位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向镇安委会报告。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掌握,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

2、村接到辖区有关企业死亡、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乡安委办,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

3、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按国家规定,统计好辖区内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台账的登记。工伤死亡事故在1小时内,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迅速上报镇政府、镇安委办。轻伤事故要求在2天内报出。

4、事故发生后,村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有关协调工作。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村要协同镇安委办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一、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要经常性地敦促本辖区内的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厂部及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村安全生产领导组应运用各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村有线广播、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

重大事故隐患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村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和生产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企业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必要时应报请上级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三、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村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管理小组,由本村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3、要求企业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于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企业接到镇、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报请镇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罚款。

篇2:安全生产标准以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现代化工业生产高速发展,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大量使用电器设备和大功率设备,以用采用高温、高压的生产工艺,或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而且由于在空中、海上、地面以及地下采用大流通量、高速的交通工具进行人流、物流的运送,因此极易发生触电、火灾、爆炸、沉船、撞车和坠机等恶性事故。近年来,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工业、交通事故不下5千万起,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世界各国国民经济总产值的5%。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博帕尔的农药厂所发生的工业有毒气体泄漏事件造成巨大损失,一位印度专家说,这次灾难相当于印度在和平时期遭受的一次战争规模打击。我国由于安全生产问题造成的恶性事故也非常让人担忧。目前,世界各国均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安全标准化工作。

所谓安全标准,就是以保护人和物的安全为目的所制定的标准。安全标准包括安全色、安全标志、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与质量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安全生产管理等关于安全的规定。各类岗位的安全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都属于安全标准中的管理标准,是安全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标准在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是强制性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简称《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标准化法》又对涉及安全的标准的实施做出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由此可见,《标准化法》对安全标准给予了相当高的法律地位。

对于安全标准的实施,世界各国通常由政府授权给标准化管理机构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监督。在实行产品合格认证制的国家中,还规定涉及安全的产品,包括劳动保护、个人用品、玩具、锅炉和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家用电器,必须进行安全检验,并只有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后才允许在市场上出售。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基本概念

企业安全生产领域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厂矿企业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而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因企业的类型不同、生产的产品不同、危险程度不同有多种类型,但其内容苦基本上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制度。

2.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根据原化学工业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组织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出25条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规定;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筑与安装安全管理制度;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事故管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液氨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各种安全票证管理制度;生活煤气安全技术及管理制度;发运液氨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及作业标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等。这些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使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肯定做不好的。

3.主编单位及编制程序

以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主编单位由集团公司安全部门担任,该主编单位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精神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吸取国内外同类企业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分工进行编写。编写完毕后,由主管该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再交给编写者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集团总工程师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再进一步充实完善,最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以企业红头文件发布实施,在整个企业集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产生厂规、厂法的效力。

4.标准、制度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安全制度、贯彻安全标准的过程,因为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安全标准在这个系统中具有目标性、集合性、层次性、动态性,这些性质特点决定了安全标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系统效应。安全制度是要求劳动者或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它具有科学性、强制性、法律性、大众性,这些性质特点决定了安全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法制效应。劳动者只有遵守安全制度,才能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向新水平。企业有了一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又制定出一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劳动者才能在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有章可循,管理者才能在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而安全标准越科学、安全制度越合理,企业的劳动者操作起来越得心应手,企业的管理者执行起来越应用自如。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就是相当高的。

篇3: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内容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一般称之为“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我国《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对“三同时”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损失,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三同时”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行,确保物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同时”制度和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结合起来实行,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两者结合起来实施可使新项目做到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潜在的危害,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设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职业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预期效果及评价等。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