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为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师生学习、掌握安全知识,保证教师安全工作,学生健康成长,财产不受损害,办好教育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特制订本措施及制度。
一、校内
1、每学期开学前,学校组织专人检查校园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能清除的坚决清除,不能清除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2、开学以后,把“学习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学生制订新学期个人安全措施。
3、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4、在校期间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工作抓实抓细抓紧。因为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学生的行为不规范造成的。
5、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许过早到校,上课期间不得私自走出教室,更不许走出校园。
6、学生放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上学只能走校门,不许抄小路、翻围墙。
7、学生课间活动,不许爬走廊栏杆,不许在走廊上作剧烈活动,上下楼梯要互相谦让,不许越位和拥挤,更不许扒在楼梯扶手上向下滑。
8、学生在课间活动中,只能做学校允许的既有益于健康又文明的活动,不许舞棍弄棒、追逐打闹。
9、学校门卫一般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口游荡,更不允许随便进入校园;校内师生不许随便引校外人员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内。
10、学校有施工队时,学校一是要求施工队增设保证师生安全的防护设施,二是严格要求师生不得随便走近或进入施工现场。
11、校内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都必须把保证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12、无论谁在学校开办的食堂、小卖部,学校都严禁他们向师生出售腐烂、变质和不卫生食品,谁造成事故谁负责。
13、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疫任务。若社会上发现流行性疾病时,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防疫站同志向师生进行防疫知识报告;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必须休学治疗。
14、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复,该报废的坚决报废,保证师生安全使用。
15、一般情况下,教室北侧窗户不得拉开,需要拉开时,必须关紧纱窗;需要擦玻璃时,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与监护下进行,不允许攀上窗户擦洗。
16、各任课老师不得随意驱赶学生。上课期间,不许把犯有错误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要采取严肃批评、说服教育,给予出路,不许让这些学生单独回家叫家长,严防矛盾激化,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17、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要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18、由班级、级部、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外活动,都必须严密组织,置安全工作为第一位,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防止由于组织不力而发生意外事故。
19、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日巡逻制度,以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20、机动车辆一律不得私自进入校园。
二、校外
1、在上、放学路上,不准随便在路上追逐,更不准私自到路边厂区和施工现场。
2、教育学生不得随意购买流动商贩的小吃和玩具,以便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
3、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上、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不吃生人所赠送的食品。不要生人所赠送的玩具,不单独跟生人结伴而行,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想法告诉老师、家长或公安部门。
4、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爬沟上崖,不上树、不到井边、河旁、危房、危墙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接触低压带电体,不靠近高压带电体。
6、不经家长同意,不随意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7、自己不玩火,同时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弟弟、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8、要做文明的游戏,不舞棍弄棒,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游戏。
9、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恶语伤人,以避免由于自身的言语和行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斗,以致于危及个人安全。
10、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吃腐烂变质的食品,在没有防护措施时,不接触患传染性疾病的人,不进入有传染性疾病的疫区。
三、交通安全
1、每年的三、十月请交警大队交警为全校师生作一次关于交通安全的报告会,会后组织师生讨论查找交通违章的人和事,以事究其危害,以此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2、由于值日老师不负责,而在校园内造成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值日老师的责任.
3、由于学生值日或其它原因造成学生单独放学时,要求学生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通过公路。
4、各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放学以后,不能随便把学生留下,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时,原则上该教师应把学生送回家。
5、学生在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只走人行道,不进入快车道,不能任意跨过公路,在规定的路口跨过公路时,也要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更不允许追、投、扒过往车辆。
6、为确保学生上、放学路上的安全,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上学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进校。
收银制度
篇2:驾驶员岗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篇3: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和直管项目。
第三条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和直管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四条各级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每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五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或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合格证后方能任职,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第六条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需要接受安全教育,相关培训由总公司劳动保障部和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七条项目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总公司劳动保障部和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章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第八条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
第九条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协作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工程公司、工程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为:工程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为8学时,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时间为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为20学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时间作适当延长。
2、三级教育的基本内容有:
1)工程公司级(新工人到工程公司报到)教育:
①新工人入场教育意义和必要性;
②建筑施工特点,以及建筑施工中劳动者安全施工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及影响;
③建筑施工中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劳动法相关内容;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相关内容,工伤及事故分级方法;
④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细则;
⑤建筑施工时,容易发生的惯性伤害事故及其预防基本知识。
2)工程项目级(新工人被分配施工队)安全教育内容:
①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内容;
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③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④施工用危险化学物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
⑤各类管理制度、规定:
A、工地安全制度。
B、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等基本标准;
C、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D、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E、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F、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H、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I、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3)班组级(新工人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从事生产工作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⑤《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讲解内容力求详尽。
A、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B、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C、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D、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E、对没有安全交底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F、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G、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的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H、熟悉所使用工具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I、维护生产现场一切防护措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J、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须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K、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工程公司级和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考核由工程公司劳动保障部、安全质量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命题、阅卷、建档。
第十条转场安全教育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至少12学时的转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转场安全教育由工程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共同组织、命题、阅卷、建档。
第十一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变换工种教育内容包括:
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地方;
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普通工种需转变为特种作业人员的,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工程公司劳动部门、安质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命题、阅卷、建档。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在选择分包队伍之前,必须要求分包队伍提供一定数量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并保证这些人员一定进驻工程项目。项目需测算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最少人数。在评价合格分包商时,分包队伍拥有特种作业人员情况作为考核必要条件;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必须对此项工作进行验证。
5、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违反规定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得从事其操作证限定范围外的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缺张少页、涂改、伪造及操作人员转借或超越范围使用情况,一律将证件收缴作废。
7、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8、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2学时。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2)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班前安全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活动交底。
2、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3、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应包括:
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2)本班工作中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3)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4、遇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5、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第十四条安全活动
1、工程项目根据需要定期(周、旬、月)在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学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2、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3、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队、工长(或专业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4、工程项目应拨出专款用于安全活动有关费用支出。
5、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活动时对上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6、安全活动内容:
1)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
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3)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4)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5)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五条其他安全教育活动
工程项目需定期开展消防保卫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活动,原则上此类活动可放在周一安全活动中进行。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的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疫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紧急救护基本常识;
2、项目部有关消防保卫、交通、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方面要求;
3、消防知识培训;
4、卫生防疫、紧急救护知识培训;
5、消防演习。
第十六条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总监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总公司劳动保障部和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总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理阻挠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及其安全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各级雇佣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及总承包模式下管辖的分包队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