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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024-07-15 阅读 8468

一.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检查、有总结评比。

二.认真参加市、县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及地区、教委召开的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民调工作会议,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校形势,检查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四.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综合治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校安全检查,遇有突了性事件,视情况及后果及时处理。

五.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开展系列创安活动。

七.认真执行《省消防条例》,宣传消防知识,落实学校消防措施,做好学校消防工作。

八.党政工团共同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后进生的法制教育和挽救工作。工会要做好师德教育工作。共青团做好团员青年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学生争当“文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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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村民的法制教育。

2.掌握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经常研究解决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问题,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稳定。

4.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村创建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外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行政管理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依法办事。

5.指导村委会搞好治保、调解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对村级治保、调解主任的政治和业务培训。

篇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实施意见。

2.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

3.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对责任者进行查处。

4.协调各县(市、区)政法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决策的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