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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制度范本

2024-07-15 阅读 7981

根据上级有关领导部门会议精神及县局党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加强我站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制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按照县局党委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等现象发生。

二、严格按照我站支部现有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会议考勤制度开展此项活动,严格学习纪律,规范学习过程,使教育活动走入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化轧道。

三、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随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要切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做好协调、宣传、运转工作。

四、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与日常工作同步进行,不能存在一边轻、一边重现象,确保活动、工作两不误。

五、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断寻找我站支部及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

六、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考察,了解基层群众疾苦,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基层群众和沿线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增强同基层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要随时掌握机关和基层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以正确的心态投入到活动中来。

八、要将活动内容丰富化,标新立异、推陈出新,通过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不断将活动引向深入。

篇2: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

篇3:某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为更严格的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等文件精神,提高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同时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保证教育活动的学习效果,结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我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现制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为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

二、考勤内容和标准

1、考勤内容: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效率。

2、考勤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我局及直属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进行考勤,党委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

(1)按会议规定的时间出席学习活动,活动开始后超过15分钟到会的为迟到,迟到超过1小时无正当理由为旷工,提前离开15分钟以上为早退。

(2)党委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知去向,说不清理由的视为旷工。

(3)党委办公室将尽职尽责,随时查岗,并对脱岗、迟到早退等情况做出处理。

三、考勤方法和要求

1、考勤将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谎报虚填。

2、党委将实行会议签到、月结、月报的考勤制度,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员要认真填写,不得有误。会议时由本人在考勤表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病假、事假、出差、旷工、婚假、丧假、产假等由支部书记填写。

3、建立考勤审核备案制度。各直属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省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本单位党员的出勤情况。

4、上班后因公外出,必须向办公室及支部书记报告。

5、请假: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的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含)以内的由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含)以上由省局党办批准,并须备书面假条,假条交办公室。

6、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的职工,应视其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探亲、休假时间,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党总支签署意见批准。

7、凡请假者,工作交代清楚,方能离去,并按时返回工作学习岗位,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者视为旷工。

四、考勤结果的使用

个人出勤情况,与年终党员考核结合。

五、本制度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