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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2024-07-15 阅读 9897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篇2:某客房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客房部、前厅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和工作读到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门的任务,特制定此制度:

一、坚决执行逐级负责制,即经理发现问题处罚主管,主管发现问题处罚领班,领班发现问题处罚员工;不允许越级管理或越级汇报,越级处罚。

二、经理(主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或服务中心文员(领班),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整改,并由经理(主管)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对于既无汇报又无注明者处罚2分。经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检查当日发现问题的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务给予5分人处罚。

三、经理(主管)对于头一次发现的问题给予提醒不处罚,对于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给予2分的处罚。

四、经理(主管)每日根据昨日的工作检查情况安排当日工作,对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对于执行的表格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如未按制度执行且主管(领班)又未发现未及时督导的,给予直接领导2分的处罚。如服务员报告表的要求。

六、经理发现下属员工不讲普通话的,给予主管2.5分的处罚;经理(主管)发现下属员工犯错误,视错误的轻重给予主管(领班)1-5分的督导不利的处罚。

七、服务中心表格如房态表、维修日统计、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认真填写。特别是房态更改表,应将所有15:00前退房写至上面,若发现退房房号在此表上未显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务中心本班次人员应对各种表格做好监督检查,若发现未签还或未及时催还等现象发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对于某些部位出现积尘,或垃圾较多(垃圾袋5个,或烟头10个),将对主管进行2分的处罚。

九、服务中心卫生夜班每日打扫,经理将一周内不定期检查,发现卫生不到位,将给予2分处罚。

十、部门出现客人投诉或不满,给予主管2分的处罚。

十一、其他未按规定完成工作的,视情况给予2-5分的处罚。

十二、领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允许将手机带到工作岗位,只有自己做到,员工才能做到),为员工树立榜样。

本规定自2005年4月30日起试行。

客房部

2006-4-30

奖励制度

1.本月所管辖员工未发生一般过失以上的过失,主管(领班)+2分。

2.得到总经理表扬,主管(领班)+2分

3.受到客人书面表扬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领班)+2分

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并实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诚报上发表文章。+2分

6.每月优秀干部将考核分数、处罚情况作为参考,15日、29日领班以上会议召开。

7.PA每天专查扣分不超过5分,主管(领班)+2分

本规定自2005年4月30日起试行。

客房部

篇3: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规范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