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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2024-07-15 阅读 7514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局技术人员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能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第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超大存储量的国外品牌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

第四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第五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电磁泄漏发射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销毁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六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置在安全可控环境中,复印、打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第七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需维修的,应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上门维修或送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单位技术人员现场监修。

第八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至有保密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篇2:保密办公规定范本

保密办公规定

A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三、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五、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并按规定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B科室微机保密管理规定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C保密宣传教育规定一、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二、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三、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整体保密管理素质。五、各单位每年应完成订阅《保密工作》杂志的学习任务,并组织保密人员撰写保密信息和工作经验文章。六、各单位应与重点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重点涉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考核,对流动进行审批。

D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凡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六、加强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审计跟踪、防电磁泄漏发射、查毒杀毒、对涉密机和非涉密机予以明确区分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七、人事任免及处分专用计算机、财务、审计专用计算机两台、文件打印专用计算机、工程交通战备密级资料专用计算机必须与局域网完全脱离,并不准上因特网以防泄密。E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一、一般秘密内容,如发传真,应当加密传发。二、复印秘密文件、资料,要按规定履行批准手续,认真进行登记,并严格按批准的复制数量和发放范围办理。三、传真机、复印机落实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防止泄密。四、加强对各种秘密数据载体的传真、复印管理,对复印、传真废纸立即进行碎纸或烧毁处理,防止发生泄密。五、不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种有线、无线通信工具和计算机网络中传输秘密信息。六、拍发密码电报,其内容应限于党和国家的重要秘密事项,或不宜用其他方式传递的事项,并在办文中,坚持“明来明复,密来密复”。七、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和因特定的工作需要,不能使用本单位的通信工具擅自与境外的机构人员联络。八、属于秘书工作人员管理和操作的信息传输,有责任提醒和督促领导同志做好保密工作。

F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关系到gg开放和公路建设的成败。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与《保密法》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提高保密工作能力,促进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责任书。一、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二、涉密人员对本单位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并按规定作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三、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密来密往”的原则,严密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四、涉密人员在对外经济合作中提供资料,应遵守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事先报其业务主管机关审批后报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五、涉密人员在公开的科学技术展览、新闻出版、讲学、进修、考察、合作研究等活动中,不得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六、涉密人员对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七、涉密人员应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存放在有保密性能的专用铁柜或保险柜内,并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八、涉密人员对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发生泄密事件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九、责任追究:涉密人员因失职或管理不善发生泄密事件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单位主管(签章):涉密人员:(签章)政治处:组织人事岗位:秘书岗位:文印岗位:机要收发岗位:计算机岗位:档案管理岗位:工程设计岗位:交通战备岗位:财务审计岗位:战备仓库岗位:安全保卫岗位:机材设计岗位:民兵管理岗位:二○○五年月日

篇3:办公室保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