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卫组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篇2: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区人民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总务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务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总务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篇3:医院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
根据医院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医院对所有部门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消防科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2、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