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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务楼物业管理处部门职责

2024-07-14 阅读 1649

商务楼物业管理处部门职责

1、管理组

(1)管理室

负责管理处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与管理。

负责质量体系的宣贯、运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负责开展宣传教育、公益活动及精神文明活动。

负责每半年一次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

(2)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负责日常物业管理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负责接待业主投诉、意见、新闻媒体、上级部门等信息的收集、记录、归纳、统计、分析处理和及时传递,并提供分析报告,为质量分析、决策提供依据。

按受各部门工作人员投诉,通过相关部门处理,并对投诉进行跟踪、回访和记录。

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获取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利用。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的管理服务。

2、工程组

(1)设备管理、维修

负责检查智能化、供配电、给排水、空调、电梯、消防等公用设备设施的运行、与设备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负责各类技术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

负责节电、节水、节能计划及措施的制订,并实施。

负责设备突发事故的处理。

配合各能源供给及通讯等业务单位的维修检查工作。

负责建筑物本体维护及公共交通道路、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负责建筑物配套的公共照明、泛光等灯光系统维修养护工作。

负责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

负责其它临时维修工作。

3、清洁、绿化组

负责整个商务楼的清洁保洁工作。

负责清洁情况的质量监督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负责垃圾收集、处理。

负责"四害"的清杀工作。

负责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并督促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垃圾。

负责建筑物外墙的清洗工作。

负责商务楼绿化的养护管理(施肥、造型、修剪等),维护整体环境形象,创最佳生态环境。

负责绿化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对绿化工作进行质量监督、记录。

4、保安组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负责各楼层的保卫巡视,按规定巡逻路线、时间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

控制来访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来访手续,按规定路线通行。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负责消防检查和防火监督管理。

负责监控中心的24小时值班,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

密切监视商务楼外来人员进入主要商务楼区域的行为,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密切监控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按有关程序操作,防止火灾发生。密切监视交通情况(如车辆的进出等)。参加义务劳动与便民服务活动。

篇2: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局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源头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企业源头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项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单位、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同步共享制度,包括企业、车、司乘人员年审资料、各种车辆营运统计等信息;二是建立联动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电话、局域网等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并要求协助方应第一时间响应,立即予以协助,对一般性、较复杂的协作、协办件,应在一周内或是一定时限内给予办理并回应,对影响大、情况严重的协作、协办件,应第一时间报局机关,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处置。

9、负责本单位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处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3:港航管理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运输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和监管的责任。

3、负责建立健全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

4、定期召开本单位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水运企业按期完成本单位、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

6、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7、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同步共享制度,包括企业、船年审资料、特种人员从业资格证等信息;二是建立联动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电话、局域网等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并要求协助方应第一时间响应,立即予以协助,对一般性、较复杂的协作、协办件,应在一周内或是一定时限内给予办理并回应,对影响大、情况严重的协作、协办件,应第一时间报局机关,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处置。

8、负责本单位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9、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