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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花园房屋完损等级标准

2024-07-14 阅读 8364

中南花园房屋完损等级标准

依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95年下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公司制定以下房屋完损等级标准。

1、完好标准

结构构件完好,设备齐全完整,管道通畅,使用正常,装修完整无损。

2、基本完好标准

结构基本完好,少数构件局部轻微变形或损坏,设备、管道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损坏,能政党使用。装修中的门窗少量变形、开关不灵,油漆无光。

3、一般损坏标准

结构一般性损坏,地基基础承载能力不足,部分构件有损坏或变形,屋面局部漏雨,装修局部破损,木门窗部分翘裂、松动、木质腐朽,油漆老化。铁、铝合金门窗部分变形、生锈腐蚀、断裂。设备管道不够通畅,部分零件、器皿老化、损坏或残缺。

4、结构有严重变形或损坏,屋面漏雨,装修中的门窗腐烂,开关普遍不灵。

5、危险房

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篇2:物业公司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工作,保证房屋交付顺利完成。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房屋交付办理工作。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房屋交付前准备阶段及交付办理期间现场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新建管理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审核;管理处职员工作服的订制;协助管理处房屋交付办理现场布置;管理处架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及培训;房屋交付手续协助办理人员调配及服务培训工作

财务管理部各类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品质管理部相关规章制度及房屋交付资料的审核;管理用房的装修审核;协助交付验收工作;标识制作

管理处经理房屋交付方案策划;组织空房清洁;各项工作的筹备和实施、组织房屋及设施的接管,准备房屋交付相关资料。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阶段是指管理处成立至房屋交付阶段。

5.1.1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内容:管理处架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及人员培训、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的建立、公共关系的建立、房屋交付工作策划、设备设施及房屋的接管验收。

5.1.2办公室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2.1负责新建管理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审核、采购。

5.1.2.2负责新建管理处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配工作。

5.1.2.3负责管理处职员工作服的订制。

5.1.2.4根据《物业管理方案》审核新建管理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

5.1.2.5负责新建管理处人员的招聘,入职培训及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房屋交付前三个月到位,安全员、保洁员提前一个月到位。

5.1.2.6组织房屋交付工作办理程序的培训。

5.1.2.7负责调配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期间服务人员及组织相关培训。

5.1.3财务管理部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3.1制定物业管理处开办费使用计划,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设备、安全保洁工具等预算。并落实到位。

5.1.3.2负责新项目各项服务收费标准的审定。

5.1.3.3负责指导管理处出纳按财务制度建账及财务软件的使用。

5.1.3.4负责监督新建管理处的物资采购工作。

5.1.4品质管理部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4.1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发放及与房屋交付工作办理程序的培训。

5.1.4.2指导管理处分类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5.1.4.3负责管理处接管物业房屋交付前清洁费用的审定。

5.1.4.4负责审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指导文件及房屋交付资料。

5.1.4.5负责审核保安器材、检测仪器仪表、清洁绿化用品及各类工具等物资的采购审核。

5.1.4.6分期开发项目,从第二期开始由管理处自行负责培训、资料审核、现场准备。

5.1.5新建管理处经理房屋交付前准备工作

5.1.5.1落实各类管理用房的装修。

5.1.5.2负责拟定房屋交付工作计划时间表,包括:工作内容、负责人及完成时间等,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5.1.5.3负责内部管理运作相关工作:

A.编制管理处组织结构、岗位说明书,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B.物资的采购:根据《物业管理方案》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维修工具、设备、安全保洁工具、设备的购置计划的制定、询价、报批及采购工作。包括:

a.办公用品:家私、各类文具等。

b.办公设备:打印机、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空调等。

c.后勤服务设施:食堂、宿舍用品、用具等。

d.网络设备:电脑等。

e.清洁及绿化设备和工具:洗地机、吸尘器、剪草机等。

f.安全设备:对讲机、电警棍、手电筒等。

g.加工维修设备工具:万用表、兆欧表、电焊机、台虎钳等。

C.根据物业实际情况,监督、完善闭路监控、停车场设施、背景音乐、信箱、康乐休闲文化设施、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

D.指定专人记录房屋交付前后发生的清洁、返修及配套完善工程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便与地产公司结算。

5.1.5.4负责对外公共关系的建立及有关证照办理:与政府、公共事业部门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包括: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有线电视、电信局、工商、税务、物业办、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

5.1.5.5房屋接管验收

A.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与品质管理部、地产相关部门协调房屋接管验收,并将验收存在的问题提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B.由工程主管(主办)与地产相关部门理顺返修流程,与各施工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保修期限、现场施工人员联系电话等。

C.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与地产相关部门移交各管理用房、业主房屋钥匙,建立钥匙清单,保证钥匙移交清楚、齐全。

5.1.5.6房屋交付工作策划

A.管理处经理与地产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交付策划工作,对有关销售承诺、房屋交付现场布置等问题进行沟通,落实。

B.房屋交付工作人员安排、培训,明确职责,就业主关心的问题形成统一回答口径。

C.房屋交付现场宣传资料、宣传品及相关房屋交付指引标识制作、安装,宣传资料包括房屋交付相关流程、填写的样表、物业相关法规、业主公约及装修的各种注意事项。

D.进行房屋交付模拟演练,检验房屋交付流程、资源配置等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5.1.5.7房屋交付资料的准备

5.1.5.7.1将《欢迎函》、《房屋交付指引》、《业主资料卡》提前交地产公司,与《房屋交付通知书》一并发放业主。

5.1.5.7.2负责房屋交付前一周准备好房屋交付资料,包括:

A《房屋交付流程》

B《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C《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D《房屋交付文表签收单》

E《装修办理流程图》

F现场房屋交付宣传展板及相关房屋交

付指引标识。

G所有"房屋交付资料"填写样本。

H其他与业主相关资料。

5.2房屋交付手续办理流程

5.2.1业主应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管理处办理交付手续。

5.2.1.1家庭户应带资料:《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房屋交付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及业主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一张。

5.2.1.2公司户应带资料:《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交付通知书》、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员工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

5.2.1.3业主委托人应携带资料:业主书面委托书、业主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4.2.1.1或4.2.1.2所列相关资料。

5.2.2交付现场指定专人引导业主办理交付手续

5.2.3核对《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公约》、《房屋交付通知书》、以及顾客所持的身份证对入住顾客的身份进行确认。

5.2.4向顾客发放交付的相关资料,并收回经业主签字确认的《房屋交付通知书》回执。

5.2.5引导顾客填写《业主资料卡》及相关资料表格,并保留业主携带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家人的照片,如委托人代理办理入住的情况,除要保留业主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外还要保留委托书。

5.2.6引导业主填写完毕交付资料表格后,应及时、准确地为业主核准并收取办理交付所需的相关费用。

5.2.7缴费结束后联系验房人员,并同时通知钥匙管理人员准备房间钥匙,由验房人员领取后陪同客户进行房屋交付验收。

5.2.8房屋交付验收

5.2.8.1验房人员陪同业主进行卫生间、厨房防水试验并认真详实记录,请业主于蓄水24小时后,由其本人或委托人进行现场验收,并在《卫生间、厨房防水试验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5.2.8.2验房人员抄录经与业主共同确认的水、电、煤气表底,请业主在《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5.2.8.3验房人员陪同业主对房屋本体、地面、墙面、上下水等部位进行验收,并在《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上记录,对于验收中业主提出有关房屋质量问题,验房人员要予以详细的记录并在交付验收后将《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交由地产客户服务中心。

5.2.9在业主交付验房后,应陪同业主领取房屋所有钥匙、电表卡、水卡等各类卡及交付物品,并请业主核对后在《顾客钥匙/物品领用清单》签字确认。

5.2.10由专人办理顾客门禁卡手续,并与租车位的顾客签订《车位租用协议书》,对已购车位的顾客应与其签订《车位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1将业主交付全部资料整理后及时交由资料管理员确认存档。

5.2.12资料管理员将交付资料整理存档后,由资料管理员将业主地址、业主及常住人员的资料录入电脑中。

5.2.13业主资料属保密文件,需专人保管,未经管理处经理批准或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记录。

5.2.14业主持有的门禁卡的电脑资料同属保密文件,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保管人员不得随意提供查阅。

5.3转让房新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

5.3.1新业主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管理处保存复印件),不需提供《房屋交付通知书》,管理处不需陪同业主验房,其他规定参照4.2.1--4.2.7条款执行。

5.3.2新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知会管理处相关部门及地产客户服务中心。信息内容包括:房号、原业主姓名、新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新业主身份证号码等。

6.支持性文件

TJzzWY8.2.3-G01《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

TJzzWY6.1-K01-F1《业主资料卡》

TJzzWY6.1-K01-F2《卫生间、厨房防水试验记录单》

TJzzWY6.1-K01-F3《房屋交接验收记录单》

TJzzWY6.1-K01-F4《顾客钥匙/物品领用清单》

TJzzWY6.1-K01-F5《房屋交付文表签收单》

TJzzWY8.2.3-G01-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篇3: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