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规范范本
1.0目的:规范装修管理,维护小区安全,维护业主利益。
2.0范围:****。
3.0职责:客服部负责装修管理工作。
4.0程序:
一、装修申报及审核
1、申报: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业主、承建商提前到物业管理处申请,并按流程如实提交房屋装修书及相关资料;
2、审核:申请人应向物业管理处提供承建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该单位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电气图、给排水图等,比例1:100)。
二、费用收取
1、装修前须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
2、《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出入证押金50元/张;
三、装修时间
1、小区每日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9:00之前不得进行有噪音施工。管理处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施工和审批时间;
2、装修期限不超过60天。[[因特殊原因延长工期的,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无正当原因拖延工期、又未办理延期手续,每超过审批期限一天将按50元/天/户的标准扣除装修违约金。
四、承重结构
1、房屋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柱、梁、板等)的位置、尺寸、强度、负荷都是经过严格计算得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2、在装修过程中,沙石、水泥等材料必须分散堆放,不得超出楼面活荷载设计值1.5KN/
篇2:酒店装修施工管理规范
星级酒店一般集客房、会议、餐饮、娱乐、健身、桑拿、美容、购物于一体,装修施工的特点多、工艺新:
1、工种多:土建、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通讯、消防、装饰、幕墙、窗户等几乎是同时进场,在安排流水作业时,难度大。大堂和走廊是各工种的必经之地,各工种的放样、施工、检查、调试、整修将影响大理石的干挂和地面的铺砌、保养。施工时就必须拿出措施和计划。
2、吊顶多:一般的星级酒店吊顶面积大,造型复杂,隐蔽工程验收是施工的一大特点,吊顶内的水、电、消防、喷淋等器材的整体测试和整体验收环节多,部门多,影响工程的流水作业,处理这些问题,应有相应的措施。
3、石材工作量多:地面铺贴、楼梯铺贴、墙面、柱面干挂、踢脚、镶边、弧形板等等。从种类上分有:大理石、花岗石及人造石、微晶石等。
一、施工部署
1、选配优秀的管理人员和现场日常管理班子,人员定岗定职明确。
2、配备足够的技术工人:木工、油工、瓦工、电工、水工、墙纸工、小工及保卫人员。
3、机具配备精良。
二、施工工序
酒店装饰工程由于有客房部分和公共部分,根据施工特点,考虑装修难易程度、材料供应情况及人员进场的先后,宜将工程分区进行施工。客房房部分组织施工时采用分层分段平行流水作业,为在缩短工期、减少物流、减少劳力的情况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装饰工程,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工长需统一思想、协调步伐,认真安排好工序的合理穿插,在人员配备、材料、工具计划上有预见性,努力把好质量、工期、材料关。
工程装饰顺序的一般原则:
1、先基层后饰面;
2、先上后下(即先天花后墙身地面);
3、先管线(水、电)后洁具、灯具;
4、家具在场外集中加工;
5、易受污损或保护不易的工作,如壁纸、地毯、玻璃等尽量往后安排。
三、进场前的准备
1、施工前应与业主全面确定施工图纸及主要材料样板,并组织图纸学习和会审,为装饰工程顺利打下基础。
2、施工前根据工程量详细做出材料计划,并根据资金和工程进度情况,完成主要材料的订货工作。
3、管理人员进驻现场。
4、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设施及场地安排,以便顺利施工。
5、安排好工人的餐饮、居住及交通。
6、采购好前期工程中所需要的大宗材料及用具。
7、第一批工人到场:电工、电焊工、木工、水工、库房、瓦工、小工、保卫等。
8、办理好当地允许施工一切手续以及工人的登记手续。
9、材料进场。
10、第二批工人进场:木工、水工、电工、瓦工、小工、油工、墙纸工。
四、与业主的业务联系
施工中管理人员应经常和业主及监理方联系,会同检查工地,介绍施工情况,并及时将业主和监理的意见反馈回来,互相沟通、增强业主对施工的信心。
主要联系工作的内容:
1、工程开工时,请业主在开工报表签章;
2、陪同业主查看工地,并介绍施工情况;
3、按时参加业主组织召开的工程会议;
4、在重视业主提出的意见,对不能做到的,必须予以解释,设计更改必须得到业主签章认可。做好工程的签证工作;
5、邀请业主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6、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报建手续;
7、敦促甲方按合同规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篇3:物业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范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查与管理
--物业区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
1.装修方依法享有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自主权,非业主的使用人对房屋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先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时应避开周围住户正常的休息时间,以免产生的噪声或震动扰民;装饰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自行或请人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乱丢乱倒。
3.房屋建筑管理单位监督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4.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5.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造成相邻房屋建筑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6.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经验收质量不合格,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未进行修缮加固,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得进行装饰装修。
7.房屋建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自作主张改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房屋建筑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开窗。
8.承重结构变动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其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施工。
9.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应依设计施工,严格工序管理,并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10.装饰装修时不可以将没有防水性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11.装饰装修时不得拆、改承重墙,或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将雨水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不得擅自拆或改供暖、煤气、管道及其他配套设施,不得改变消防设计功能,不得拆改、封闭、堵塞消防设施。
12.装饰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原有的节能设施或降低节能效果。
13.装饰装修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公共部位和设施。
14.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标准。
15.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或建筑物配件要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没通过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16.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执法检查,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要符合物业规划、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公安消防、房产、工商等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进行监督和检查。
17.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或工程中存在着影响公众利益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隐患,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任何一方或个人都可以对其进行检举、投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