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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体检注意要点规范

2024-07-14 阅读 5280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一)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二)根据劳动者在岗期间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三)对准备脱离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或者解除、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四)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离岗后不再从事原职业病危害作业但仍有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

(五)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可能产生急性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四类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职业健康监护的主要目的是发现职业禁忌征、动态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早期发现职业病人。

篇2:体检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体检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篇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一、每天现场巡视检查一次

二、每7天进行手动和烟感试验报警一次,每7天进行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标定一次。

三、每十五天火灾综合自动报警系统全局手动试验一次

四、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除尘

五、每隔三个月对蓄电池充放电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