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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2024-07-14 阅读 1888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合法规范经营

超市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商品价格

所有商品价格要按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超市将所有商品按品牌、等级、规格、价格等项目每学期开学一周前报学校主管

必须明码标价,如遇价格调整,应提供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或文件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3天后方可实施,同时将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各种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或周围超市价格(可参照瑞天超市)。

三、商品经营范围和商品质量

1.适合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食品、饮品、冷饮。

2.供应商应持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注册证和税务登记证,在食品的进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种饮料和食品等必须为有相应资质的较大厂家的合格产品。

3.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杜绝非合格食品进入副食专柜。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并备案。所有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及腐烂、变质产品。

四、经营时间:

1.一日三餐时间、上午大课间、下午学生起床后至第一节课课前、晚上晚自习后至就寝。

2.周日:12:00―16:00

3.学校重要活动按学校要求进行经营。

五、评价和管理

1.学校成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超市管理人员组成),每学年分四次对超市服务进行评估,乙方要主动积极配合;每学年对公司满意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四次测评,1.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奖励当月该超市营业额的0.5%;满意率在95%以上,奖励该超市当月营业额的1.0%;如满意率低于80%,第一次,乙方根据测评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第二次,满意率低于80%,甲方建议乙方撤换经理,并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次,满意率低于80%,学校将解除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学校对超市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对超市工作的监控,乙方必须充分听取学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

2.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2)超范围经营;(3)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4)收取现金或重复刷卡;(5)超市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员工着装不统一;(6)不接受学校监管的。

3.购物只能凭校园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账,超市一般只能在学校规定的经营场所、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随意在经营场所外进行售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总务处组织每周从商品价格、质量、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对超市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超市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篇2:A超市特殊节假日防火管理制度

超市特殊节假日防火管理制度

商场防火一般可分为:营业厅防火,生鲜熟食防火,电气机械防火,周转、办公室、财务部、宿舍防火。营业厅的火险,一般来自于顾客携入火种,电气短路和违章电气作业;生鲜熟食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燃气和违章安装、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电气火险,主要是由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热、电火花和电弧、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电热工具的表面热、过电压和涡流热造成;周转仓、财务室、办公室、宿舍火险,主要来自于电气方面的原因,人员吸烟和违章动火等因素造成。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商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营业厅防火:

1、禁止任何人在卖场内吸烟;

2、禁止在营业厅使用一切电加热产品(特殊情况上报审批);

3、禁止在营业厅进行电焊、风焊、切割等电气作业;

4、禁止在化妆品区存放过多危险物品(如摩丝、发胶、指甲油等);

5、禁止在杂货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机、小瓶汽油、洒精、蜡纸、丁烷气等);

6、禁止无证人员私拉乱接电线;

7、不得在商场内存放垃圾,封好柜台下侧同地面缝隙;

8、随时检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保证一切设备正常运行;

9、禁止伪装、遮挡,挪动消防设施;

二、生鲜/熟食防火:

1、非授权情况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动火,进行相关操作;

2、电气线路同燃具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3、燃具同气罐距离保证在1.5米以上;

4、仓库不得存放过多易燃物品(饭盒、纸、燃气等);

5、禁止在操作时离开岗位,坚持先点火后开气原则;

6、煤气罐不得过多罐装(不超容器85%)过多存放;

7、禁止将液化石油气倒置,卧放;

8、禁止以任何方式给液化气石油气加热;

9、勤作检查,及时整改,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工作;

10、禁止明火试漏,禁止挪动、伪装、遮挡消防设施,保证在无人时做到:火熄、灯灭、水断、气关;

三、电气防火:

1、禁止违章搭设电路,安装时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材料;

2、禁止超负荷,强行运作电气设备;

3、禁止违章使用切割机,电焊、风焊和打磨机械;

4、禁止过量存放动力燃料,在该处吸烟和进行其它不安全的电气作业;

5、禁止闲人进入配电房;

6、禁止使用除保险丝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险丝;

7、保证电气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8、禁止移动,遮挡,伪装消防设施。

四、周转仓防火:

1、禁止违章安装、使用灯具,配电线路使用金属管或难燃管材包装;

2、禁止在仓库内吸烟、动火;

3、禁止在仓库内进行切割,风/电焊和打磨作业;

4、禁止超高存放货物,禁止在灯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离灯具保证在50公分以上;

5、保证已接电源线路接头牢固,完全包扎;

6、禁止私拉私接电线,在仓库内使用一切加热产品‘

7、禁止将易燃品、危险品混存;

8、禁止挪动、遮挡、伪装消防设备设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9、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灯灭。

五、办公、财务、宿舍防火

1、禁止在上述区域违章使用电加热产品;

2、禁止吸烟,私自动火,用电烧水;

3、禁止在该区域进行风/电焊、切割、打磨作业;

4、禁止在该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将烟头(宿舍)或其它火种扔进垃圾箱;

5、禁止将人事档案、资料乱摆放,应设专人管理保存;

6、禁止在财务室存放大量现金;

7、禁止挪动、伪装、遮挡、私自改建消防设施。

篇3:江九中学超市管理制度

九江中学超市管理制度

一:经营物品范围:

1:学生学习用品,包括钢笔、铅笔、圆珠笔、簿本、纸张、橡皮、修正液、胶带、胶水、墨水、圆规、尺子、计算器等。

2:学生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和纸手帕、卫生纸等日常卫生用品。

3:学生食品,包括矿泉水、饮用纯净水、果汁饮料、牛奶、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常用食品。

学生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确实需要扩大经营范围,必须

报食堂、学生超市监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学生超市物品的要求:

1: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习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人身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2: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生生活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其中,卫生用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

3: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食品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物品。不准出售冰棒、雪糕、冰激淋、冰水等冷冻食品和瓜子、花生等果壳食品。

4: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物品,将勒令超市立即停业整顿,听候校方处理。

三:学生超市开放时间

上午:6:00――6:50

中午:11:45――12:20

下午:17:50――18: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

四:特别强调

1:请学生超市承包人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好秩序,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携带开水瓶购物,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超市承包人必须保证超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有包装纸、包装袋等废弃物。

3:学生超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4: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5:如果学生超市承包人不能做到以上四条,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整改,整改无效则将立即勒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并处予罚款。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未尽事宜请示校长室研究决定。

九江中学食堂、学生超市监管领导小组

2014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