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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化工厂装置火灾应急响应演练方案

2024-07-14 阅读 6739

一、演练目的

为切实提高我公司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真正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演练时间:

20**年*月*日下午**:**

三、演练地点:

c区

四、演练内容:

1、事故应急响应通知程序演练;

2、火灾扑救方法演练;

3、保安应急处置演练。

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六、应急程序

(一)报警

1、外操在现场进行装桶时,在卸放料管时发生因静电放电引起燃烧,外操立即向班长报警。要求报清具体内容:发生地点、设备、情况。

2、班长接到报警后,立即报消防支队,并通知内操按照《应急响应联络图》的顺序通知公司其他成员。

3、班长作为第一现场指挥者,组织操作人员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关闭相关阀门;

2、立即疏散现场施工人员,防止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车辆严禁启动,下风向界区内严禁一切火种;

3、开启稳高压系统,接消防水带对周边设备进行水雾降温;

4、使用手推式泡沫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火;(是否可行,事后泡沫处理可能有问题)

5、关闭雨水出口阀门,防止消防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出厂外。

班长在生产部负责人到场后,立即报告,并将现场指挥权移交给生产部负责人;总指挥先于生产部负责人到场时,直接将指挥权移交总指挥。

(二)接警

消防支队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消防、气防联防联动预案(对报警内容复述无误)。

公司各相关人员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部负责人到场后,承担第一现场指挥者职责,按总指挥的指令,落实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总指挥到现场后,生产部负责人立即报告,并将现场指挥权移交给总指挥。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后,在按各自职责分头展开救援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专业组职责

A、总指挥

1、总指挥是现场应急处理的总负责人;

2、从先前的现场指挥人员处获取简要事件信息;

3、批准现场战术实施方案。

B、管理部部长

1、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应对新闻媒体和公众的质询;

2、做好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

C、生产部部长

1、执行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计划;

2、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战术实施方案。

D、HSE部部长

1、协助总指挥确定现场战术方案;

2、组织实施环保、治安应急行动;

3、向上级公司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E、应急行动小组

组长:

1、组长负责应急行动小组的全面指挥;

2、在接到总指挥的指令后应急行动小组应迅速到达抵达事件发生现场;

3、负责决定需要使用的紧急处理设备、处理事故和事故后的现场清理操作中需要的收容设施等。

F、环境监测组

组长:组员:

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污染区域进行应急监测,包括事故影响的边界、污染物质的浓度、流量等,并对各外排口的水质进行监测。

G、警戒疏散组

组长:组员:

1、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2、在事故装置区外主辅道路路口实施警戒,拉警戒线,派人警戒,疏导交通。

3、1号门和2号门实行戒严,关闭移动门,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

H、应急抢修小组:

组长:组员: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抢修救援工作

各救援小组组长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五)消防支队具体战斗任务如下:(详见灭火预案图)

1、1#消防车停靠8号消火栓出移动炮对着火点进攻。

2、2#消防车停靠18号消火栓出移动炮对着火点进攻。

七、演练结束

1、总指挥发布终止应急预案响应指令;

2、接到演练结束命令后,由高化消防中队以班为单位,各救援专业小组跑步至指挥部前集合,消防现场指挥员整队完毕向总指挥报告后归位;

3、总指挥进行讲评。

八、注意事项

1、演练过程中要确保做到“三不伤害”;

2、车辆行驶要注意安全;

3、消防车出水时严禁瞬间提高水压;

4、为防止设备受损,出水时严禁直接向罐体和相关设备射水;

5、指挥部应设立在上风向明显的位置,便于查看火场;

6、所有进攻人员必须佩带好空气呼吸器。

7、着火出泡沫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九、现场人员标志

1、现场总指挥:红袖章,黄字“总指挥”。

2、现场副总指挥:红袖章,黄字“副总指挥”。

3、现场救援专业组长:红袖章,黄字“指挥”。

篇2:智能建筑安防及火灾探测器技术

智能建筑安防及火灾探测器技术

智能建筑安防系统(SAS)的结构式及其主要子系统。

目前,SAS所包括的主要子系统是:防盗(劫)报警子系统、电视监视;报警子系统、出入口控制;报警子系统、保安人员巡更;报警子系统、访客;报警子系统、汽车库综合管理系统、与110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信号传输系统以及其它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可以单独设置、独立运行,也可以由中央控制室进行集中监控,还可以与其它综合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和集中监控。现对SAS的各主要子系统简介如下:

(1)防盗(劫)报警子系统一般分为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区域/空间防护和对实物目标的防护。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报警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采用有线和无线,有线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和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是显示/控制/通信设备,可采用独立的报警控制器,也可以采用报警中心控制台。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都要求实现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进行实时、可靠和正确无误的报警和复核。漏报警是绝对不允许的,误报警应降低到可以接受的限度。为预防抢劫(或人员受到威胁),系统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与110接警中心联网的接口。

(2)电视监视;报警子系统闭路电视监视;报警系统一般用于对建筑物内的主要公共场所和重要部位进行实时监视、录像和报警时的图像复核。系统的前端设备是各种类型的摄像机(或视频报警器)及其附属设备;传输方式一般采用同轴电缆或光缆传输;系统的终端设备是显示/记录/控制设备,一般采用独立的视频监控中心控制台或监控;报警中心控制台。报警发生时,系统应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和声音)的复核,这是对安全防范电视监视系统的一项基本要求,不管是独立运行的系统,还是联动的系统,或是与其它系统联网实施集中管理、集中监控的系统,都要求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不发生漏报警和少发生误报警。

(3)出入口控制;报警子系统所谓出入口控制;报警系统,是指采用现代电子与信息技术,在建筑物内外的出入口对人(或物)的进、出,实施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的一种电子自动化系统。它一般由出入口目标识别子系统、出入口信息管理子系统、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

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出入口目标的识别装置和门锁启闭装置(执行机构);传输方式一般采用专线或网络传输;系统的终端为显示/控制/通信设备,可采用独立的门禁控制器,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各门禁控制器实施集中监控。出入口控制系统一般要与防盗(劫)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和消防系统联动,才能有效地实现安全防范。

出入口目标识别子系统可分为对人的识别和对物的识别。以对人的识别为例,可分为生物特征识别系统和编码识别系统两类。

生物特征识别(由目标自身特性决定)如:指纹识别、掌纹识别、眼纹识别、面部特征识别、语音特征识别等。

编码识别(由目标自己记忆或携带)如:普通编码键盘、乱序编码键盘、条码卡识别、磁条卡识别、接触式IC卡识别、非接触式IC卡识别等。

(4)SAS的其它子系统除了上述三个主要子系统外,一个完整的SAS综合系统,通常还包括保安人员巡更��报警子系统,访客;报警子系统以及其它安防子系统。巡更;报警子系统通过预先编制的保安巡逻软件,应用通行卡读出器对保安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是否准时、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做出记录,并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访客;报警子系统是使楼内居住的人员与访客可双向通话或可视通话,楼内居住人员可对楼内入口门或单元门实施遥控开启或关闭,并在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向保安中心报警。

其它安防子系统是根据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如汽车库综合管理系统,要对车库(场)内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的指示以及停车计费等综合管理;重要仓储库安防系统,要对建筑物内的重要仓储库,实施有效的出入口控制、防盗、监视控制和管理等。

火灾探测器是智能建筑中必不可少的组成构件,火灾探测器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1)感烟式火灾探测器;烟雾是火灾的早期现象,利用感烟式火灾探测器可以最早感受火灾信号即火灾参数,所以,感烟式火灾探测器是目前世界上应用较普及、数量较多的火灾探测器。目前,常用的感烟式火灾探测器是离子感烟式火灾探测器和光电感烟式火灾探测器。

(2)感温式火灾探测器;感温式火灾探测器可以根据其作用原理分为三大类:定温式火灾探测器、差温式火灾探测器、差定温式火灾探测器。

定温式火灾探测器;定温式火灾探测器是在规定时间内,火灾引起的温度上升超过某个定值时启动报警的火灾探测器。他有点型和线型两种结构形式。目前常用的定温式火灾探测器有双金属、易熔合金和热敏电阻几种形式。

差温式火灾探测器;差温式火灾探测器是在规定时间内,火灾引起的温度上升速率超过某个规定值时启动报警的火灾探测器。他有点型和线型良种结构。消防工程中常用的差温式火灾探测器多是点型结构,差温元件多采用空气膜盒和热敏电阻。

差定温式火灾探测器;差定温式火灾探测器结合了定温式和差温式两种感温作用原理并将两种探测器结构结合在一起。在消防工程中,常见的差定温式火灾探测器是将定温式、差温式两种感温火灾探测器组装结合在一起,兼有两者的功能,若其中某一功能失效,则另一种功能仍然起作用。因此,大大提高了火灾监测的可靠性。

(3)感光式火灾探测器;感光式火灾探测器主要是指火焰光探测器,目前广泛使用紫外式和红外式两种类型。

紫外感光火灾探测器;当有机化合物燃烧时,其氢氧根在氧化反应中会辐射出强烈的波长为250nm的紫外光。因而,紫外感光火灾探测器就是利用火焰产生的强烈紫外辐射光来探测火灾的。紫外感光火灾探测器的敏感元件是紫外光敏管。他是在玻璃外壳内装着两根高纯度的钨或银丝制成的电极。当电极接受到紫外光辐射时立即发射出电子,并在两极的电场作用下被加速。

红外感光火灾探测器;红外感光火灾探测器是利用红外光元件的光电导或光伏效应来敏感的探测低温产生的红外辐射,红外辐射光波波长一般应大于0.76μm.由于自然界中只要物体高于绝对零度都会产生红外辐射,所以,利用红外辐射探测火灾时,一般还要考虑物质燃烧时火焰的间歇性闪烁现象,以区别于背景红外辐射.物质燃烧时火焰的闪烁频率大约在3~30Hz。

篇3:某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无论是路局、公安局、公司、分公司,还是地方消防机构检查发现本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均适用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

第三条?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条?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

第五条?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建筑物方面:

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

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

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

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条?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

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

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

第八条?物资储运方面:

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内部没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灯距0.5米、墙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

2、易燃液体与易燃、可燃固体、可燃气体混放在一起,氧气瓶与油脂配装,遇水燃烧物资与含有水分的物资放在一起,汽油与酒精等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存放在一起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的。

第九条?消防安全防护方面:

1、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2、油罐、门(桥)吊、机床等设备没有静电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大于30欧姆的;油库等重要建筑物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年久失修、针杆塔落、引下线氧化腐蚀严重,工频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不能有效泄放雷电的;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条?明火作业方面:

1、火源(炉灶、火炉、烟囱等)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等),靠近可燃物体、物质的;

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的;

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条?消防器材设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设或者设置不当、水压过小、损坏,不适应灭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备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

3、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围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第十二条?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

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巡检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

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讲科学,冒险蛮干,随意拆卸或更换易燃易爆物品或场所的安全装置等管理不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理:

1、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火灾隐患的责任分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2、对于分公司能够自行整改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3、火灾隐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过程,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单位应当制订过渡防范措施并落实,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将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单位应当自行对危险部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的措施。

4、对于分公司无力整改的,分公司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公司按照自身的能力和责任分工进行整改。公司无力解决的上报路局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公司、路局等上级检查发现通知、通报的消防隐患,责任分公司在按上述规定整改完成后,填写“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上报到公司安全部。

第十六条?对于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如直接下发到分公司的,由分公司建立“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表,上报公司复印件(下发到公司的由公司建立),由责任分公司在按上述规定整改完成后,填写“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表上报到公司安全部,然后由公司安全部进一步进行整改和回复。

五、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中的火灾隐患范围仅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主要内容,不是全部,详细内容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