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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24-07-14 阅读 2934

各企业、各村委会:

?为了巩固我镇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认真吸取“11.22”的事故教训,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与时间

?此次大检查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相结合,村和企业同步进行,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

各村全面检查的方式。检查的时间自12月3日起至12月25日。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分两大阶段进行:

(一)自查、检查阶段(12月3日-12月12日)

各村负责本辖区内横向的检查,要根据本辖区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成立检查组,确定每一步骤的时间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2月13日-12月25日)

各村、各镇直单位要组织“回头看”,重点是跟踪检查一类企业的取缔关闭和二类企业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

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天燃气,学校,食品卫生,森林防火,遍布乡村的家庭式小作坊企业等。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1、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情况。

2、各村、各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3、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的日常落实和执行情况。

4、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今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重点单位、场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村、各镇直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检查组,切实加强领导,要针对事故易发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厂矿、车间、学校和重点单位,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走过程,收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细查严整。这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今年开展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活动相结合,各村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生产性企业、经营性企业(商店、馍部)、学校、浴池、娱乐场所、网吧、饭店、黑加油点等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农村小作坊进行细致排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同时,针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土锅炉、道路交通、人员密集性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要深入各生产经营企业的每个环节,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当场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点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必须立即叫停,并责成专人监督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消除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要求各村每周汇报一次检查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村、要明确责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绝不留空白和死角。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要记录在案,凡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由此而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桑镇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日

篇2: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东营仕通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通知

各车间(班组):

为确保各车间在冬季生产中能够安全运行,平稳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东营仕通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并下发给你们,望各车间(班组)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要求:

1、各车间(班组)应组织全体职工对措施进行认真的学习、传达。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车间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冬季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于2008年11月24日前报公司安全备案。

东营仕通化工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5日

2008年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为确保各车间在冬季生产中能够安全运行,平稳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1、各车间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针对冬季生产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冬季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生产岗位24小时干部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录取填写各项资料,严禁假资料。

4、各车间要制定符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的冬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冬季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对岗位职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做到事故发生时能顺利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5、公司每月末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各车间落实冬季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照考核细则考核到车间。

6、罚则:

1)、未按时巡检的,每一处巡检牌未拨,扣相应车间月奖1%;

2)、因巡检不到位,造成冻堵,未发生不良后果的,每一处冻堵扣相应车间月奖1%;

3)、因管线、设备冻堵,影响装置正常生产的,扣相应车间月奖2%;

4)、因管线、设备冻堵,造成装置停产的,根据造成停工时间长短另行决定;

5)、因设备冻堵,造成设备损坏的,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进行处罚:

(1)、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按50%进行处罚。

(2)、经济损失在1000元----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按20%进行处罚。

(3)、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按10%进行处罚。

炼化装置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措施

1、加强冬季的防冻凝工作,防冻凝重点是催化车间、油品充装车间各线流程、压缩机等大型机泵设备。

2、停用的设备、容器要放净底水,停用的冷却器要给水循环,冷却设备投用时要缓慢预热,有卸压的地方要防止憋压。

3、水循环系统要保持畅通,不使用的水线总阀关闭,低点放空存水。防冻凝的长流水要尽量回收。

4、加强装置工艺设备、流程的保温伴热系统的巡回检查,做到安全巡检牌指针及时拨到位。

5、各车间冬季要控制好各项生产工艺参数,保证装置平稳运行。

6、各车间对所负责的消防、灭火器材按时认真保养维护,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损毁。

7、各车间应制定冬季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并按预案的要求对岗位职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做到事故发生能顺利按预案处理。

8、所有在岗人员劳保穿戴要整齐,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机动设备冬季安全运行措施

1、做好对各类设备的冬防保温工作。

2、所有屏蔽泵的冷却水线保持通畅,防止水套冻裂;

3、重新启用的各类机泵,要点试运行,防止烧毁机泵;应盘泵3—5圈无异常情况再启泵。

4、在用的压缩机不少于2小时对各排污口进行检查排污一次,防止冻堵或带液进缸。停放在外的各类待运机泵要将泵的放水丝堵打开,放尽泵内介质。

5、瓦斯线、仪表风线及其缓冲罐及时排污。

6、原料罐、产品罐定期进行排污放水,防止死水冻裂设备,阀门。

7、站内消防管网,油罐喷淋管线放净内存水并吹扫,地上设施保温。

8、各车间必须有防水防冻检查人员,负责检查设备冬季的防水防冻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放水、挂牌、登记制度。

9、生产运行中注意装置低点存水保温或放空排净,设备停运后必须及时放水,做到先放水检查、后挂牌、再登记。要求操作者放水时,一定要检查冷却水确实放干净后,再在设备上挂“已放水”牌,并在放水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10、车间放水防冻检查员必须对放水设备逐台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在放水登记本上签字。

11、已放水设备重新启用,加水启动时,将“已放水”牌收起保管好,不得不收牌。

12、修理设备,放水防冻工作一律由维修人员工作完成后,交由设备所在车间负责。

篇3:采油厂冬季安全生产禁令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特制订《第四采油厂冬季安全生产禁令》。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7、严禁接收、存放、使用轻烃;

8、严禁用明火加温或高压气体解冻解堵各类油、水容器等储存设备及循环管线,严禁用明火烧烤设备、设施及管线;

9、严禁在抽油机基础内放置物料,严禁机采井不停机、不完全断电等状态下的检维修作业;

10、严禁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吸烟或使用非防爆工具、非防爆照明器具及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11、严禁无人监护从事各项生产检维修作业,严禁无干部现场负责的3人以上(含3人)的检维修作业;

12、严禁不配戴使用专业防护用品(具)从事相关危险作业;

13、严禁在无人状态下使用临时电热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子;

14、严禁食堂天然气室外切断阀使用后不及时关闭;

15、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防静电措施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16、严禁在室内使用燃油发电机,严禁在车库内长时间启动车辆;

17、严禁私自存放汽、柴油等易燃易爆油品;

18、严禁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等声光报警系统;

19、严禁拉运液体物料、粉粒物料车辆沿街抛洒;

20、严禁厂属车辆不经审批出长途,不经审批出厂,严禁不经批准驾驶厂属车辆通勤。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对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的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员工违反上述禁令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对有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