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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管理规定办法

2024-07-13 阅读 3401

职工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就会立下规矩,以下是小编带来的职工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员工管理条例第一篇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员工管理条例}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5.4.2.2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4.2.23未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者,客户来访来电未做好详细登记者。

5.4.2.24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

5.4.3.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资料者。

5.4.3.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失)

5.4.3.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5.4.3.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5.4.3.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维修,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

5.4.3.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员工管理条例}

5.4.3.13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5.4.3.15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打麻将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品质或灾害事故者。

5.4.3.18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

5.4.4.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者。

5.4.4.4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时。

5.4.4.6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5.4.4.11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内拉帮结派,对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碍者。

5.4.4.13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5.4.4.14私自散发刊物,张贴标语,非法组织*,擅自涂改撕毁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级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5.4.4.17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人员伤害损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动用消防器材、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者。

5.4.4.20当月内旷工2次(含)或连续旷工2天(含)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含)者。

5.4.4.21如有伪造事实,骗取奖励,查实后撤消其奖励,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5.4.4.22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大或损害较重需记大过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予以开除/辞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5.4.5.1伪造个人主要经历或填写不真实资料而欺骗厂方被录用者。

5.4.5.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4.5.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治安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者。

5.4.5.4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它员工及其家属,有恐吓、强暴胁迫或重大侮辱,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5.4.5.5受通缉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吸食毒或代用品者。

5.4.5.6故意破坏安全设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责任事故者。

5.4.5.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术与营业秘密或协助同类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6.5.8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或要胁他人闹事怠工、罢工或参与非法罢工、怠工者;或聚众要胁,妨害生产秩序进度者。

5.4.5.9在厂区内散布谣言或张贴传发煽动性之文字及宣传单,破坏劳资关系者。

5.4.5.10贪腐或侵占、挪用公款、收接受别人的贿赂赂达1000元及以上者、营私舞弊者。

5.4.5.11盗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5.4.5.12在厂内赌博、酗酒、诈骗、捣乱等情节严重者。

5.4.5.13私自携带刀枪、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出入工厂者。

5.4.5.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我公司信誉行为者。

5.4.5.15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签章并损害公司利益者。

5.4.5.16未经核准,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从事与我公司利益冲突之工作,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

5.4.5.17顽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5.4.5.18员工被合理调动工作,无故拒绝接受合理调派工作三次或不服从管理三次者。

5.4.5.19经人事部资料显示无故旷工连续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厂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不当行为造成对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者。

{员工管理条例}

5.4.5.21故意毁坏公司财产,销毁资料,或使公司遭受损失1000元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诫不改,年度累计三次大过且未有记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胁上级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岗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当之行为,妨害生产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5.4.5.26严重违反公司各种安全管制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5.4.5.27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或法律的行为。

5.5连带责任处罚:

5.5.1对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声誉的事情的直属主管或相关人员做连带责任处罚,连带处罚为经济处罚手段,不纳入行政处罚。

5.5.1.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造成损失金额上万的,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2报价有误,金额上万,复核人负连带责任,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3仓库人员在发货时出货有误,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4在盘点工作时,发现仓库货物与实物严重不符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5司机因私借用公车外出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7厂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盗窃,保安人员明知而不制止时,保安队长负连带责任。

5.5.1.8因管理不善,厂内任何部门或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9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车间产生大量废品或重大品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0车间发生工伤事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忙,而故意不予配合时,相关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1前台接待客户时,严重怠慢客户,让客户投诉到副总经理,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2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人力资源部人员知情不处理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时,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3因工作交接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交接方负连带责任。

5.5.1.14因请假交接不力,代理人需致电请假人咨询详细情况,而请假人故意多次拒接电话或故意关机(如有电话回复说明情况除外),导致重大工作严重延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请假人负连带责任。

5.5.1.15上班时间在厂内聚赌、打牌、打麻将,在禁止吸烟区或易燃物品区抽烟或点火时,直属部门主管在场而不制止时,直属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6业务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营业)机密,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2连带处理方式:

5.5.2.1影响后果轻微时,处罚20元。

5.5.2.2影响后果一般时,处罚50元。

5.5.2.3影响后果较严重,处罚100元。

员工管理条例第二篇

管理规则

员工行为规范

一、人事记录

员工须将以下变更事项在变更后七天内报告综合管理部。

1.个人变更事项。

2.地址和电话。

3.婚姻状况。

4.子女出生。

二、个人仪表

员工上岗服务应保持衣着整洁。

男员工不可留长发,长度不能盖及耳部与衣领,女员工的发型与化妆要端庄清雅。

制服、皮鞋、头鬓均须保持整洁。

三、员工证

每个在物业公司工作的员工都要配发员工证,值班时佩戴员工证上岗。

员工证由人事部发放,并请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应立即报人事部补领,并需交工本费。

员工在离职时须将员工证及所有物品交到监管部,再由监管部移交人事部,如果遗失或不交则按价赔偿。

四、更衣柜

穿着制服的员工可领用一个更衣柜,但不得随便与他人调换,不能私自改用其它锁和私配钥匙,不准存放贵重物品。

要锁好衣柜,物业公司对个人丢失的物品不负任何责任。

物业公司有权随时选派两名部门经理检查更衣柜,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清理干净及将钥匙交回监管部。

若钥匙丢失,应立即报监管部补领,并缴付配钥匙费用(费用将按需调整)。

五、制服

上岗时制服穿着必须整洁。

除因公或获批准外,员工不得在物业公司范围以外穿着制服。

制服损坏或丢失,按成本价百分之百赔偿。

员工离职时须将制服交回,否则按丢失办理。

六、员工出入通道

员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员工证,按物业公司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员的检查。

七、员工出入管理

1.员工带进本物业的重要包裹等物品,应事先在员工通道安全管理员处进行登记。

若有本物业物品或类似本物业物品带出,须持有物业公司的放行条。

2.特殊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下令安全管理员做全面检查,届时各地点、书台、柜台等都可受到检查。

但至少有两位获授权执行者在场方可进行。

3.在任何情况下请勿与安全管理员发生争执,如果员工认为受到安全管理员不合理的待遇,请先合作,然后向部门主管报告。

八、嘉宾设施

除因上司指派及因工作关系外,员工在任何时候不得在接待嘉宾的场所逗留。

九、值班时间

员工必须按照本部门的工作时间表工作,不得私自变更,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旷工

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无故不来上班的,均被视为旷工。

十一、通告

物业公司各类有关员工的通告及指示应均贴于布告板上,员工可在布告板上获悉物业公司最新的员工政策。

未获授权人士严禁擅自在本物业范围内张贴任何通告/告示等。

十二、拾遗

凡在本物业内所拾得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一律要立即交给监管部处理,并做好登记。

十三、物业公司财产

员工如蓄意或疏忽,以致损坏物业公司的财物或设施,物业公司可按被毁坏物品价值扣除员工工资作为赔偿。

如员工犯有偷窃行为,将会被立即开除而不给任何补偿,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钟卡记录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钟卡。

打卡后将卡放回原处,不得乱插。

如有错误应向监管部报告,员工不得互相代打钟卡;凡违反打钟卡规定者,严重的将被解雇。

十五、保密

物业公司的一切机密文件及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无权知道的人。

十六、部门内部规则

除本部分的规则外,各部门可制订各自的岗位规则,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成为该部门员工应遵守的规则。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一、员工奖励

凡服务杰出,表现优良,为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而被公司采纳者,或对公司、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之员工,公司将颁发奖状、奖金或其他形式以示奖励。

奖励的原则:

1)多奖少罚,奖罚公平;

2)及时奖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4)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程度相当。

奖励细则:

有下列事情之一的,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楷模者;

5)全月无缺勤、缺岗,工作认真、优秀,无投诉,月度考核95分(含95分)以上者;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2)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经公司查证属实者;{员工管理条例}

3)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当处理,减少公司损失者;

4)维护财务纪律、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5)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节约财产和能源方面有显着成效者;

6)在工作中对公司的管理或设备的更新改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者。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灾害发生有特殊贡献者;

4)参加(市)省或全国各项技术比赛,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有其他重大贡献者。

{员工管理条例}

二、员工惩罚条例

员工处罚分四种:

警告:每次扣罚50元

小过:每次扣罚100元

大过;每次扣罚300元

开除:予以辞退。

7)处罚细则: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罚: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2)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牌上岗达四次后以上者。

职工管理规定【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篇2: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路途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自驾汽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1、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且车辆牌照、保险、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自驾车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清洁。

3、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要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4、上班后,按公司规定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5、自驾汽车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必须戴好头盔。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

7、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报警,并向本单位行政人事处报告。

8、无证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一概不接受工伤认定。

二、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驶安全。

2、自行车、电动车状况要求:

(1)刹车功能有效,便于操作。

(2车尾红色反光器光亮。

(3)脚踏黄色反光器光亮。

(4)车链松紧适宜,车链虚位不得超过2cm。

(5)车铃位置适合,使用有效,声音响亮,

(6)轮胎花纹清晰,气压适合。

(7)车撑坚固、稳定。

(8)链盒状况良好,无损坏。

3、行驶要求

(1)行车前将车座调到适当高度,尽量穿颜色鲜明或浅色衣服;天黑后行驶应穿带有反光条纹的衣服。

(2)任何有可能影响驾驶控制或会缠住车轮、车链的衣物均不应穿用。宽阔的裤脚、松散的鞋带等有可能缠夹车链,使骑车人摔倒。

(3)行驶途中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行驶。

(4)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减速避让。

(5)横过公路时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过。

(6)骑车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息。

(7)遵守公司院内车辆行驶、停放规定。

(8)骑电动车员工必须佩戴头盔。

(9)大雨、大雾、下雪、6级以上风力等特别天气时,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

(10)不准带人行驶。

三、员工步行上下班的安全管理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上下班路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分车道的应靠右行走。

3、横穿公路时应走斑马线,按交通信号指示行走。无斑马线的路段,应左右观察,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4、横过公路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信,不准嬉闹追逐。

四、员工乘公共交通车辆上下班安全管理

1、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步行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员工上下班必须乘坐有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得乘坐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不接受工伤认定

3、员工在等候停车时,要站在站台上或车道以外,不准站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候车。

4、等候下车的员工一定抓好扶手,以保持身体平衡。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先下后上。

5、行车中,要对紧急刹车有预防,避免摔倒、碰伤。

6、乘车时,不准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受伤。不准向车外扔物品、垃圾。

五、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1、行政人事处对本公司使用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上下班的员工进行登记建档,并发放通行证。无通行证的员工不得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进入厂区。

2、门卫要加强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的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对违规者每次罚款50元/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第一医院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医疗管理规定

第一医院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医疗管理规定

新医发(20**)10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在我院就诊的医保人员医疗管理,更好的为医保患者服务,做到因病施治,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保人员应持证就诊,证、历、卡齐全,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医生用药应遵照《江苏省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执行。

在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使用非甲类、非乙类药品时,需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并在用药知情单上签字,医保病人自费药品金额不得超过20%,超过比例者按10%处罚床位医生。

对没有第三方责任外伤的医保患者,医生如实填写医保病历,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审批表》,交院医保办公室签字盖章,然后交市医保处核查后,病人方可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患者入院后,护理人员及时将标有“职工医保”、“离休”、“城镇居民”标示牌,放在患者床头,以便“劳动局医保处稽查科”来医院核查。

医保患者住院药费一天不得超过200元,特殊病人用药超过300元,需及时写申请交院医保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否则,超过部分按10%处罚床位医生。

医生不得故意延长病人住院天数。住院时间控制在15天左右。

医保病人住院均值为5500元,超过均值部分不纳入绩效考核,不计算床日。

医保病人住院押金应根据花费多少,及时交自费部分,如果病人欠费,所欠费用由床位医生承担。

患者需做CT、MRI、造影等必须先审批后检查,急诊检查,次日审批,不能到出院结账时再审批,否则,医保处不予审批,只能按自费结算。

使用特殊材料如人工股骨头、假体、进口钢板、心脏起搏器、心脏支架、介入治疗等材料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使用。

严禁挂床拿药、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住院、搭车开药、搭车检查,发现一次,1:3倍处罚当事医生。

**市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

新医发(20**)11号

为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合理使用新农合有限的资金,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暂行办法》(新卫(2010)60号)文件,及《关于调整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的通知》(新卫(2010)130号)文件要求,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制定参合病人住院管理规定如下

各科室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支付方式改革暂行办法》,主动、耐心地做好参合病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

主管医生要认真核对参合病人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床位医生负责核对病人姓名,身份证上姓名与合作医疗证上及发票上姓名不相符不能报销,住院时医生应询问记录清楚,避免影响患者及时报销。

医生收治无第三者责任的外伤病人,病历应详细记录受伤原因、伤情,以便报销时核查。因病历书写不详细,有意涂改病历,或报销后被举报,所有费用由责任医生承担。

医生应严格掌握参合病人的住院指征及出院标准,杜绝小病大养和挂床住院现象,门诊可以检查治疗的疾病,不要为了报销而收住院治疗。

严格控制参合病人的医疗费用,执行《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一日清单制度,为出院患者及时提供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和结算发票。

医务人员未认真核对病人,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骗取合作医疗资金,一经查实,将按医院有关规定10倍处罚床位医生。

不准搭车开药、搭车检查,不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诊疗目录,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出现医院支付费用,费用从床位医生工资中扣除。

特殊材料,支架、滤网、钢板、人工关节、介入材料等属乙类费用,一半费用可以报销,医生应严格控制。

硅胶材料、假体、封堵器、输血、自费诊疗费等属自费部分,应另行门诊缴费,违反规定,出现医院支付费用,由医生承担。

关于在全院临床科室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规定

临床科室根据医院医疗组分组原则分成若干医疗小组,每医疗专业组设主诊医师1名,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若干。

主诊医师一般要求有高级职称,个别科室可由高年资主治医生担任组长,医疗组划分要注意高、中、低级职称人员合理搭配,医院根据各科室人员情况实行医疗组总额控制,主诊医师竞聘上岗,主治及住院医师和主诊医师双向选择,自主竞争组成医疗组。

主诊医师对医疗组医疗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科主任行政领导。

医疗组根据科室医疗工作需求,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共同做好科室医疗工作,住院病床、护理组护理工作协调由各医疗组共享。

各医疗组收入,绩效工资也按组考核,各医疗组根据医院指导意见再进行二次分配。医院可提供参考性分配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