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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办法

2024-07-13 阅读 9606

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公司需要有一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制定,下面带来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欢迎阅读。

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1】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2】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公司。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长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单职工宿舍管理规定【3】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8.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1.宿舍物品配置标准

2.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

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4.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其它需房东维修的物品或设施,请自行联系房东处理(房东电话:)。

5.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照价扣除。

6.宿舍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8.外区开店人员可配备床单、枕头、被罩(拓展部2套,营运部4套),由各部门人员领取并清洗,离职时归还公司;拖鞋、洗漱用品、毛巾、浴巾等需自备;上述总部人员出差住宿期间水电煤费用由公司承担。

篇2:党校教职工宿舍水电热气煤气使用收费规定

党校教职工宿舍水、电、热气、煤气的使用收费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宿舍楼水、电、热气、煤气的管理使用和收费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水:

1、凡居住本校宿舍楼的用户,一律实行计划供水,每户每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含10方),其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收取。1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方数按超计划用水价格计收。

2、总务处每季度查表一次,各住户要积极配合。

3、供水设施由水电工操作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拆改、移接供水管道,不得随意开启、关闭各水制闸伐。

4、注意节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做到即用即停、人走水关。

二、电:

1、总务处对各住户的分户电表每月查抄一次,并及时登记造册,在每月10号前交会计室。

2、供配电设备,线路由校电工操作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连接改动电源线路、开关和各种电器电源插座。

3、注意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三、热气:

1、供暖期间,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离岗,按照规定,定时供热(送热时间另文规定)。

2、热力公司按每次抄表的热气方数(校方供热管理人员签字有效)到会计室取款,供热期结束后,由总务处按机关事物管理局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按受热面积分摊到各用户,并造表公布。

四、煤气:

1、注意安全用气,各用户的管道、气表不准随便拆改安装。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煤气公司。

2、由煤气公司每月到各用户抄表记数收费。

五、以上费用,属党校在职教职工的,财务室在工资级别中扣除,离退休及外单位人员所付费用,由总务处指派专人按送表数额及时到户收取,所收数额扣除5%作为收费人员的劳务费,由总务处负责发放。

篇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本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集体宿舍员工。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3、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

4、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男员工不准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员工不准在男生宿舍留住;

4、入住员工不许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5、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6、员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从事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员工晚间23:30后禁止嬉闹、开音响、看电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8、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宿舍长每天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

9、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10、入住的员工,一般应在23:0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回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须向宿舍长请假;

11、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2、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13、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积地上;

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5、每间宿舍公开、民主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卫生纪律的监督;

16、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选出最佳寝室与最差寝室,对最佳寝室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差寝室给予一定处罚。

17、有下列条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传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8.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18.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

18.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18.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人亲友者;

1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1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18.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五、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宿舍长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处理;

5、对于紧急事件,宿舍长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时电话请求相关特殊服务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卫生管理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随处大小便;

2、宿舍及走道内严禁开伙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具;

3、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4、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人员每天值日,负责检查室内卫生,管理、提供卫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员清理、清扫卫生;

5、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

七、费用管理

1、入住人员不收取住宿费;

2、水电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由入住人员共同分摊;

3、宿舍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八、附则

本规定从2008年8月4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