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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查对制度(范本)

2024-07-13 阅读 4190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篇2:附院输血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

附属医院输血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

1、临床标本送检,必须有医师填写检验申请单,按栏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标本与送检申请单要同时送往检验科。

2、采集和传送标本时严禁标本污染容器外面和环境,以免造成医院内感染。

3、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检查合格,双方签字,做好登记,注明标本份数、来源、日期等。

4、检查血标本留样是否有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做好记录,在实验过程中,必须重新核对,核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等。

5、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取报告单和输血血液时,必须重新认真核对。输血前必须到床前对照病人进行严格的"双查双对"制度,以确保输血安全。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准时接班,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记好值班日记。

7、接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上报领导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

篇3: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血袋应保留24小时。

六、输血单入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