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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作业指导书:绿化作业指导书

2024-07-13 阅读 8822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绿化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保证各管理处所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绿化完好率指标。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管理处所辖范围的绿化养护工作。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环境负责人负责审核落实养护计划,并指导、监督、抽查各绿化岗位工作情况。

绿化负责人负责制订绿化养护工作计划,现场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监督管理,巡视各岗位工作情况。

绿化养护人员1.经常巡视绿地制止践踏草地、乱倒垃圾或在树上晒衣物等行为,清理绿化带上的杂物;

2.巡视绿化植物生长情况,预防病虫害的发生;

3.对损坏或生长弱的苗木要及时修补、扶植、更新;

4.对缺土、缺肥、缺水、有病虫害植物要及时培土、施肥、除病虫害、拔草;

5.对造型树木、花篱、花球、花丛要及时修剪。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管理处环境负责人依据《绿化养护管理控制程序》及《绿化养护检查标准》制定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计划,本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绿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2现场绿化负责人必须每日对绿化养护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并每月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3在现场绿化养护工作中对各种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具体操作办法按《消杀作业控制程序》执行,每次绿化消杀作业后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负责对每次绿化现场消杀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4在绿化养护工作中对各种植物进行整形修剪作业时,其中园林机械操作的具体方法,参考执行《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

5.5绿化养护标准(国家一级标准)

5.5.1草坪养护标准:

5.5.1.1覆盖率95%以上。

5.5.1.2杂草控制在5%以下。

5.5.1.3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

5.5.1.4每年修剪4次以上。

5.5.1.5病虫害控制在4%以下。

5.5.2.花卉养护标准:

5.5.2.1成活率98%以上。

5.5.2.2生长势超过平均生长量、株形完整。

5.5.2.3开花繁茂、叶色正常。

5.5.2.4基本无杂草。

5.5.3树木养护标准:

5.5.3.1超过平均生长量。

5.5.3.2主侧干分布均匀,完整美观。

5.5.3.3枝干无机械损伤,叶片大小,薄厚正常,不倦、不黄、无非正常落叶。

5.5.3.4蛀干害虫、介壳虫为害株数2%以下,食叶虫为害在10%(单株)以下。

5.5.3.5缺株2%以下。

5.6春季(3~5月)

5.6.1拆除防寒设施并收存好,以备冬季再用。

5.6.2初春对草坪、绿地、花卉、树木视土壤情况浇返青水。随浇水对生长势弱的植物施用肥料。

5.6.3对缺植、坏死的花木草坪及时清整、翻耕、补植、补种,使绿地无大面积缺损。作好新植花卉、树木的管理、养护工作,包括作好树穴划、苗木购置、运输、种植、养护等具体工作。

5.6.4对原有绿化、花卉、树木进行养护管理包括:浇水、修剪、清除杂草、杂物,根据需要适时施肥。

5.6.5对花灌木进行一次预防性的喷施杀虫剂。

5.6.6对植物护栏适时进行粉刷。

5.7夏季(6~8月)

5.7.1绿色植物进行重点养护管理,根据气候条件进行浇水或排水,残花黄叶及时摘除。

5.7.2对草坪进行适时修剪。

5.7.3对所有树木进行一次全面的农药喷洒,将病虫害控制在规定范围以下。

5.7.4对花卉等生长势弱的植物追施一次肥料。保证花卉长势超过平均生长量,提高开花率。

5.7.5随时加以修剪,保持植物造型完好,在修剪中避免造成机械损伤。

5.8秋季(9~11月)

5.8.1对植物每周浇水两次逐渐减少到半月一次,一月一次,直至全面停止浇水。(视植物具体品种和天气情况决定)

5.8.2对缺植草坪补植完整,并对草坪、绿地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

5.8.3对树穴、草坪、绿篱全面清除杂草、清理杂物。

5.8.4及时修剪花木的枯黄枝、残花,对绿地、盆钵宿根花卉进行一次农药喷洒,消杀虫害减少越冬虫卵。

5.8.5价值高及耐寒性较差的植物进行防寒操作,系、绑竹杆,扎、绑彩格编织布于植物的西北方。(冬季主要风向)

5.8.6在11月中旬对全部植物灌冻水,以利于植物安全越冬。

5.8.7对重点部位的栅栏进行粉刷、油漆。

5.8.8做好越冬防寒材料计划,购买越冬、防寒所需材料物品。

5.9冬季(12~2月)

5.9.1定期检查防寒装置牢固度,发现问题及时整固。

5.9.2对部分乔木、落叶进行冬季修剪。

5.9.3对所有绿化用具进行全面的清检维修,登记注册。

5.9.4组织全体养护人员对一年的绿化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法。

5.9.5做好新春的工作计划和部署,进行绿化养护管理方面的业务学习。

5.9.6做好新年度绿化用工具、材料的购置准备工作。

5.10绿化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5.10.1工作时间必须身着员工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5.10.2按时上班到岗,监守工作岗位,不得到其他岗位串岗,不许进行工作以外的各种活动,有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10.3夏季操作严禁出现裸露,衣着不整行为;冬季操作严禁将工服遮盖,衣帽夸张。

5.10.4按时完成本人管理内的草坪、绿篱、乔木、灌木、花卉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浇水、施肥、修剪、打药除虫、杂草杂物的清除等。

5.10.5工作人员应注重仪表,与人交谈有礼貌,使用"请,谢谢,您

好,再见"等礼貌用语。对待顾客应尊重,礼让,不卑不亢。

5.10.6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尽职尽责,不得延误。

5.10.7工作人员应听从上级或绿化负责人的安排,服从领导。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提出来并与上级领导倾谈或直接与绿化负责人反应,切不可在工作时间出现不理智的言行举止。

5.10.8对损坏绿化设备、设施的人员要给予及时的制止,对随意占用绿地、损坏绿化植物的应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11其它方面

5.11.1应按照CI要求对名贵植物(单价在500元以上的植物)进行名称标注,并将植物名录备案管理,编制《植物名册》。

5.11.2植物名牌安装位置应妥当、醒目,标识清晰、完整、干净。

5.11.3在节假日期间使用盆栽、绿藤、花卉进行造型设置,并定时检查保养。

5.11.4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注意巡查减少人为破坏,并对受损花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11.5根据实际情况对绿化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高大植物进行捆绑固定,雨季及时排除积水,旱季增加浇水量等。

5.11.6及时更换生长期、花期短的时令性植物。

5.11.7定期清洗维护绿化设施,如花坛、花盆、支架等定期保养,维护景观整体性。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5.1-H02《绿化养护管理控制程序》

TJzzWY7.5.1-H02-01附件1《绿化工作检查标准》

TJzzWY7.5.1-H03《消杀作业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和表格

TJzzWY7.5.1-H03-01-F1《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

TJzzWY7.5.1-H02-01-F2《植物名册》

TJzzWY7.5.1-H03-F1《消杀(毒)工作记录表》

TJzzWY7.5.1-H03-F2《工作评估报告》

篇2:项目绿化配套作业指导书

项目绿化配套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为房地产建设工程配套绿化,达到法定的要求。

2.作业依据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2000年9月22日修订)。

3.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工作。

主办岗位土建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4.作业描述

4.1拟建住宅小区配套绿化的法定面积

4.1.1新建居住区内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的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

4.1.2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内成片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4.1.3建设项目原占用土地范围内配套绿(林)地面积已经高于规定标准的,不得减少绿(林)地面积。

4.2拟建住宅小区配套绿化建设方案报审

4.2.1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将绿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送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其中,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到市绿化管理局办理手续;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向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报附送材料为:

4.2.1.1立项批文,地产证明或批租证明;

4.2.1.2规划部门批文及意见(如有附图应提供);

4.2.1.3测绘院地形图(蓝图),总平面设计图(蓝图并加盖出图章);

4.2.1.4根据设计另外提供剖面图(如需)。

4.2.2申办程序:建设单位→绿化管理部门→材料齐全、受理→现场踏勘、核实→小区内涉及原有树木、绿地,办理树木、绿地变动手续→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审核→按规定交纳绿化保证金→出具审核意见。

4.2.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3涉及拟建小区内原有树木、绿地变动的报审

4.3.1拟建小区内开劈通道涉及原有树木和公共绿地变动的,申报附送的资料为:

4.3.1.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树木、绿地变动理由;动迁树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占借绿地面积、补偿面积、借用期限、恢复日期。

4.3.1.2交警部门的意见。

4.3.1.3测绘图(1:500),标明树木绿地变动位置、面积,绿地补偿位置、面积。

4.3.2拟建小区建设需借用公共绿地的,申报附送的资料为:

4.3.2.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树木、绿地变动理由,动迁树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占借绿地面积、补偿面积、借用期限、恢复日期;

4.3.2.2规划和计委等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

4.3.2.3测绘图(1:500),标明树木绿地变动的位置、面积及其去向或临时安置措施;

4.3.2.4小区总体设计平面图和管线设计的平面图(1:500),盖有出图章和设计章;

4.3.3拟建小区内专用绿地(单位、居住区绿地)变动,申报附送的资料为:

4.3.3.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树木、绿地变动理由,占借绿地面积、补偿面积、借用期限、恢复日期;涉及的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可另附清单)及其去向或临时安置措施;

4.3.3.2标明树木、绿地变动地点、范围和绿地补偿位置、区域的1:500的平面图等。

4.3.4办理延期手续申报所需附送的资料(已审批同意,逾期未实行)为:

4.3.4.1书面申请(说明逾期原因及预计实施时间);

4.3.4.2原同意的批件。

4.3.5申办程序:建设单位→绿化管理部门→材料齐全、受理→现场踏勘、核实→符合变动条件的证明或批文(→属占用已建成绿地→市绿化管理局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4.3.6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4小区配套绿化建设的竣工验收

4.4.1申报附送的资料为:

4.4.1.1书面申请(函),内容包括项目的简单介绍;

4.4.1.2原审核同意的批件;

4.4.1.3绿化工程质监合格或备案证明;

4.4.1.4测绘成果(绿地,水面及其他可计绿化面积的分块面积);

4.4.1.5竣工图(蓝图并加盖竣工章)。(单体改造项目可不提供前述3.4.1.3和3.4.1.4项)。

4.4.2申办程序:建设单位→绿化管理部门→材料齐全、受理→现场踏勘、核实→符合要求→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4.4.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5绿地补偿费收缴标准配套绿化因客观原因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应交纳绿地补偿费1500~13000元/平方米。

篇3: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

园林树木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保证园林树木绿化施工成果,使园林树木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科学轨道,保证园林树木健壮生长发育,巩固绿化成果,特定此指导书。

1.0.2本指导书适用于园林树木的养护工作。

1.0.3本指导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2年12月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对园林树木养护工作经验和技术总结制定的。

第二章术语

2.0.1整形修剪:用剪、锯、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形成一定形状。

2.0.2灌溉:也叫浇水,给土壤补充水分,满足树木生长需要的措施。

2.0.3灌冻水:土地封冻前对土壤充足灌溉,以利树木安全越冬。

2.0.4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名人与树木轶闻,具有某种纪念意义的树木。

2.0.5树冠:树木观赏的主要部分由大量枝、叶、花果等组成。2.0.6行道树:道路两旁行列式栽植的树木。

第三章树木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节一级标准

3.1.1生长势好: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3.1.2叶片健壮:

a)、叶片正常落叶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粪、虫网。

b)、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含5%下同)。

3.1.3枝干健壮:

a)、无明显枯枝死叉,枝条粗壮,过冬枝条已木质化。

b)、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

c)、介壳虫最严重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有一头活虫以下(含1头,下同)较细枝条平均每33cm长,在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2%以下。

d)、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内无堆物、堆料,圈栏等。

e)、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整型植株等应枝叶茂密,光满无缺,花灌木开花后必须进行修剪。

3.1.4缺株在2%以下(包括2%下同)。

第二节二级标准

3.2.1生长势正常。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3.2.2叶片正常。

a)、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b)、较严重的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叶、虫网、蒙灰尘叶的株数在2%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2.3枝干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

c)、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有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33cm长内有10头活虫以下,株数在4%以下。

d)、无较严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

e)、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开花灌木大部分进行修剪。

3.2.4缺株在4%以下。

第三节三级标准

3.3.1生长势基本正常。

3.3.2叶色基本正常。

a)、叶色基本正常。

b)、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粪、虫网灰尘叶的株整在10%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3.3枝干基本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虫的株数在10%以下。

c)、个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3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平均33cm长,内有15活虫头以下,株数在6%以下。

d)、对人为损坏能及时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下无堆放白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围墙、圈占等。

e)、90%以上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3.3.4缺株在6%以下。

第四章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年中养护管理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根据一年中树木生长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条件的特点,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节冬季阶段

十二月、一月、二月树木休眠期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1.1整形修剪:落叶乔灌木在发芽前进行一次整形修剪。(不宜冬剪树种除外)

4.1.2防治病虫害:(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1.3堆雪:下大雪后及时堆在树根上、增加土壤水分、但不可堆放施过盐水的雪。

4.1.4要及时清除常绿树和竹子上的积雪,减少危害。

4.1.5巡查维护:巡查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维护,依法处理各种有损绿化美化的行为,并宣传教育"爱护树木人人有责"。

4.1.6检修各种园林机械,专用车辆和工具,保养完备。

第二节春季阶段

三月、四月,气温、地温逐渐升高,各种树木陆续发芽,展叶,开始生长,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2.1修整树木围堰,进行灌溉工作,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4.2.2施肥:在树木发芽前结合灌溉,施入有机肥料,改善土壤肥力。

4.2.3病虫防治:(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2.4修剪:在冬季修剪基础上,进行剥芽去蘖。

4.2.5拆除防寒物。

4.2.6补植缺株。

4.2.7维护巡查。

第三节初夏阶段

五月、六月,气温高、湿度小,树木生长旺季,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3.1灌溉:树木抽枝展叶开花,需要大量补足水分。

4.3.2防治病虫:(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3.3追肥;以速效肥料为主,可采用根灌或叶面喷施,注意掌握用量准确。

4.3.4修剪:对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并对乔灌木进行剥芽,去除干蘖及根蘖。

4.3.5除草:在绿地和树堰内,及时除去杂草,防止雨季出现草荒。

4.3.6维护巡查。

第四节盛夏阶段

七.八.九月高温多雨,树木生长由旺盛逐渐

变缓,主要养护工作:

4.4.1病虫防治。

4.4.2中耕除草。

4.4.3汛期排水防涝:组织防汛抢险队,对地势低洼和易涝树种在汛期前做好排涝准备工作。

4.4.4修剪:对树冠大、根系浅的树种采取疏、截结合方法修剪,增强抗风力配合架空线修剪和绿篱整形修剪。

4.4.5扶直:支撑扶正倾斜树木,并进行支撑。

4.4.6维护巡查。

第五节秋季阶段

十月、十一月气温逐渐降低,树木将休眠越冬。

4.5.1灌冻水:树木大部分落叶,土地封冻前普遍充足灌溉。

4.5.2防寒:对不耐寒的树种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4.5.3施底肥:珍贵树种,古树名木复壮或重点地块在树木休眠后施入有机肥料。

4.5.4病虫防治。

4.5.5补植缺株:以耐寒树种为主。

4.5.6维护巡查。

4.5.7清理枯枝树叶干草,做好防火。

第五章主要养护项目的技术规定

第一节灌水

根据本市气候特点,为使树木正常生长,3-6月、9-11月是对树木灌溉的关键时期。

5.1.1新植树木:在连续五年内都应适时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树根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浇水树堰保证不跑水、不漏水、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以予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垂直投影或投影1/2为准。

5.1.3浇水车浇树木时,应接胶皮管,进行缓流浇灌,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1.4喷灌方法:应开关定时.专人看护不能脱岗.地面达到静流为止。

第二节修剪

5.2.1冬季修剪或夏季修剪要做到先培训,简要讲明修剪树木生长习性、开花结果习性、

修剪目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注意事项、采取熟练工带学徒工办法。

5.2.2个人使用修剪工具必须经过磨快,调整后方可参加操作,所用机械和车辆先检查无隐患方可使用。

5.2.3具体技术祥见《园林树木修剪技术规程》。

第三节施肥

增加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水分、补充某种元素以达到增强树势目的。

5.3.1施底肥:在树木落叶后至发芽前施行。无论穴施、环施和放射沟施,应用已经过

充分发酵腐熟的有机肥,并与土壤拌匀后施入土壤中,施肥量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而定。

5.3.2施追肥:无论根施法或根外施法,使用化学肥料要用量准确,粉碎撒施要均匀或与土壤混合后埋入土壤中。

5.3.3土壤中施入肥料后应及时灌水。

5.3.4叶面喷肥:所用器械要用水冲刷后再用喷射时间傍晚效果最佳。

第四节除草

保持绿地整洁,避免杂草与树木争肥水.减少病虫滋生条件。

5.4.1野生杂草生长季节要不间断进行,除小、除早,省工省力,效果好。

5.4.2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及时运走堆制肥料。

5.4.3在远郊区或具野趣游息地段经常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4.4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化学除草方法,但应慎重,先试验,再推广。

第五节伐树

必须经过一定法规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行。

5.5.1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伐树:

a)、密植林适时间伐。

b)、更新树种。

c)、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d)、配合有关建筑或市政工程。

e)、抗洪抢险的伐树不在此范围。

5.5.2伐除时留锯茬高度应尽量降低,对行人,车辆安全构成影响或有碍景观的树根应刨除。

5.5.3注意安全,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5.5.4伐倒树体不得随意短截,合理留材,并及时运走树身,树枝,清扫落叶进行处理。

第六节公园绿地

5.6.1园容卫生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必要时分片包干,专人负责。

5.6.2绿地设施,定期维修,全市保持经常完好,

5.6.3绿地道路定期维护修补,保持平坦无坑洼。

5.6.3绿地道路定期维护保持平坦无坑洼。

5.6.4加强宣传养护树木花草和公共设施的教育内容。

5.6.5节日适当布置摆设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