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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学院后勤绿化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2024-07-13 阅读 7379

学院后勤绿化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一、防雪灾预案

1.发现险情:雨雪天气,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视;

2.组织抢险:立即通知绿化中心人员,将雪松等树木上的积雪清除掉,降低雪灾对园林树木的损害;

3.向上级汇报:将处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4.总结:将抢险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便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二、防止病虫害大面积发生预案

1.发现险情:每天要进行巡视,发现病虫害大面积发生时,要及时汇报;

2.查明原因:将病害枝或虫害枝剪下,找出发生的原因;针对病状进行有效的防治;

3.防止反复:病虫害往往一次难以根治,需要2-3次才能解决,所以第一次防治后,每隔3天再防治一遍,直到消灭为止;

4.做好每次病虫害防治的档案记录;

5.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

篇2:石油销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石油销售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地质灾害引起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产品经销公司和职工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企业和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预防为主"的作用,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上级单位相关预案,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灾害造成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事件。

第三条公司因地质灾害而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队伍的基础作用;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

(三)统一指挥,支援协作。在公司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发挥集体优势,视灾情动员全公司或部分单位支援协作,密切配合,开展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四)考虑全局,突出重点。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地质灾害事件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信息畅通,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保证信息通道畅通;确保指挥、灾情、设备状态、抢修队伍、物资资源等信息及时、准确、可靠的下传上达;信息报送和对外发布统一归口,数据唯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为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体系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构成见HB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研究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组,必要时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

第五条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公司应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总指挥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或由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组长、副组长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成员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销售部、物流管理部、市场信息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委派,成员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成。具体的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指挥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生活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

2.公司组建抢险指挥组,负责地质灾害区域的生产安全、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并服从产品经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

3.治安保卫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参与地质灾害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和人员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区域实施警戒和管制;

4.医疗抢救组由地质灾害单位相关部门组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

5.运输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协调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6.生活保障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抢险救援的生活后勤保障;

7.新闻宣传组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

8.善后处理组由综合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成,进行有关善后处理。

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灾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接受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领导,就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公司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研究决定公司抗灾救灾重大部署和决策;

4.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和终止事件响应;

5.发布相关信息。

(二)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及其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2.开展信息搜集、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3.协调公司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应急相关信息;

5.协助发布有关信息。

(三)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职责。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负责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和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抢险指挥工作组及其职责。

负责现场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分析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制订抢修方案;了解掌握地质灾害的情况和现场抢险进展,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对地质灾害区域的生产安全、火灾、危化品泄露等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五)治安保卫工作组及其职责。

参与地质灾害区域治安、保卫、消防和人员疏导、疏散和撤离无关人员,对区域实施警戒和管制。

(六)医疗抢救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

(七)运输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协调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及抢险作业。

(八)生活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织生活后勤保障队伍,实施抢险救援的后勤保障。

(九)抢险指挥工作组及其职责。

对外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和有关抢险救援宣传报道工作。

(十)善后处理工作组及其职责。

了解地质灾害后员工的安全健康情况,负责地质灾害突发

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公司职责:

1.事发单位及其职责:

(1)接受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2)接受地方政府领导,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就公司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宣布启动、解除公司的应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公司应急预案;

(4)组织领导公司经营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向公司报送应急信息,向社会发布应急相关信息,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相关情况。

2.其他单位及其职责。

充分做好参与抢修的物资、车辆、备品备件、抢修队伍、资金等各方面的准备,随时待命,听从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第七条危险源分析。

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分布于山区及洪涝区等过渡地带,是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

第八条危害程度分析。

重大及以上地质灾害除造成建筑物、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外,还会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破坏,安全生产受到极大影响。

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各库站的主要影响有:地震及大面积的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冲入库站,会造成库站设施损坏,建筑物被损毁,会造成化工及燃气品泄漏、人员伤亡,引发更大的灾害。

第九条事件分级。

按国家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及地质灾害对各库站的破坏程度,将地质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Ⅱ级(重大地质灾害)、Ⅲ级(较大地质灾害)、Ⅳ级(一般地质灾害)。

(一)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0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二)I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三)III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四)IV级事件

因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地质灾害的事件;

2.造成公司系统员工3人以下人员死亡的;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进入地质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第十条风险监测:

(一)公司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二)公司定期对处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库站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三)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本地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上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一)预警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建筑物、库站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2.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3.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4.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地质灾害预报,公司进入地质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二)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地质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地质灾害预警发布流程图见附件2。

(三)预警行动:

1.Ⅰ级、II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质灾害Ⅰ、II级预警信息后,公司应开展以下工作:

①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②做好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作;

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应急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④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⑤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⑥要求预警地区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2.Ⅲ级、Ⅳ级预警行动。

发布地质灾害Ⅲ、Ⅳ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做好成立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准备工

作;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应急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对预警地区启动相关预案,全面转入救灾准备工作。

(四)预警结束。

在地质灾害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十二条报告渠道。

公布公司应急值班室联系方式、公司各部室应急值班室联系方式,确保信息报告畅通。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一)预警响应阶段,公司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地质灾害预报动态、地方政府要求、已采取措施等信息;

(二)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事件响应阶段,公司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受损、抢险进展、次生灾害、人员伤亡、余震及发展趋势,应急抢修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情况。

第十四条报告程序:

(一)预警响应阶段,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政府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后,1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

(二)公司按照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对灾情与恢复的统计要求,统一归口统计汇总灾情信息,按照政府部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告综合信息;

(三)事件响应阶段,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总后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五条报告要求:

(一)公司向产品经销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正确;

(二)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后,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先采用手机或固话方式即时报告,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上级公司应急办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三)预警和公司Ⅱ级响应阶段执行每天定点零报告制度;

(四)公司Ⅰ级响应阶段执行每天两次定点零报告制度;

(五)公司根据上级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第十六条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但未达到上级公司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者,由公司相关部室向上级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综合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按本章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响应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的分级,针对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Ⅲ级、Ⅳ级事件,公司启动II级响应,由上级公司授权公司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第十八条应急程序:

(一)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公司启动地质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3.响应行动: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3)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4)由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

(二)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Ⅲ级、Ⅳ级事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响应启动:公司启动地质灾害事件响应后,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由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地质灾害II级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1)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公司领导应急指挥工作;

(2)公司应急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4)公司应急领导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第七章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先期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二)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四)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五)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处置:

(一)Ⅰ级响应:

Ⅰ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调整生产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2)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在安全地点待命;

(4)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5)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二)Ⅱ级响应。

Ⅱ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上级公司授权,成立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2)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司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上级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上级公司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地质灾害应急期结束;

2.生产经营及生活恢复正常。

(五)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应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保险理赔。

公司应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改进。

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第八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险物资。

第二十三条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公司各级人员要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要将应急专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演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术语和定义。

预警:指根据监测结果,判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或即将发生时,依据有关法律或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提出相关应急建议的行动。

预警分级: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所划定的警报等级。

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和事发地的应急能力所划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行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保障: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项保证措施。一般按功能分为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讯与信息、公共设施、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应急恢复:指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应急演练:指针对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由相关应急人员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应急预案的启动、预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应对训练。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一般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20-50人的人员死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300人的人员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且地震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生产总值1%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造成30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所造成的灾害。

特大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大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中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小型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石油销售防汛应急预案

石油销售公司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系统防汛工作,提高防汛救灾能力和统一指挥协调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时,使事故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产品经销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所辖范围内在遭遇突发性洪涝灾害和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威胁公司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临江靠河的易发生江河水患,地处低洼的易发生渍涝灾害,靠山的易遭遇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钢板仓罩棚等设施设备易遭受暴风雨雪袭击。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按照"以防为主、措施配套、安全防范、万无一失"的要求,努力做好公司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水平,确保公司安全度汛。

(二)防汛工作实行产品经销公司、石油销售公司两级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

(三)防汛以确保人身和公司安全为首要目标,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

(四)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五)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实行全员参与,干群结合,平战结合。

第五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石油销售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下设各保障小组,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的抗洪抢险、物资调运和通讯联络等工作。

2、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

2、制定公司防汛工作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落实。

3、组织成立防汛应急组织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开展防汛常识培训和抢险救灾预案演练。

4、提前准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遭遇洪涝灾害时得到有力援助。

6、出现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情况。

7、组织或协助组织指挥重大汛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公司的灾后重建工作。

第六条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汛期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从气象、水文部门了解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同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通告相关各库站。

2、应加强与当地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当地雨情、水情以及大河、水库等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灾和暴风雨雪灾害,应及时将情况向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相关库站及时进行通告,全体员工知晓。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抢险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抢险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并配备防汛抢险必需的物资器材。

(3)预防准备。明确重点防洪区域、位置和时间。根据现场设施设备特点制定防汛措施,严防室内、库房进水,防供电系统防短及触电,防雷击,防罩棚暴风雨雪袭击垮塌。

(5)方案准备。根据临河、临山以及低洼地带等不同区域,分别修订完善防洪防御现场处置方案,主动应对各种情况引发的洪涝灾害。

(6)值班准备。在汛期实行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汛情紧急期要加强夜间巡检。

2、江河洪水预警

当所处江河、水库即将出现洪水时,要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大河、水库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

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发布渍涝信息,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或组织低洼站库及时关闭转移各类物资。

4、山洪灾害预警

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的站区,应根据山洪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预报警报。划定易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区域,落实排险措施,一定区域内修筑挡洪墙。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员工和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5、暴风雨雪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暴风雨或暴雪时,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暴风雨雪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发布暴风雨雪信息,通知各站点加强巡查,做好预防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援助。

6、预警行动

汛期到来之前,对可能遭受洪水威胁的站点要及时修缮营业室、库房、配电室屋面、地面和地下以及库站外排水系统,及时疏通排水沟和下水管道,用沙袋设置防洪墙或防洪堤,防止洪水倒灌。

7、预警解除

汛情威胁消除后,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及时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8、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向相关单位防汛应急指挥机构汇报,防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情况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同时向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预案

,同时向集团公司防汛指挥中心汇报。

第七条应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站点向公司防汛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公司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向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特殊情况可越级汇报。

二、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和现场处置情况。

三、报告要求

(1)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各级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处理。

(2)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时跟踪上报。

(3)属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由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事后上报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凡因险情、灾情较重,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要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八条指挥和调度

一、发生汛期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二、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提请产品经销公司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第九条抢险救灾

一、出现洪水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二、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三、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公司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全体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四、处置洪水灾害和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抢险队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第十条紧急控制

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化工及燃气品泄漏和事态及危害程度进一步扩大。

第十一条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响应级别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第十二条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各部室所有人员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队伍和专业队伍。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防汛应急指挥部确保信息畅通。公布防汛值班电话,保证汛期通信畅通。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的手机在汛期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三)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都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防洪抢险需要,一般需要准备的防洪抢险物资有:管道疏通机、潜水泵、自配发电机、应急照明灯、手电筒、铁铲、安全帽、雨衣、雨靴等。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并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四)供电保障

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确保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组织,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遇重大汛情和洪灾库存化工及燃气品需要清空转移时,协助或配合当地罐区安全转移化工及燃气品所需车辆的调配。

第十三条后期处置

公司要组织做好发生洪涝灾害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善后及恢复经营等工作。

(一)灾后救助

1、要及时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2、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防汛结束后,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全年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防汛工作水平。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涌现出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二)演练

1、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一次抗洪抢险演练。

第十五条预案编制与修订

抢险救灾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将本防汛应急预案,报产品经销公司备案。并根据预案定期演练,经过抢险救灾检验后,应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针对情况变化及预案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

第十六条本预案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