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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小型机具: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7642

一、?交底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二、?临时用电: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单独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台及50KW以下者,必须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即专题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电气施工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审批,并盖相关单位的红章)。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完工后,必须由编制、审核、审批、监理及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收,符合规范要求,监理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应经常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摇测,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每月不少于一次,所有资料监理应见证签章。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大系统:即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其主要内容如下:①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和“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分别设置”的原则。潮湿场所(特别是人工挖孔桩)等照明电源必须使用24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其中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保护零线应从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每趟保护零线必须保证有不少于3处重复接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等三处,R≤10Ω)。导线严禁串联,N线必须是淡蓝色,PE线必须是黄绿双色线,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③配电箱:⑴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和木板配电,必须采用1.2~2.0MM厚的铁质配电箱。(2)配电箱必须有门上锁,且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和便于操作的地方。(3)配电箱内应设置单独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排,并将保护零线并联接到每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4)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必须符合JGJ46-2005规范规定要求,严禁用空气开关代替隔离开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设置在电源进线端),应使用HR5系列的隔离开关。(5)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时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6)总配电箱应设置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⑺根据建设部659号(2007年6月14日)公告规定,禁止使用:石板闸刀开关,HK1、HK2、HK2P、HK8型闸刀开关,瓷插式熔断器。4、线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应做好电缆路径的方位标志)或架空敷设(沿专用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线路在施工现场不低于4米,在机动车道不低于6米)。严禁沿地面明敷或直接架设在脚手架等金属物上。5、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并上锁,室内应配置灭火器。6、外电防护:(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和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等。(2)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8米(<1KV?4米,1~10KV?6米,35~110KV?8米)。(4)、施工现场机动车道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7米(<1KV?6米,≥1KV?7米)。?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共8项主要内容,详见JGJ46-2005规范中第3章3.3节之规定)。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监理应对其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逐个进行核验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验意见。严禁带电和酒后作业。9、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应是交底书或方案的编制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不是安全员,但安全员应督促落实。10、监理部应有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专业责任人。监理部人员名单和证件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任命书中一致,证件应有效,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并对签署的内容、结论负责。11、第一步架验收和主体验收前的安全评估检查这两个控制点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监组人员参加。三、小型机具:1、所有设备、机具投入使用前,必须由监理部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组织验收,做好相关的检测工作并记录归档。2、开关箱离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应大于3米。正反转设备严禁用倒顺开关控制。所有设备清理、检修等,必须在断电后进行。3、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必须做好防雷接地(脚手架不少于3处)。工作接地和塔吊的接地电阻≤4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30Ω。4、搅拌机料斗必须设铁链保险挂钩或插入销,作业平台必须平稳牢固。和灰机进料口必须安装防护罩。5、气瓶存放、使用:两瓶间距>5米,距明火的距离>10米,实在无法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防震圈和防护帽必须齐全。氧气瓶必须安装减压阀才能使用,乙炔瓶不应平放。6、焊接设备:一次线长<5米,二次线长≤30米,接线柱配件齐全。7、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8、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搭设操作与防雨棚,四周应有排水措施,设在建筑物和垂直运输机械周边的操作场地必须搭设双层硬质材料的防护棚。设备外壳应清洁,传动部位和进线端子处必须有防护罩。9、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扯电缆或出水管。10、钢筋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和警告标志,操作人员应离开钢筋2米以外。11、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2、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企业和监理审查确认。13、交叉作业和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午休令”,冬季的防寒、防火、防滑等工作)。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交底人:?接受交底人监理单位总监: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交底时间:年?月?日

篇2:机具切割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机具切割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机具切割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施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劳动纪律。进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锁好帽扣。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女职工禁穿高跟鞋)。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追逐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施工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先对切割机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到传动部分的防护可靠有效、机械无故障和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操作;

3.切割机的电源线路必须架空设置,高度在2米以上,线路不得有破损、裸露、接头等危险源存

在,切割机的点动开关应装在操作手柄上并进行绝缘处理;

4.切割机必须有管理制度和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5.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切割机的性能。在切割各种钢筋、钢管等材料时,首先把被切材料固定牢固,

在切割过程中用力要均匀,站在切割机的侧面进行操作,不得正面操作,防止锯片破损伤人;

6.切割用砂轮片必须完好无损并固定牢固,严禁受潮,严禁有裂纹、缺口等现象;

7.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拉闸、断电后再进行维修;

8.切割机必须安装在加工棚内,必须垫起防潮。严禁在露天进行操作;

9.在操作过程中,切割机前方要设防护罩,防止火花飞溅引起火险隐患或伤人;

10.切割完毕后应拉闸、断电,锁好闸箱,把废料清理干净,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篇3:施工机具及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中小型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施工机具运到施工现场,必须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基座除必须与PE线连接外,且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装设漏电保护器。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独立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并按设备的计算负荷设置相匹配的控制电器。

4、各种设备应按规定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作业人员应按机械保养规定做好各级保养工作。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护保养。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将其金属外壳与PE线连接,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用品。

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手持式砂轮等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安装防护罩。

三、移动式电动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动式电动机械的扶手应有绝缘防护,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2、使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四、固定式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安装应稳定牢固,露天应有防雨棚。开关箱与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其电源线路应穿管固定。操作及分、合闸时应能看到机械各部位工作情况。

2、混凝土搅拌机作业中严禁将工具探入筒内扒料;维修、清洗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清理料坑时,必须用保险链将料斗锁牢。

3、混凝土泵车作业前,应支牢支腿,周围无障碍物,上面无架空线路;混凝土浇注人员不得在布料杆正下方作业;当布料杆呈全伸状态时,不得移动车身,施工超高层建筑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木工平刨、电锯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严禁随意拆除。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培训的指定人员。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动机的多功能机械。

5、机动翻斗车司机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行车时必须将料斗锁牢,严禁料斗内载人。在坑边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档块,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司机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

五、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

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

2、电焊机二次侧进行接地(接零)时,应将二次线圈与工件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不得将二次线圈与焊钳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

3、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4、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5、焊钳必须采用合格产品,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与电缆连接牢靠。严禁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6、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7、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8、焊修其它机电设备时必须首先分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电设备的PE线后,方可进行焊修。

9、下列作业情况应先分断电源: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改接二次回路、焊机转移作业地点、

焊机检修、暂停工作或下班时。

六、气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有防护圈和安全帽,瓶阀不得粘有油脂。场内搬运应采用专门抬架或小推车,不得采用肩扛、高处滑下、地面滚动等方法搬运。

2)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3)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m,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4)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当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发生冻结时可用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

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

3)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发生冻结时,应采用温水解冻。

3、胶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

2)胶管两端应卡紧,不得有漏气,出现折裂应及时更换,胶管应避免接触油脂。

3)操作中发生胶管燃烧时,应首先确定哪根胶管,然后折叠、断气通路、关闭阀门。

4、气焊设备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动、漏气、油污等。工作结束时应先关闭瓶阀,放掉余气,表针回零位,卸表妥善保管。

2)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当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时,必须经常检查水位,每天更换清水,检查泄压装置保持灵活完好;当使用干式回火防止器时,应经常检查灭火管具并应防止堵塞气孔。当遇回火爆破后,应检查装置,属于开启式应进行复位;属于泄压模式应更换膜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