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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顶升加节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4 阅读 9814

交底内容:

1、塔吊整体安装或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7.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7.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7.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7.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7.5顶升到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7.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8、塔机在重复使用后安装、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超过千分之三。

9、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0、工作完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11、补充交底内容:

(1)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2)塔机装、拆、顶升时,周围20m范围内设警戒区,拉安全绳挂标志牌,并排专人监护。

(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和穿硬底鞋、拖鞋、易滑鞋。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酒后上岗。工作中禁止打闹。凡在2m以上无防护设施的地点作业,都属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

(4)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

篇2:塔吊附着顶升安全交底

  (一) 一般性交底:

  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持岗位,未经专业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悬(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向下投扔物料。

  3. 严禁酒后登高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现场。

  (二) 起重吊装交底:

  1. 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疾病、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病与生理缺陷。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清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品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大雨、大雪、大雾及大风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工作。

  5. 严格做到“十不吊”要做到正确、合理地操作。

  6. 保证使用的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

  7. 严止用塔式起重起重机吊运人员。

  8. 严止酒后操作并应穿防滑鞋,戴安全帽。

  9. 禁止斜拉协拽,起动和制动要平稳。

  10. 严禁带闲杂人员上塔吊,要注意防火。

  11. 发现钢丝绳有拧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钢丝外飞、绳心外挤及断股等现象,要立即更换。

  (三)附着、顶升补充性交底:

  1、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操作、指挥。塔机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

  2、必须使用高强螺母、螺栓,附墙夹板穿墙螺栓两端必须戴至少两个螺母及方垫片。

  2、严禁使用其他东西代替开口销。

  3、所有附着构配件必须与本型号塔吊相匹配。

  4、顶升过程中必须相互配合,注意力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标准节连接螺栓必须戴够垫片及螺母,且拧紧螺母。

  5、附着时,如需要电焊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与现场安全员沟通,严禁私自施焊。

  6、塔吊公司提供的销轴必须是合格、高强的;作业人员禁止使用焊接的销轴及不合格的焊接销轴,并仔细查看、合格方可使用。

篇3:塔吊顶升及附着安装安全交底记录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性能及安装程序,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2、作业人员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

3、安装作业区设置禁戒线,专人看守,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严禁高空落物,严禁在高空抛接工具,严禁酒后作业;

5、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卡环,严格按标准使用;

6、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7、升降作业过程中,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一人操作,操作人员须听从信号指挥。

8、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照明;

9、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10、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11、升降时,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12、升降时,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下一动作;

13、顶升完毕,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的电源;

14、塔吊附着的建筑物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15、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可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16、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17、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18、塔身在顶升接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应符合出厂高度;

19、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