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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2024-07-14 阅读 4047

公司的财务工作是一项较重要的工作,所以对于财务人员,财务工作有着很细节的规章制度,以下是某公司财务规章制度,资料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十九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三十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三十一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三十二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七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三十八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四十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四十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四十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十四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十五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四十七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四十八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九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五十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五十一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五十二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五十三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机器设备;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4.运输工具;5.其他设备。

第五十四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五十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五十七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五十八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十九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六十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六十一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六十二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六十三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十四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六十五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六十七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六十八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六十九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七十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七十一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七十二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七十三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七十四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七十五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十六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七十七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七十八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十九条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八十条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八十一条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八十二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八十三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八十四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

第八十六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八十七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八十八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八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九十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九十一条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九十二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九十三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九十四条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第九十五条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九十六条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九十七条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九十八条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一百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一百零一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篇2: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员签名须是本人签名,不可代笔。借款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并经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属于差旅游费或零星购物的现金借款,应于出差回校或办妥验收手续后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五、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六、差旅费报销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七、预算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八、结帐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其他事项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蒲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十、本规则自颁布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篇3:某某星级酒店财务规章制度

一、财务部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2.营业结帐完毕,财务部及现金收款台财会人员须将现金支票上交财务部专门负责人,锁入专用保险柜,店内务零散点不得存留现金过夜。

3.总出纳室为财务部重要部位,除专人在内工作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支票等,必须有专车接送,并由保安人员全程护卫,取送款中途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事宜。

5.计财部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各种钥匙印章指定专人保管,不得将钥匙带出酒店或随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6.各部位营业收入的外汇,要按财务管理规定上缴入库,严禁私自套汇、转让。

7.出纳员保险柜只提供一把钥匙发给收款员本人使用。总出纳查库时,必须与收款员主管一起进行。保险柜只许用来存放备用金,不许私自放杂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险柜钥匙不许丢失,备用钥匙由总出纳保管,查库时备用。

8.财务部所属出纳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钥匙,不得将保险柜密码外传,过节或放假时,要与保安部配合,对保险柜加封。

二、交际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成本费用管理,降低交际费用开支,酒店对交际费用支出做以下规定:

1.全月交际费用总额支出不能超过营业总额的1%,,此项由计财部保证。

2.交际费用指标每月由计财部提出、并由总经理审定后下达到各部门。

3.交际费用分配比例:总经理室按下达指标40%执行,营业部按40%执行,其他部门按20%执行。

4.交际单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级负责签批。董事会交际单由董事会成员或计财部经理签批。

5.交际费在使用时必须由本部门填制交际请求单,注明请求交际部门的名称、客人或团体名称、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呈总经理或授权的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方可使用。

6.各部门交际费需要在商场部和美容室使用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

7.交际用餐标准可由总经理根据酒店及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8.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交际程序办事,如违反上述程序在餐厅用餐或在商场购物,餐厅、商场人员及财务收银员有权制正用餐及转帐,一经发现在交际费使用上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

9.执行交际费节约奖励办法:各部门按财务部下达的交际指标所剩节约额,按5%提取奖励金。

三、关于废品处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酒店的利益,现对各部门废品的处理及报废物品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1.酒店所有的报损设备、家具、软片、各种废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软片等,本着修旧的原则,由各部门统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内,由工程部负责维修。如经过鉴定不能维修的,由财务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配合)。

3.对各种包装物(易拉罐、纸箱、报纸、画报)等废品,各部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要处理的废品必须有部门盖章的出门证(由财务部统一印制)财务部选派一名员工专门负责处理废品的工作,并加盖财务章方可出门,否则,保安部不允许任何物品或废品出门。

4.处理废品的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2点~4点。

5.处理废品,财务部和各部选派的员工一起处理,所得款项,其中50%留有关部门使用,50%留财务部。

6.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手续的人自行出门处理废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上述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统筹、协商、监督执行。

四、收据管理制度

(一)收据的领用

将每本收据的号码分别记录在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包括:收据号码、购入日期、发放日期、领取人姓名及签章发放人、旧收据退回日期。

1.新收据购入后,保管员需将每本收据的号码一一记录。

2.只有下列人员才有资格领取收据:

总出纳、前厅收银员、交款员、商务中心、保健中心、商场部收银。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领取收据。

3.基本领取数是两本,或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增加领取数量。

4.收据保管员在未收回以前发给相应员工的旧收据时,不得发出新收据。

5.相应地,保管员应记录还回旧收据的日期,并应跟踪监督那些已发出相当一段时间但仍未退回换新的收据。

(二)收据的开出

在开收据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前厅收银员只能对仍在前厅客户分类帐上的帐目收款开出收据。

2.在办公时间,已被转入后台的帐目收款及其他杂项收款应由总出纳开出收据。在非办公时间,前台收银可对这类事项开出收据。

3.收款细则应确切陈述在收据上,如果是外客帐收款,帐目陈述及相关号码应同相应的数额写在一起。

4.如果是预收定金或预收款,总出纳或前台收银员应立即通知所有的相关部门(销售部、前厅部或宴会部)。

5.收据附联的传送:

第一联:财务

第二联:客户

第三联:存根

在总出纳写好前一天的总出纳报告后(不迟于下午2点),应将报告和全部第——联收据送交收入夜审,收入夜审在对收据的总数及帐目分类检查之后,将其送交应收帐款主管,应收帐款主管记录并在外客帐附属机构上打印收款数,将收据交给收据管理员存档并打印在总分类帐上。

收入夜审应对每日使用的收据的号码进行检查并核查被取消及未报告的收据。

五、物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专库,各库房钥匙专人收存。

2.坚持值班登记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保管员公休、倒休、出差时的物资发放由领班和替班共同负责;保管员休假前和上岗后应交接清楚,责任落实。

3.库房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物品摆放要复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霉不烂,无丢失,无损坏。

4.安全消防按岗负责。保管员必须熟知消防常识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已配备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对来历不清、性质不明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6.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专库专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

7.库房严禁吸烟,不准会客,不准留宿。

8.库房不准动用明火,不准使用电热设备,不准乱拉照明线路。

9.来库领用物品要在库外等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

10.出现问题要及时与采购部、财务部或保安部联系。

六、物资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内严禁吸烟,不得动用明火,要保持通道畅通。

2.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独设库存放,不得和其他库房混用。

3.库内物品码垛要整齐,不得过高、过宽,物资须距电线、灯泡50厘米以上,灯泡不得超过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库,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库内乱拉照明线。

5.保管员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线,发现破损、老化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6.离开库房时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切断电源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7.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8.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9.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采购部

第一节部门概述及组织结构

一、概述

采购部是负责酒店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采购部在酒店统—管理下,根据实际工作要求,适时、适量、适价、经济合理地采购各部门所需要的物品,确保酒店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采购部的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确保所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期符合要求,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采购部员工必须树立“—心为酒店“的采购供应意识。

二、组织结构(略)

第二节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一、经理

直接上级:财务总监

直接下属:采购主管

岗位职责

1.直接对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主持采购部的全面工作。审批所有的采购单和订购单,确保各项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2.参与大宗商品及国外进口货物订货的业务洽谈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3.指导下属开展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4.熟悉和掌握酒店所需各类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用途和产地。检查购进物资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对酒店的物资采购负有领导责任。

5.要按计划完成酒店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并在预算内做到开源节流。

6.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抓好员工的思想工咋。

7.有计划地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学习。

8.主持采购部的日常工作,协调采购部与酒店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9.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接受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及成本控制部经理的监督。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泄露业务机密;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独立指导部门运作;遵纪守法。

自然条件:年龄30岁以上;品貌端正,气质高雅,待人和蔼。身高:男1.74~1.78米,女1.65~1.68米。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外语水平:具有旅游酒店英语中级水平。

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酒店采购工作经验,2年主管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悉采购程序和采购内容;了解海关对进口业务颁布的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掌握市场行情和酒店的供货渠道。

二、采购主管

直接上级:采购经理

直接下属:采购员

岗位职责

1.编制每旬市场价格表,掌握新的产品供应来源和季节性产品资料,及时提供给上司参考。

2.负责与仓管部的联系,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和督促供应商及时送货。

3.按上司指派,进行外出采购。

4.协助上司比较供应商的报价和整理供应商资料。

5.协助上司审核供应商的发票、送货单、报价或订购单等。

6.搜集采购样本或安排供应商示范。

7.向上司报告有关货物运输途中的失误和损坏情况,并负责向有关方面申报赔偿或报关损耗。

8.负责进口物品的报关工作,并安排提货事宜。

9.配合仓库对物品进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申购要求。

10.负责属下员工培训,检查员工纪律,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感,不以权谋私,保守业务机密。

自然条件:年龄在25岁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74~1.78米,女1.65~1.68米。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外语水平:具备中级英语水平。

工作经验:具备5年以上酒店工作经验及两年以上采购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悉采购程序和采购内容。

三、采购员

直接上级:采购主管

直接下属:无

岗位职责

1.根据采购申请单或仓库补货单采购各部门所需的物品和食品。

2.力争使酒店所购的产品价平物美。

3.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负责办理退货补货或调换。

4.与有关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

5.负责到机场或火车站装运进口或外埠的来货。

6.协助仓库搞好物品入库的验收工作。

7.及时向上司报告有关产品和价格的最新行情。

8.做好每天现金或支票采购的报销工作和结算工作。

9.积极参加培训,遵守酒店纪律,保持与酒店有关部门的良好关系,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有自我约束力,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吃回扣。

自然条件:男,女均可,年龄在25岁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74~1.79米,女1.65~1.69米。

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

外语水平:具有初级英语水平。

工作经验:3年以上酒店采购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克服困难。

四、采购部文员

直接上级:采购部经理

直接下属:无

岗位职责

1.根据部门经理要求,草拟各类报告并打萤发放。

2.做好酒店内部各类文件和有关采购申请、合同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4.负责申领部门内文具和员工餐券的发放工作。

5.协助上司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6.负责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

7.整理每天的采购单和收据等,并编制每周进货汇总表。

8.协助经理落实有关进口货物的书面申报工作。

9.积极参加培训,遵守酒店纪律,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素质要求

基本素质: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自然条件:女性;年龄在20岁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女1.65~1.69米。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外语水平:具有中级英语水平。

工作经验:1年以上酒店工作经验。

特殊要求:熟悉采购程序和各个采购环节;有很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会使用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