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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加油站: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4 阅读 9248

工程名称麦喀高速第四合同段施工单位物资部油罐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油罐安装工种物资部、油罐安装工

交底名称油罐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油罐的选址、安全距离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4米。

3、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4、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米。

6、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围栏。

二、油罐的安装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

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3、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4、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5、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宜为0.15~0.2m。

9、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三、油罐区的安全规定

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2、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3、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6、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7、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8、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9、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10、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11、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12、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13、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14、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

15、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16、油品贮罐进口管,应在罐的下部进入,以免冲击磨擦产生静电。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车和油桶中罐注轻质油及其他易燃液体。调合罐禁止通风搅拌。

17、向贮罐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贮罐。

18、油罐油品的加温、脱水循环、清洗、输转、切换和油罐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除凝固点过高的原油外,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油品的闪点以下。向有水份的贮罐送油温度不超过90℃。超过90℃以上的贮罐收油不得带水,不得直接向该罐用蒸汽扫线,以防冒顶跑油。有升降管的必须将升降管提到水层以上。

2)、油罐脱水不准离开人,应遵守“三脱水”制,即:收油前脱水;收油后沉降脱水;移动前脱水。

3)、对调合罐可根据罐的容积大小,泵排量大小和各种调合油品的性质决定循环时间。循环时各有关阀门的开关情况应检查好,防止串油。

4)、为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检修,贮罐必须定期清扫、清洗,清洗时必须采用蒸气直接吹扫加温并保证足够时间,所有与罐体相连的阀门,管线一定要切断关严,防止误操作使油串入罐内伤人。

5)、油罐收付前后,须详细检查阀门、管线是否开关正确,切换时必须遵守“先开后关”的原则,以免憋压。

6)、闪点低于60℃以下的油品,禁止用压缩空气扫线,夏季不扫线应防止管线受热升压。闪点高于60℃的油品在用压缩空气扫线时,油温必须低于该油品闪点20℃。

7)、清洗含有硫化物的贮罐时,应不断用水浇洒,保持潮湿,防止硫化铁自燃;清除出的硫化铁应运出罐区,埋入地下。

19、雷雨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引起火灾。

20、检尺和采样口平时要盖严。量油尺和采样器应有防止碰撞产生火花的措施,起落要缓慢。

21、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罐区和油罐、槽车上去操作。

22、现场补充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交底人签名接底人签名交底日期

作业人员签名

注:本表一式两份,作业班组一份档案室一份,各施工人员传阅。

篇2: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2.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4.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门式脚手架以及其他纵向竖立面刚度较差的脚手架,在连墙点设置层宜加设纵向水平长横杆与连接件联接。

  5.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1)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 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 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2)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4)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6)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6.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3)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4)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5)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6)严禁在架面上打嗣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7.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悍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8.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运进杆配件应尽量利用垂直运输设施或悬挂滑轮提升,并绑扎牢固。尽量避免或减少用人工层层传递。

  (2)除搭设过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业人员不得攀缘脚手架上下,应走房屋楼梯或另设安全人梯。

  (3)在搭设脚手架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

  (4)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是。

  9.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10.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应接规范的规定值控制,即结构脚手架不超过3kn/m2;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m2;维护脚手架不超过lkn/m2。

  (2)脚手架的铺脚手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3)垂直运输设施(如物料提升架等)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4)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5)过粱等墙体构件要随运随装,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6)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及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1.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自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进行作业。

  13.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在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的方案进行拆除作业,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井随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邻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2)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他较长、较重、有两端联结的部件时,必须要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件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拆除水平杆件时,松开联结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杆时,在把稳上端后,再松开下端联结取下。

  (3)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指挥,并相互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的任意拆卸。

  (4)困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不稳时,应加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动影响作业安全。

  (5)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拆卸作业区内。

  14.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得小于l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脚手架立杆之下必须设置垫座和垫板。

  15.搭设和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2)对尚未形成或已失支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

  (3)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拉设安全网。

  (4)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16.作业面的安全防护:

  (1)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蹒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之问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20cm。脚手板应与脚手架可靠拴结。

  (2)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1)挡脚板加二道防护栏杆。

  2)二道防护栏杆绑挂高度不小于lm的竹笆。

  3)二道防护横杆满挂安全立网。

  4)其他可靠的围护办法。

  17.临街防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1)采用安全立网、竹笆板或逢布将脚手架的临街面完全封闭。

  (2)规临街情况设安全通道。通道的顶盖应满铺脚手板或其他能可靠承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顶临街一侧应设高于篷顶不小于1m的墙,以免落物又反弹到街上。

  18.人行和运输通道的防护:

  (1)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板篷。

  (2)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口应设坡度或踏步,并设栏杆防护。

  19.吊挂架子的防护。当吊、挂脚手架在移动至作业位置后,应采取撑、拉措施将其固定或减少其晃动。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篇3: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交底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交底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