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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4 阅读 5879

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1.一般要求(1)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管理,作业区与生活区、库区应分开设置,并按规定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2)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开关箱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3)现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事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及时准确地拨打火警电话,并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施工中使用的机具、材料、气候和现场环境状况,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消防隐患与可能出现的火灾事故(事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5)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消防法规的规定,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现场环境状况确定消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现场进行检查、防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2.用火管理(1)施工现场,严禁人员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2)冬期施工采用炉火养护混凝土时,必须设专人管理。(3)作业人员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作业。(4)材料库房、易燃材料堆放场、油库区必须设禁止烟火标志,严禁烟火。(5)在宿舍内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吸烟后的烟头应立即熄灭,弃于指定地点,不得乱扔。(6)现场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特殊需要时,应经消防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用火管理制度。用火前,现场必须制定消防措施,并申请用人证;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消防措施已落实,并形成文件,方可发放用火证。3.临时建筑(1)临时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2)临时建筑应搭建在厨房、锅炉房等动火部位区域的上风方向。(3)施工现场厨房、锅炉房、汽车库、变电室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4)临时建筑与铁路、火灾危险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0m。(5)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支搭临时建筑,需在其一侧搭建时,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6m。(6)生活区临时建筑应分组布置,组与组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门窗应向外开,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7)现场存放易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防水和防腐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各种材料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和压缩可燃气容器等物品必须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施工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据施工计划限量进人现场;现场需设油库时,库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库房内净高不得小于3.5m,地面应具有耐火、防静电性能,坡度应为1%(向内);门净高不得小于2m;门口应设内斜坡式门槛;照明必须采用外布线,灯具必须嵌人墙内;存放汽油时应采用防爆型灯具;油桶应按现定直立放置。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交底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8)一期施工由于条件限制,需采用铁制火炉供暖时,烟囱与房顶、电缆的距离不得小于70cm;火炉周围应设阻燃材质的围挡,其距床铺等生活用具不得小于15m;严禁使用柴油、汽油等引火。(9)现场焊接(切割)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2)焊工必须实行持证L岗制度,取得资质证书。3)施焊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方可操作。4)施焊(割)时,现场应设专人对消防、电气等安全状况进行监护。5)焊(割)作业完毕,必须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6)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容器,未经彻底清除,严禁焊接(切割)。7)焊(割)作业现场周围10n内的易燃、易爆物必须清除或采取隔离措施。4.消防设施(1)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进水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应设置在消防通道附近。(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通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合理布局,并设标志,经常维护保养,按规定期限检查、更换,保持灵敏、有效。(4)高度超过24m的建(构)筑物,应安装临时消防三管,其直径不得小于75mm,每结构层应设消火栓口,并配备相应的水龙带。(5)选择灭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扑救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于粉型灭火器。2)扑救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铬、铝镁合金等燃烧的D类火灾应选用专用灭火器。3)扑救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气等燃烧的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4)扑救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按盐于粉(ABC)、卤代烷型灭火器。5)扑救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等燃烧的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6)设置灭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2)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3)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4)施工现场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要害部位配备的灭火器不得少于4具。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交底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5)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1.5m,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5cm。6)灭火器不得设置在潮湿和有腐蚀性的地点,须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设防雨淋、暴晒的设施。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

篇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山西省商务厅节能改造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种)名称:施工现场消防交底内容:任何工种,未经安全部门办理动火手续,现场不准动火作业。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屋面防水、料场、楼内装饰等应有专人管理,在甲方消防器材配备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施工位置,另外增加消防器材的数量。消防通道必须畅通,在醒日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施工现场必须按划分的用火作业区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灭火器材;远离仓库、木工车间和易燃材料堆放区,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现场仓库要设置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对易燃货物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仓库内严禁吸烟或有明火作业。仓库电源线必须用PVC套管,照明灯具与易燃货物必须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离。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严禁乱接乱拉电源。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夜间有足够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30米。乙炔瓶和氧气瓶仓库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施工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用电管理,职工要经常学习电气防火知识,提高电气防火安全意识。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合理设置防雷装置,在塔吊、脚手架设置避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避雷接地体直接与建筑物接地体相连接。工地电工,每天必须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重点区域,配绝缘灭火器,挂禁止烟火警示牌。交底人:年月日接底人:年月日

篇3: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8、大风天气严禁使用明火。

9、仓库、木工间、油漆施工处等有易燃物的地方,严禁烟火。施工产生的易燃垃圾要及时清除,做集中掩埋或焚烧处理。

10、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

11、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不能用铜丝等代替。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12、油库重地,禁止烟火,禁止打手机。油库、油漆仓库内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于室门外,必须用镀锌管穿线。

13、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14、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15、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

16、其他补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