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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场仓库: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4 阅读 6767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能世驶到的地方。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6m宽平坦的空地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3、贮存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并将堆放区与有明火的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分开布置,至少应保持30m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方向。4、易燃仓库和堆料场应分组设置堆垛,堆垛之间应有3m宽的消防通道i,每隔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木材(板材)300m^2,稻草150m^2,锯末200m^25、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版与和装卸。6、库房内防火设置齐全,应分组布置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个,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一个灭火器。7、库房内不得兼做加工、办公等其他用途。8、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和照明线路应符合安全规定。9、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10、拖拉机不得进图仓库和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易燃料场仓库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火器。11、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措施,润滑油桶应双并列卧放、桶底相对,桶口朝外,出口向上,轻质油桶应与地面成75度鱼鳞相靠式,各堆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2:仓库料场防火制度

1.仓库料场必须建立防火安全组织,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在存放易燃、易爆、聚毒危险物品时要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制度,要根据物品性质设置适当的防火防爆设备及严格的管理措施预防发生事故。

3.仓库内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电器操作规程,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能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内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大灯泡、碘乌灯、水银灯等高热度照明装置.

4.木材、脚手杆及其它可燃物品堆放不可过大,垛与垛之间要设有防火间距,材料堆放不得有碍消防设备使用,料场要留有3.5米以上宽度循环的消防通道。

5.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火宣传标志要鲜明。

6.仓库、料场要设有消防水源,水泵要单独拉线确保长期灵敏有效,消防器材设置分布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