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库房保管:安全交底

库房保管:安全交底

2024-07-14 阅读 9684

1.库工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或上级反映;

2.在规定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及吸烟,对危险品仓库应禁止携入火种。库工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的义务;

3.库工对危险物资要采取专库、专放、专管措施。对易燃易爆物资除采取专库、专放、专管措施外还要采取隔离措施,以上物资不得同一般物资混放在一起,杜绝不安全因素,防止发生事故;

4.库工负责维护本库区的消防设备及用具的完整,清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房区实行不安全的作业,库工有权制止和监督;

5.库工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领料人员和其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必须在库内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交接,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6.库工在探亲出差或因故外出时,严禁把仓库钥匙带走。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严禁擅离职守;

7.库工在发完料后,必须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领料人员也要签字,并且给领料人员办理出门手续;

8.库房是企业物资存放的场所,任何个人物品不得随便存入库房内,库工对库内物资各种物品标识要清晰、记录要准确。

篇2:库房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库房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库房的安全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库房各类物资的存放特点和注意事项,保证库房物资按规律存放。

3、加强责任心,对库房物资要经常检查,要防止霉、烂、锈、虫蛀等现象。

4、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观念,注意防火、防毒、防盗窃、防爆炸等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5、要做好贵重和精密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要防止化学药品的挥发和腐蚀。

6、因失职造成的损失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篇3:民爆物品库房保管员责任制度

1、保管员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468号令》;按照国防科工委、公安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好民爆物品储存使用各项制度。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忠于职守,确保民爆物品贮存发放安全可靠。

2、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理标准办理入库、出库、领用、退库、报废台帐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台帐、实物、电子数据、日上报派出所数据四相符。

3、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发放管理制度。严禁单独发放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领用申请单必须由队长申请,值班矿长审核后保管员方可发料。发料领用单上必须有保管员、监督员、领用人、井下现场班长或队长签名。

4、每天下午5点半前,将雷管炸药库存数量、领用数量、消耗数量、退库数量、报废数量按时如实上报派出所和物资供应部;并在公司内部网页上公示。

5、认真做好交验货物台帐登记和交接班签名。做到各类台帐规范、手续齐全、登记完整;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