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2024-07-14 阅读 6612

从面向被检查的对象来说,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简单说明如下:

(1)查现场、查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查思想

在查隐患,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企业领导的思想路线,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是否认识正确;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了第一位;特别对各项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应严格检查。

(3)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企业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检查企业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专职机构是否健全;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三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等。

此外,还要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如新工人入厂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制度,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

(4)查事故处理

检查企业对工伤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在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处理,从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各企业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真正收到较好的效果。

篇2: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

1.安全检查的分类

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日常性检查,企业一般每年进行2至4次;车间工程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天进行检查;专职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

(2)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检查;

(3)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种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爆破品仓库、锅炉等。

(4)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冬季的防火、防寒防冻;夏季的防汛、防高温盛暑、防台风。

(5)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包括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节后的遵章守纪检查。

(6)不定期检查是指在设备装置试运行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检查、检修检查等。

2、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的类型有:

(1)公司级安全检查表,供公司安全检查时用。其主要内容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各重点危险部位;主要设备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危险性仓库的贮存、使用和操作管理。

(2)车间工地安全检查表,供工地定期安全检查或预防性检查时使用。其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工人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电器装置和电缆电线安全性;作业条件环境的危险部位;事故隐患的监控可靠性;通风设备与粉尘的控制;爆破物品的贮存、使用和操作管理;工人的安全操作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位等。

(3)专业安全检查表,指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分析等。

3、安全检查表的制定

1.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

2.确定检查标准和要求;

3.确定检查进间;

4.设计检查表式;

5.检查表应充分依靠职工讨论,提出建议,多次修改,由安全技术部门审定后实施。

篇3: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我局各有关科、室在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是海事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全局有关科室及各海事处应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努力来完成。

第三条局属各签证站、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要求,对签证船舶的《安全检查记录簿》进行检查,督促存在缺陷的船舶纠正缺陷和申请复查,在该船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予签证放行。

第四条船舶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如船体或船舶航行操纵设备受损严重并直接影响航行安全,通航保障科应要求事故船舶接受安全检查,并通知船舶监督科,安检结束后安检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到通保科,并由监督科上报长江海事局监督处进入《船舶黑名单》。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船舶安全检查以及相关工作的管理,有关船舶安全检查的工作台帐记录应规范,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的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安检人员不断完善安检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