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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检查员具备条件职能

2024-07-14 阅读 5500

(一)煤矿安全检查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提岗敬业,认真负责,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2)井下现场工作5年以上;

(3)对检查现场和专业熟悉了解,且能掌握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等有关安全法规;

(4)具有中专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井下安全检查工作;

(6)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资格考核合格者,取得证书才能上岗。

(二)安全检查员的职能(责)

(1)参加对被检查单位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条例、指令以及上级安全决议措施情况上的检查。

(2)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和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新盘区、新采掘面的投产验收工作。

(3)参加制定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作业标准等的贯彻执行。

(4)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

(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操作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和参与工程设备质量的等级审定和安全质量评估活动。

(6)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检查现场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对隐患“三定”的处理,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7)在所有检查活动中随时随地检查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对重大“三违”行为要汇报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给予处罚和帮教。

(8)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安全奖惩、安全结构工资等的使用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度和效益情况的记载(录)。

(9)调查安全情况,监督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参与抢救,尽快向上级汇报,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并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对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检查。

(11)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措施的学习考试,并对这些活动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监督检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重大事故防范措施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并对矿山救护演习和矿山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3)指导、支持群众开展安全检查网活动。

(14)参加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审查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文件、记录、资料、报告和图纸等。

篇2:煤矿瓦斯检查员安全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按规定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与汇报工作。

2、负责对分工区域内的通风、防尘、防水、防突、瓦斯抽放及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况检查,维护与管理。

3、负责及时发现和汇报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当出现上述异常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4、分工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险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6、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测瓦斯的有关规定,做好检查记录。

7、瓦斯检查员必须经县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此项工作。

8、做到持证上岗,坚持现场交接班。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爆电气检查员

一、防爆检查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持有防爆检查员证并持证上岗。

二、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小型电气、三大保护、局扇、风电闭锁、电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值班领导、部长直至机电副总经理汇报,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工作。

三、对井下防爆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对修复、新入井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验收并签发防爆合格证,不符合防爆标准的一律不准随意签发入坑证。

四、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程标准,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时要填写三定表与队组及时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标准)并填写事故隐患通知单。

五、严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做好自主保安,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检查过程中必须有受检队组机电人员陪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单独行动,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