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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评价措施

2024-07-14 阅读 1792

1?公司系统各个层次都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或评价)制度。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械安全检查的形式、检查人员的组成和责任、检查的时间和方式、检查标准内容(各种检查表格)、检查记录要求、缺陷整改要求、检查结果与处理。

2?从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层面出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形式可分为五种检查形式(不包括准入检查及上级单位检查)。

2.1?巡检:指各级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平时在施工现场的巡视,随机性的发现机械操作和使用违章,以及机械缺陷,随时开出处罚、停止和要求整改等指令,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决定是否做出记录和处理。

2.2?旁站监督:指各级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重要大件吊装(如汽包、大板梁吊装等)、起重机械安拆关键工序工艺过程(如塔机顶升加减标准节和找平衡、板起式起重机的整体扳起或放倒、龙门起重机支腿和横梁的安拆过程等)、双机塔吊、超负荷作业、大型起重机负荷试验等,进行现场监护和检查指导,应该作出记录。

2.3?专项检查:指各级机械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重点关注问题或共性问题的单项检查。如各种钢丝绳的检查(如起吊绳、变幅绳、千斤绳等磨损和断丝、变形情况);所有吊车轨道、基础的下沉、变形等情况;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记录留存情况等进行的检查。

2.4?月检查:指业主(或项目监理)、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单位名义组织每月进行定期机械安全检查。如果说前几项检查还有一定的随机性或灵活性,而定期检查应该时具有一定的常效性、正规性。对于施工现场应坚持每月一次,为了增强检查力度和重视,各级分管领导应组织检查和检查后的总结。

2.5?安全评价:是指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施工项目部和业主(或监理),按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所管辖范围的机械安全管理全面打分评价。一般半年或者一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内容应既有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分数,也应有机械安全管理内容的检查分数;一般和开展评比活动相结合。

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资料是工作的业绩(或痕迹)的证据,也是分析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依据;资料的完整、准确、规范很重要,体现了管理者的素质和该单位的管理水平。

检查资料主要包括各级检查表(或评价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检查总结或检查(评价)报告、纪要或通报整改验收单;有些检查留有重要缺陷和违章的详细记录及照片,以及处罚单、停止令等。

现场定期检查小结应包括如下内容:检查具体时间、检查人员名单组成、检查范围和机械类型、数量、检查出的一般缺陷数量(条)和严重缺陷数量(条)、问题分析(如共性问题、造成的原因等)、要求建议、处理结果(或奖罚、或通报批评、或会议批评等)。定期检查应每月资料整理成册。

4?施工现场的定期(月)检查应坚持月初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月中进行,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报业主项目部或项目监理;业主项目部或项目监理月末进行。检查层次不得颠倒或相互代替,检查应保证时间和数量,才能保证检查或评价的效果;检查结果应作为逐级考核的依据。

5?施工企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每月组织对在各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技术状况逐台进行检查,每季进行1次综合检查与评价。

6?施工项目部应坚持对进入现场的起重机械及其使用单位每月组织检查1次。

7?施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或评价,企业分管领导参加应至少1次。

8?业主项目部、项目监理对项目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检查。

8.1?业主项目部或项目监理对项目现场每月组织1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由起重机械专责人员或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机械管理人员进行。

8.2?业主项目部每季度对项目监理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进行1次检查。

9?网省公司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现场、各施工企业本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或评价。

10?国网公司主管部门对所属的施工企业和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水电、输变电工程项目现场起重机械每年组织专家组进行1次专项抽查或评价,也可组织各地区开展互查。

11?参与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篇2:起重机械定期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一、起重机械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质量监督验检疫局核准,方可在本市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对其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验检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该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三、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时发现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告知施工单位。

四、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及检验检测后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期限整改消除隐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丛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暂时停止施工。

篇3:施工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