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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露天矿山安全检查基本要点

2024-07-14 阅读 1267

一、综合管理1、有简易的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有能够反映本企业情况,能指导生产并及时填绘的图纸。2、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能机构及各种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台帐。5、有规范的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6、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7、所有在职从业人员,每年都要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有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施。12、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有检测、监控和防范措施,其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3、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要求,并建立年度计划。二、采场1、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台阶式开采。严禁不分段或从台阶下部掏采。2、露天矿山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的要求。3、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加固。4、场区办公用房及生产设施的布局应合理,边坡底部有一定的安全距离。5、场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或警示牌。6、场区通往外界的道路的坡度、弯度要符合安全要求;道路两侧不能有简易棚或办公用房;拐弯处应设置夜间作业所需的照明装置。7、进入场区的运输道路分进口道和出口道,并设隔离带。三、机电设备1、露天矿山设备供电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3、机电设备的传动带等旋转部件,外部应有防护装置。4、破碎系统应配有防尘装置。四、爆破1、爆炸物品要有严格的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2、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进行。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3、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放炮(爆破)作业装药前检查、放炮前检查、放炮后检查。

4、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程》中的规定。安全距离:裸露爆破400米(目前裸爆已禁止)、浅眼爆破300米(目前浅眼不提倡)、中深孔爆破200米(目前推广中深孔爆破)。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道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内,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爆破三次信号:第一次为“起爆预告”信号;第二次为“起爆”信号;第三次为“解除警戒”信号。4、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程》中的规定。5、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6、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7、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8、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篇2:某矿山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就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促进各类风险隐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所在区域主要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点,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组织和实施

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培训部会同其他业务科室共同完成。各部门要针对矿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并下达年度预防性检查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应组织2次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

安全培训中心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性开展预防性检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考核、考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在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与日常值备班工作的统筹安排,适时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1.检查范围。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我矿井上下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矿山周边区域可能面临的问题。

2.检查重点内容。

煤矿企业:重点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及矿井反风演习情况;突出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情况和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火区管理情况和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水害防治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

2.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主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图纸资料和规章制度,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查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3.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通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熟悉我矿生产和救援环境,了解企业的主要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方案,配齐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救援能力。

4.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和完善检查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效果。

篇3:矿山建设安全检查制度

矿山建设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工作的一般规定: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是否全面;

2.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查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4.查下井挂牌登记、班前会记录是否完整;

5.查井下作业场地和坑口露天工业场所文明生产情况;

6.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7.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检查重点:①民爆物品仓库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②民爆物品临时存放库,③坑口铁门,④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罩,⑤运输设备、提升设备链接、制动与保养,⑥放矿格筛及漏斗等等);

8.查井下照明、架线及开关线路是否按要求铺设;

9.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穿戴齐全及正确使用;

10.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井下矿车、斗车车速及运行间距是否合乎规定要求;

11.查运输、掘进巷道、采场顶板和边帮排险是否彻底;有无“冒顶片帮”迹象。

12.查保安矿柱是否开裂、变形,及矿柱上下对应情况;

13.查采场悬矿是否陡峭、超高;

14.查采场出矿是否做到了洒水除尘;

15.查封闭区域、溜井口等防护栏是否完整、牢靠,是否悬挂了警示标志;

16.查爆破员加工民爆器材是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17.查民爆物品保管、领用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出入库台帐登记是否清晰、准确;

18.查安全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形式

1.岗位员工日常性自查;

2.专职安全员及坑口负责人日常跟班检查;

3.每月10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专职安全员分组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每月20日由公司会同香钨安环部、技术部进行的联合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