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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内容

2024-07-14 阅读 4038

国家正致力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指导企业规范自身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量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使企业和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方式等方面统一意见,从而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为实现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评估的有效途径。

①建立明确、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

天然气长输管道的监管应以法律法规、技术规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结合管道燃气(天然气)企业自身特点,梳理总结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应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明确和规范企业部门间和岗位间的管理程序和方式,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通过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管理信息的交流和沟通,逐步建立内容明确、职责清晰、管理规范、考评体系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②实现安全管理重点突出

针对管道燃气(天然气)企业的实际情况,将管道和厂站作为核心要素,重点提出管理要求,从而引导管道燃气(天然气)企业加强对管道和厂站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重点突出,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及厂站生产安全。

③实现动态循环管理

管道燃气(天然气)企业在风险管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道及厂站管理等标准化管理要素方面,应采用国际通用的自我检查、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动态循环管理模式。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④实现监管指标量化

结合管道燃气(天然气)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作为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评价标准。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评分细则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政府主管部门也依据评分细则对管道燃气企业进行监管和指导。

篇2:化工企业管道架管理检查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建设,保障公司生产、卫生、交通秩序,创造整洁、优美的公司环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厂区范围内所有的管道架管理考核。

2.定义与术语

管道架:包括墙架、柱架、托架、平管支架、桁架、跨路管道架等钢结构管道架。

3.职责

3.1科技处负责厂区管道架的管理和考核。

3.2生计处负责各部门上报管道架的制作、更新、维修工作量的安排。

3.3保卫处负责厂区跨路龙门架行车高度的警示标志的设置及对由外来车辆造成的管道架及设施的损害事件的处理。

3.4企管处负责对检查结果的处理。

3.5管道架实行属地管理,各包洁区的责任部门负责辖区内及辖区上方管道架的管理。(注:蒸发工段到盐水工段的跨路龙门架由一车间负责管理;厂区到鲁抗的电化路龙门架由仓储处负责管理)

4.工作程序

4.1管道架设计要求:

4.1.1设计单位在进行厂区管道架设计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管道架要求结构合理、美观大方,刚度和强度符合安装工艺要求,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彻底除锈,刷防锈底漆2遍,天蓝色面漆2遍。

4.1.2跨路管道架高度的设计要求:主要道路的跨路管道架的设计高度不低于5.5米,无车辆行驶的小路跨路管架高度不低于4.5米。其他均应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规定的设计要求。

4.1.3立式管架立柱靠近地面的部位需砌混凝土管墩,管墩的总体要求应美观实用。管墩上平面由中心向四周留少许坡度,以防积水造成管架立柱锈蚀。。主管廊的管墩尺寸为500×400×200MM

(管墩长度方向与工字钢长度方向一致),非主管廊的管墩尺寸按总体要求视具体情况定。

4.2管道架施工安装要求:

4.2.1管道架施工安装时应严格按照图纸的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保证管道架的安装质量和管架上的管线、桥架、辅助设施敷设的整齐、合理、整洁、美观;不得有偏移、倾斜,扭曲、稳定性差等质量问题。

4.2.2项目施工中不得损坏管道架上已有的管道、保温结构、电缆、桥架以及其他设施,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整洁。

4.2.3管道架及管道架上的施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打扫,对因施工造成损坏的墙面、路面、管道、保温和其他设施应及时给予修复。

4.3管道架管理要求:

4.3.1管架管理部门负责在主要交通道路险要处(如狭窄拥挤路口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化学危险品的设备管道等)的管架附近设置较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碰撞措施。

4.3.2责任部门应保持辖区内管道架的安全完好,发现因外力推拉、碰撞和腐蚀等原因造成管道架及管墩损坏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无力处理者可向科技处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便及时修复、整改、处理、完善。

4.3.3责任部门必须保持管道架的整洁,不应有与管道架、管道、电缆等设施无关的杂物存在。

4.3.4管道架应进行定期保养整治,对有问题的管架,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整改者可向科技处提出整改意见,由科技处统一安排,提报生计处进行保养、改造或更换。

4.3.5对已废弃不用的管道架,责任部门应根据情况进行清理;责任部门无法作出决定的,可书面告知科技处,经有关部门确认并制定出处理意见后,由生计处安排给予清理。

4.3.6科技处对厂区管道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总后提报企管处。

5.相关支持性文件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厂区公用管道管理规定》

篇3:液氧罐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安全检查制度

1、设备设施的使用班组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分厂及使用班组的安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4、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操作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5、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6、焊缝及绝缘保护层是否完好;

7、管道吊架的腐蚀和支承情况,管架、基础完好情况;

8、阀门等是否腐蚀、变形等;

9、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况;

11、其他缺陷:

5、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设备设施操作是否正确;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设施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罐体的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7、液氧罐液面、压力手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