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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规范

2024-07-14 阅读 8265

1目的

实现集团公司的方针、目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3职责

3.1工会

3.1.1行使员工代表的职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3.2劳动人事部

3.2.1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劳动资源部

3.3.1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4劳动保护部

3.4.1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各种架子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5行政保卫部

3.5.1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工、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3.5.2负责办公区和施工区消防、交通安全。

4工作程序

4.1劳动人事部、劳动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2劳动保护部、行政保卫部结合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3.1劳动保护部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停止特种作业。

4.3.2行政保卫部每二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不适合特种作业病患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3.3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体检情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分析、统计,严格执行支持性文件《**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4.4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

4.4.1行政保卫部每年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办公区、施工现场和生活卫生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管理程序》处理。

4.4.2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重视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责任,并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4.3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5有害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经培训上岗的专兼职急救员。

4.4.6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按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并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4.7有害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要做到按时按规定发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4.8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9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职工,按规定要求每二年进行体检,对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员体检结果各级行政保卫部门必须留存归档。

4.4.10行政保卫部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4.5.1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女工“五期”保护(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女工从事的作业活动,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防癌普查。

4.5.3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4.5.4行政保卫部按规定要求,按时对食堂和汽车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4.6食堂服务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4.6.1各单位要组织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并定期复审,必须有健康证、培训证,方可上岗。行政保卫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6.2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按行政保卫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7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4.7.1建立和完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督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

4.7.2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程序》参与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涉及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对职业健康安全决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7.3组织和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认证单位工会要作好集体合同中职业健康安全条款的协商与制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4.7.4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7.5制定和完善各级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整改。

4.7.6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参与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工会意见。

4.7.7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7.8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照《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办理。

5相关文件

5.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QHSE-C*-03)

5.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QHSE-C*-04)

5.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HSE-C*-07)

5.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QHSE-C*-36)

5.5《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QHSE-C*-38)

5.6《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HSE-C*-42)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HSE-C*-43)

6记录

6.1《职业健康安全竞赛考核表》(****-GH-01表)

6.2《工会参与事故意见书》(****-GH-02表)

6.3《职代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GH-03表)

6.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考核表》(****-GH-04表)

篇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卫生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的伤害。

3、安全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分厂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设施跑、冒、滴、漏控制工作;分厂安环处负责煤尘、粉尘、废气、废渣、废水等污染控制治理工作;职工医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4、各单位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消除设备、工艺的跑、冒、滴、漏,使工作场所和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5、有煤尘、粉尘的作业岗位和场所,必须采用湿法操作和隔离法操作,保证喷淋装置完好,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护目镜,减少与尘毒物质的接触机会。

6、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岗位和场所配置自动在线监测仪,岗位人员加强监控,做好检测记录,发现问题,积极处理,并加强自然和机械通风排毒措施;岗位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7、各安全员负责对有毒有害岗位配备的防毒面具、氧呼吸器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和检查维护。。

8、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必须对入厂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

9、安全部门联系国家有资质机构按国家规定,定期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进行检测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控制治理措施,并于每年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10、各分厂设备处定期开展“无泄漏”达标验收工作;各分厂安环处定期开展“清洁文明”验收工作;采取设备、工艺技术等控制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为职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11、各分厂安环处对全厂卫生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废气、废水排污治理工作,确保达标。

12、职工医院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防护能力。

13、职工医院对新入厂的员工及岗位人员要进行严格体格检查,建立档案;人力资源部对职工医院体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14、职工医院联系有资质机构对职业病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对于体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患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5、人力部门签订合同签时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告知。培训中心定期对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篇3: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根据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二、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由专业技术员向临电安装人员作书面交底,临电维修必须执行部颁及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送电、维修、检查记录。

三、项目开工前,所有施工项目均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四、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保用品,严禁赤膊赤脚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五、施工现场的孔洞、临边,均应设有效的安全防护。

六、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所有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严禁抛扔物料。

七、施工现场的各类小型工具,必须专机专人定期保养,电动机具的接零接地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现场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必须专人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