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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07-14 阅读 640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2.管理依据

2.1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3.管理内容

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如下。

3.1.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对公司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1.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

3.2.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2.1.主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3.2.2.确保本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3.2.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3.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3.3.1.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3.3.2.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4.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3.4.1.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4.3.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5.经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5.1.贯彻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3.5.2.负责对新提升或聘任的干部,应给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职。

3.5.3认真执行国家、深圳市和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规定。

3.5.4.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5.5.负责与公安局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3.5.6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3.5.7工厂区的安全卫生。对查出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6.质量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3.6.1.处理好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6.2.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6.3.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6.4.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3.7市场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7.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7.2.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

3.7.3.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3.7.4.负责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财务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8.1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并确保重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3.8.2监督安全、劳保、环保费用的正确合理使用,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

3.8.3负责本部门所管帐、卡、电脑账目数据等的安全,制定出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3.8.4严格财务监督,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支付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安全、劳保用品、保健食品费用。

3.9.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9.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3.9.2.经常检查所辖区域的建筑物、工器具、机电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作地、休息间及更衣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到隐患要及时处理。

3.9.3.负责对新调入本部门的员工、工种变更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9.4.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3.9.5.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和督促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3.10.技术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10.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2.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对实现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负责。

3.10.3.在确定项目设计、改造的技术要求时和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安全操作、防尘防毒、改善劳动环境的安全技术措施。

3.10.4.在进行有危险性试验、试制时,要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1.认真执行公司、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制度。

3.11.2.对班、组员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3.11.3.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3.11.4.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

3.11.5.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12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3.12.1.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12.2.负责做好上岗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3.12.3.负责组织经常性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和存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3.12.4.组织并参与较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对事故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3.12.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3.12.6.负责会同安委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例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并记录在案。

3.12.7.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并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有效。

3.12.8.在新装、改装设备时,负责审查安全技术,完工验收前,要求在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审核后执行。对外购或自行设计的设备组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3.13.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3.1.严格遵守各自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度。

3.13.2.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3.13.3.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有没有工作危险。

3.13.4.坚持劳动生产、安全第一。

3.13.5.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3.13.6.认真搞好本岗位“5S”工作。

3.14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4.1.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3.14.2.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述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讲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安全生产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才能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做好。建立、健全和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使企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在生产部门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最核心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中,从最高领导阶层开始,到一般干部、技术人员,直至生产工人的职责范围,以便各负其责,从而促进企业通过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等手段,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在一个企业中,人人都享有管安全的权利,也有管安全的义务,真正达到既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又保证不出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到企业的生产计划、方案和规划中,并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同时监督和要求其他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担当第一安全责任人,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现代企业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现代化生产一方面是一项复杂的人机工程,生产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艺、设备的变化而不断产生和变化,只有落实安全责任,才能解决好生产中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现代生产又有其广泛的社会性,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而完成一个生产任务又必须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因此,必须加强生产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经验总结,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规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成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不断涌现,且在经济体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国家确立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以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重大问题有专门领导负责解决的局面基本形成。多年的安全管理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就能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在组织生产的同时,能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反之,企业安全工作就会因为职责不明、互相推诿而无法进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因此,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使企业各方面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分担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和克服安全工作中的混乱、互相推诿、无人负责的现象,把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的作用,使各方面职责明确地共同搞好安全工作,这既是对安全工作的加强,又是对安全专职机构工作职责的明确,使业务工作走上正轨,克服工作忙乱不务正业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企业安全专职机构作为领导在安全工作上的助手和安全生产的组织者的作用。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都有积极作用和好处。

篇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如前所述公司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是安全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的协调机构。

安全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可委托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任委员。

其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公司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公司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安全部部兼办公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在公司安委会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委会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编制安委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及总结表彰活动;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定期向安委会主任汇报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工作会议,交流总结安全工作,起草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和决议;

(6)协助领导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评;

(7)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