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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2024-07-13 阅读 7009

1、成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部、科、室、工区、队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员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2、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安排和落实安全生产资金,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3、安全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5、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

6、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7、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到工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一环不漏的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1、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安全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通过有效管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防止或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⑴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⑵无重大责任事故;

⑶无重大安全隐患;

⑷无刑事案件发生;

⑸不因施工对周边环境、设施等造成严重破坏;

2、安全工作内容:

⑴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督促落实,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⑵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的要求和规定,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防范因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对工程施工和作业人员造成影响和事故。

⑶强化“安全第一”的安全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如因违反而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⑷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⑸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⑹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竖井施工、爆破作业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⑺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⑻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和防火档案;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并落实消防制度和措施。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专门仓库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3、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篇2: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

G≤80t?吊装重量G

80t

G>170t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

A≤200㎡?脚手架面积A

200㎡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爆破工程量Q

Q≤5000m3?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桥梁高墩工程?桥梁墩身高h

h≤25m?桥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6、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公司安环部进行协助。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安环部、项目管理部、资产部、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口备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管理口、资产管理部、各专业带头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环部和项目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环部和公司项目管理部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篇3: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作业队总工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

2、作业队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水中、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对女职工的保护。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应向所有的施工参与者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