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防碰撞安全方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粤丰广场三期、四期商住小区
工程地址:阳西县城牛头岭C-01C地块2号地、1号地
建设单位:阳江市粤丰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海珠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阳西县城新325国道边牛头岭C-01A地块3号地、2号地,建五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五栋地上二十八层,地下一层的商住小区。项目用地总面积约28656㎡,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10583㎡,建筑总面积约163237㎡(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19081㎡);基础为钢筋砼预应力管桩,主体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本工程因施工现场使用了6台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存在交叉作业而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现制定如下防碰撞安全措施如下:
1、安装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10.5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的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安装在垂直距离上满足规程要求。
2、本工程共使用6台塔吊,形成了群塔作业,因对措施如下:
(1)、6台塔吊之间架设距离保证大于60米,使塔吊的吊臂不能碰撞相互的塔身。
(2)、6台塔机之间的架设距离小于120米,存在碰撞危险。为了安全,塔吊之间必需要存在高低差,所以计划安装的时候,10号塔机安装高度25米,11号塔机安装高度30米,12号塔机安装高度25米,13号塔机安装高度35米,14号塔机安装高度40米,15号塔机安装高度35米。
3、操作
(1)当两台塔吊吊臂或吊物相互靠近时,司机要相互鸣笛示警,以提醒对方注意。
(2)夜间作业时,应该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3)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4)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
(5)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6)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无指挥操作,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7)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8)以上大风严禁作业。
(9)操作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塔式起重机之起重臂在起重平面外(即水平面)属一端固定一端自由且受力很大轴向力的受力构件,对承受起重平面外(水平面)的力的承受能力极差,当受这种力(特别是撞击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将可能发生起重臂侧向失稳,甚至折臂的严重事故,因此必须引起塔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的极大重视,因此塔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了两塔在同一作业面上互相碰撞。
二、塔机在运行作业中,其运行的各个部位(包括起重臂、平衡臂、吊钩、起重绳、变幅绳等)均不能与固体物体(建筑物脚手架等)发生碰撞或挂绊,因此,塔机在作业时,应将吊钩或所吊物品升至足够高度,或者将变幅小车移至适当幅度以避免与固体物体发生碰撞或挂绊。
三、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但塔吊作业,这类塔吊布置又是不可避免的,要求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同时,必须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四、塔机应分别有专人指挥,用对讲机指挥时,应分别用不同的频率。避免指挥信号混淆,塔机误动作而做成事故。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五、建筑物上应有明显准确的指示标志(如建筑物上装上指示灯),引起塔机司机的注意。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禁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六、在塔机司机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并把吊钩收到上升限位动作为止,以防风把吊臂吊钩钢丝绳挂到其它的塔机上,导致事故的发生。
以上的注意事项望引起各类人员重视,当然作业中可灵活进行处理,总的原则就是不能互相碰撞或挂绊,避免因此而发生事故。
篇2:塔吊起重机防碰撞安全方案
根据社旗县盛世嘉苑项目1#、3#楼工程施工需要,使用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过程中,在施工中部区域内起重臂将全方位交叉。为保证施工安全,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特制定防碰撞安全技术方案。
一、现场情况介绍:
社旗县盛世嘉苑项目1#楼塔吊型号为QTZ5008,3#楼塔吊型号为QTZ5010,其中3#楼塔吊臂1#楼塔吊高2.5m,1#楼塔吊司机:证号:,3#楼塔吊司机:,证号:信号工:,证号:,司索工:证号:。
二、起重机安全保护措施:
1、相邻塔吊在安装时,起重臂不得在一个层高,起重臂安全高差2.5米,每个楼号限制在楼号范围方位270度工作,详见附图。
2、塔吊塔顶安装红色警示灯,起重臂端安装警示红灯和红旗。
3、每台塔吊指挥均采用对讲机指挥,每个楼号塔吊指挥的对讲机一个频率。
三、起重机安全运行技术措施
1、每个项目部必须配备精干培训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专业指挥人员指挥塔吊运行。
2、所有当班塔吊机手必须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起重机:
1)、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2)、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3)、不符合起重机性能的指挥;
4)、指挥人员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3、在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多个指挥人员指挥同一塔吊。
4、塔吊正常停机时,吊钩必须卸下吊物、司索,变幅小车应收到起重臂根部2.5米处,并且顺风停靠。
5、塔吊带载运行时必须鸣笛示警,塔吊同时进入交叉作业区内时,严禁有施工人员在交叉作业区域内停留。
6、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协商好运行先后,按顺序运行,塔司人员操作时应互相避让,严禁发生任何形式的碰撞现象。
7、项目部应在交叉作业区域设置必要的醒目警示标志,并设置不同形式的防护措施。
8、项目部应科学安排生产,尽量避免塔吊起重臂同时进入交叉作业区域的作业现象。
9、项目部在正常安排持证指挥人员指挥塔吊运行的同时,还应安排专人监控多塔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10、塔吊机手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违章指挥。
四、起重机安全运行应急预案:
1、为防止塔吊在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由于施工时突然停电,造成作业动作无法及时完成或无法及时撤离交叉作业区而发出碰撞的局面出现,项目部应对塔吊加装一套备用电源,备用电源与塔吊专用电源并联,由时间继电器(动作时间调整至0-15秒)和手动开关(安装在驾驶室司机控制),塔吊撤离工地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
2、塔吊安装完毕,在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未铺设完毕前,每台塔机应分别设置防雷接地装置两道,接地装置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主接地线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于16毫米,埋深不得小于2米,接地极使用角钢时,最小截面不得小于28.6平方毫米,接地极与接地线必须焊接牢固,待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施工后,将塔吊防雷接地移接到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上。
3、有暴雨天,项目部尽量不安排塔吊运行,确实无法避免的,作业人员应避免在起重臂周围活动。
4、夜间停运的塔吊,也必须将警示灯打开,为夜间施工的塔吊提供参照物和照明。
五、确因工程需要,两台塔吊同时进入交叉作业区,项目部安全员应会同指挥人员协商好进入、离开顺序,确保两台塔吊任何部位和司索、吊物不发生碰撞。
最后作业完毕后,需要吊钩打地锚。
塔吊队安全员、机组组长必须每两周对塔机回转限制器进行一次检查检测,机组人员正式运行前,必须每班对塔机回转限制器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限制器工作正常可靠。
机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违规运行。
除机组人员、维修人员、专业安检人员外,项目部任何人员不得攀爬塔吊,更不允许操作塔吊。